正文 第三十二章 自白書續

夜裡八點左右,我再次前往「鷗庄」。先前我便發現,在巷子一角有一大堆鋸末,如同一座小山。眼見四下無人,我順手就將旅行提包藏入其中。

徐銘義的房間里還有人在下象棋,也就是你和安記公司的朱先生。你們走後,我告訴徐銘義,席有仁明天下午會空出時間來等他。

他十分高興,說自己有件事希望席先生幫幫忙。我並沒問是什麼事,因為就算問了也沒用。這一次,送咖啡來的女孩子並不是中午的那個女招待。我一邊喝著咖啡,一邊在卧室里與徐銘義熱烈地談論上海時代的往事。

我無數次望向手錶,每次徐銘義都會問我:「您有急事嗎?」我反覆回答:「是的,有點兒事兒。」火盆里的木炭燒得正旺,卧室里十分暖和。他還特意將我的大衣塞進了衣櫃,即便我說很快就會告辭,他也不同意,反而一把抓起桌上的大衣走開了。

當手錶指針指向八點二十分時,我站起身來,說道:「我該告辭了。」

「再待一會兒多好啊,不過,既然您有急事,我也不便挽留。」說著,他打開衣櫃,取出了我的大衣。我向他道謝,穿上大衣,然後將手插入了大衣的口袋。這時,我突然產生了一個想法——如果有奇蹟發生,讓事先放在口袋裡的鐵絲消失不見該有多好。然而,奇蹟是不會發生的。鐵絲就穩穩噹噹地躺在口袋裡,而且,我的手指已牢牢將其握緊。

「我送你到門口吧!」說著,他搶先起身,向外走去。他或許覺得自己是個重病患者,故而步履蹣跚。一步、兩步——到第五步時,我便結束了他行走的動作……當然還有他的生命。

想不到竟然如此簡單。時間還不到二十五分,下手太早了。本來,一切都應在重新回來時再做,但當時時間還有富餘,倘若什麼也不做,只是靜待時間流逝,哪怕只是兩三分鐘,我也無法忍受。按照我的計畫,要將桌上的手提保險箱打開翻亂,偽裝成是小偷所為——現在就做吧!我知道鑰匙放在徐銘義那件紅色套衫的口袋裡,最小的那個便是手提保險箱的鑰匙。我戴上手套去開保險箱,但過程有點不順,等到終於打開箱蓋時,我看了看手錶,已經到該離開的時間了。

我並未在保險箱里亂翻一氣,只是先將箱蓋打開,就那樣放著。

出門時,我看見了電話。電話鈴若是響個不停,一定會被人懷疑。於是,我便摘下了聽筒。

雖然心中焦急,但我必須慢步走出公寓的走廊,因為管理室的掛鐘尚未報時。一步、兩步——倘若走出五步後,掛鐘仍未報時,我就要以手錶罷工為借口,向管理員詢問時間。總之,我必須讓他清楚地知道我從這裡離開,以及離開的時間。幸運的是,在我計算到第五步時,掛鐘終於報時了。我向自己的手錶望去,時間完全一致。我停了下來,裝作疑惑不解。然後,身後響起了管理員的聲音一一「這個掛鐘慢了五分鐘。」

我宛如得救一般轉過身去,管理員確切無誤地看清了我的模樣。

我又說道:「這塊手錶已經買了六年,一向很准,我還在想怎麼會突然慢了五分鐘呢?不禁嚇了一跳。」管理員恍然大悟般地笑了笑——做完這些便足夠了。

繞行一圈需要兩分鐘。至於從巷子角落裡的鋸末堆中挖出旅行提包、脫下大衣、換上雨衣、再將鞋換成海綿膠底的運動鞋,我準備了一分鐘的時間。共計三分鐘。

我走出「鷗庄」的正門後大步前行,進入狹窄的巷子後便開始奔跑。不知為何,僅僅半個小時的時間裡,那堆鋸末堆成的小山竟然消失不見了!附近澡堂的煙囪正向夜空吐著濃煙,鋸末堆或許已被搬到了澡堂的燃料放置點,連帶那個旅行提包。是因為天黑而沒看清?

還是已經交給警察了?我腦中不禁一陣眩暈。

不過,我很快便恢複神智。化裝道具本就並不重要。我打算確認走廊無人後,再悄悄潛入,因此,化裝只是為了以防萬一。雨衣和帽子都不是必需的,我可以豎起大衣的衣領,墨鏡和口罩也都在西服裡面的口袋裡,有這些就足夠了。鞋子可以直接脫掉——不,似乎連這個也沒有必要。

只有一件事比較棘手,那就是繃帶。若要扮成徐銘義,繃帶必不可少。倘若借用屍體身上的,用完後再歸還,這樣做既花費時間,也會令人心生寒意。於是,我只能前往東亞大街的藥店購買。

我跑進巷子,向藥店奔去。但來到大街上後,就不能再奔跑了,因為我覺得路上的行人似乎都在看我。藥店里,一個孩子正在看店。我開口說道:「來卷繃帶。」正在看漫畫的少年猛地抬起頭來,一瞬間,我在他的臉上看到了一絲近乎於驚懼的表情,而我比他更加害怕。不過,我很快便恢複了冷靜。悠閑地看著漫畫時突然被客人叫住,只怕誰都會大吃一驚。

那孩子慢吞吞地將放繃帶的地方指給我看。交錢時,光是找零錢就核算了兩次,焦慮不安的我不禁惡語相向。我說的是中文,那孩子應該聽不懂,但我很清楚,在這種地方說中文實在過於引人注目。

我似乎給那少年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我知道自己做了一件蠢事,但當時情緒激動,也由不得我。

一對情侶正在「鷗庄」的後門附近緩緩漫步,我不得不超過他們。

我豎起大衣的衣領,戴上墨鏡和口罩,一動不動地躲在電線杆後面—一那時的時間慢得真是令人難熬啊!

在確認左右無人後,我便偷偷溜進了後門。幸運的是,走廊里空無一人。自我離開後,已經過了十多分鐘,或許已經有人進入徐銘義的房間,發現了屍體,並立即報了警。不不,不會的——我對自己如此說道。倘若果真如此,附近應該早已變得一片混亂。

我偷偷溜進五號房間,從裡面悄悄將門反鎖。鑰匙串上一共掛了六把不同的鑰匙,我只用第一把便順利地鎖上了門。看來這是個好兆頭。我脫下大衣,放在客廳的圓桌上,然後摘下了墨鏡。我走進卧室,任憑鑰匙插在鎖孔里。徐銘義仰面朝天地躺在床上,似乎一切都毫無變化。我站在衣櫃鏡子面前,開始往頭上纏繃帶。然後,我又強忍不快,從屍體身上剝下紅色套衫,套在了西服外面。

我和徐銘義都很瘦,只是我比他稍高一些。不過,只要彎腰曲背地坐在椅子里,應該就不會被識破。只要裝作在下象棋就行了。頭上誇張的繃帶、遮住半張臉的口罩,以及極其惹眼的紅色套衫——只要有這三樣,想必任何人都不會發現破綻。我特意挑了與徐銘義極為相似的褲子穿著,但不可能完全相同。若是徐銘義沒有這三個顯著的特徵,我肯定不會想到要假扮他。總之,我先前扮作李源良,此番又裝成了徐銘義。

裝有象棋棋盤和棋子的盒子放在桌子最下面的抽屜里。我取出盒子,放在低矮的方桌上,然後將桌子的位置盡量擺偏。必須讓其他人進入「客廳」,那人將會成為目睹徐銘義活著的有力證人。按照計畫,那個證人將端著咖啡壺,來到客廳的圓桌旁。

我將咖啡杯洗凈,放在圓桌上,然後向裡屋望去。裡屋——也就是卧室,擺在那裡的方桌一端被牆擋住,站在圓桌旁無論如何都是無法瞧見的。也就是說,「白宮」的女招待是不可能看到同徐銘義下象棋的人是誰。總之,她所能確認的就只有背對著她的徐銘義正在和人下象棋這一事實。

準備完畢。牆上的電話號碼一覽表中記有「白宮」的號碼。我模仿徐銘義的做法,稍稍掀起口罩,故意將聲音弄得含混不清,要了咖啡。

我轉動門上的鑰匙,將門打開。在「白宮」的女招待來之前,若有其他人進來,我就完了。不過,一切都是賭博,只能碰運氣了。下象棋的客人已經回去了,徐銘義不是說很少會有客人來嗎——找明顯感覺到渾身冒汗。我一邊用顫抖的手擺弄象棋棋子,發出「啪啪」的聲音,一邊等待。我覺得已經等了很久,但手錶指針顯示,其實只過了不到五分鐘。「白宮」就在公寓旁邊,所以女招待很快便送來了咖啡。

「白宮」的女招待進入房間後,我終於安心了。女招待倒完咖啡離開後不久,外面便響起了九點的報時聲。這也在我的計算之中。該做的都已做了。我將紅色套衫重新穿回屍體身上,這費了我不少時間——看來我果然還是很驚慌的。然後,我摘下頭上的繃帶塞進口袋,拿起客廳圓桌上的大衣搭在臂上。我將門悄悄地打開一條細縫,—邊脫鞋一邊窺視走廊——空無一人。於是,我躥出門去,從走廊拚命跑到後門,一頭衝進了巷子。來到大街上後,我才想起應該穿鞋,大衣也還被我抱在懷中。我又穿上了大衣。

終於結束了——我將手伸入口袋,碰到了那根鐵絲。還沒結束,必須把鐵絲扔掉。而立交橋下的垃圾箱便是它的歸屬。

除旅行提包遺失外,計畫大體已經完成,我也鬆了口氣……不對!我想我當時一定臉色大變。我突然想起,我忘記在手提保險箱里亂翻一氣,好裝作是小偷所為。不,這個並不重要。但是,在我離開時,那個手提保險箱的箱蓋應該是開著的,而當我過了十分鐘左右回去後,看到箱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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