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節

我上樓,按了半天門鈴,半天沒人開門。

我看了看錶,五點。離晚飯時間應該還有一會兒。我找出包內層的鑰匙來開了門。家裡整潔乾淨,這事他一貫的作風。廚房裡還燉著雞湯,小火,冒著熱氣。想必他不會走遠。

我回到我的房間,一切未變。就連床單,好像也是昨天才洗過,散發著肥皂的清香。我疲憊之極,脫了鞋倒到床上,很快就睡著。醒來的時候,身上蓋著被子,而他就坐在我房間的小沙發上,看著我笑著問:「醒了?」

「嗯。」我坐起身來。

「看你睡得香,沒捨得叫你,怎麼會突然回家?」

「學校有假期,回來看看你。」不知道怎麼的,就撒了謊。他的樣子看上去很憔悴,鬍子也長了,好像很多天都沒休息好一樣。

「也不知道打個電話,嚇我一跳,還以為家裡進賊了。」他起身說,「不早了,你餓了吧,出來吃點東西。」

我看了看錶,將近八點,我竟然睡了如此之久。

我跟著他來到客廳,他熱好了飯菜,居然還有我最喜歡的糖醋魚。我盛了兩碗飯,跟他一人一碗,他從桌子底下拿出一瓶酒就我說:「高興,喝兩口。」

「什麼事這麼高興?」

「還用問!」他說,「你回來了呀。」

我去廚房拿了酒杯,給他把酒斟上。

他抿上一小口,抬起頭四下看看房子對我說:「對了,有件事正要告訴你,這房子我準備賣了,這些年升了不少值,挺划算的。」

「為什麼要關掉超市?」我問他。

「哦。」他說,「我老了,要休息了。」

「你好懶的。」我說,「四十幾歲,才是壯年,休息個啥?」

他笑:「你奶奶也不習慣住這裡,喜歡呆在縣裡,有麻將打。你走了,我一個人住這麼大房子,覺得很孤單。也沒什麼意思。」

「可是,」我放下筷子說,「就算你去北京,我也沒時間陪你的。」

「我不要你陪啊。」他愣了一下說,「我有我自己的事情。」

「爸。」我說,「可不可以不要這樣?」

「不要怎樣?」他說。

「我走到哪裡,你就跟到哪裡。我已經長大了,我要過我自己的生活,你這樣會讓我心裡不好受,你明白不明白?」

他看著我,很奇怪的表情,像看一個外星人。

過了很久他才說:「你是怕我打擾到你嗎?」

我試圖讓他明白:「我只是想獨立,我遲早要靠我自己,不能總依賴著你。」

「你還在讀書——」

「很快就要畢業了,」我打斷他,「我會找到工作,養活我自己,當然,還有你。」

他搖頭:「我哪要你養!」

這些年,我欠你太多了。

他表情受傷地說:「你怎麼,居然用『欠』這個字?」

「對不起,可能是我用詞不當。我明白你對我好是我的福分,但你也要明白,我已經長大了,我可以照顧我自己。你不能總是圍著我打轉轉,你總要有你自己的生活,和你喜歡的人,結婚,生子,過日子!」

「你是說我成了你的負擔?」

我連忙說:「你別誤會,我不是那個意思——」

「那你是什麼意思?」他生氣地說,「你是要跟我把賬算清楚,然後好一刀兩斷的嗎?」

我的天。

我以為我們可以平起平坐地交談,我以為只要我跟他好言好語,他一定會理解我的意思。我完全沒想到事情會變得如此之糟糕。他真的是生氣了,把酒杯里的酒一飲而盡,然後站起身來,回了他自己的房間,很久也沒出來。

我也完全失去了食慾。跑到沙發上坐著思考了好一陣,我決定去敲他房間的門。

他沒有應我。

我扭開門,看到他坐在靠窗的那個搖椅上,閉著眼睛,不知道是不是睡著了。南方的夜,因沒有暖氣,比北方還要寒冷。我僵手僵腳地走到他身邊,彎下腰,替他蓋了一張小毯子。他眉毛皺了一下,肯定是沒睡著,只是不願意理我。我在他椅子邊的地板上坐下,看到他的床頭,竟然還是放林果果的那張照片。離去這麼多年,她的笑容好像從來都沒有改變,同樣無法改變的事實是,我和她越來越像。這一切就像一個解不開的魔咒,提醒我日夜提防命運的陷阱和不測,時時不得安寧。

「別生氣了好不好?」我求他,「你知道我的意思的。」

他還是不肯理我。

「給我一點時間,讓我做自己想做的,不要每一步都扶著我攙著我,我才會有成就感,你說是不是?」

他終於肯睜開眼看我一眼,但還是沒有說話。

「我去把飯菜熱一熱,我們把飯吃了,好不好?」

「你哪天回去?」我起身走到門邊的時候,聽到他的問話。

「明天晚上最晚一班飛機。」我說。

「我開車送你去機場。」他說,「趁我現在還有點用。」

我知道他在說氣話,但我不會生他的氣。

晚餐再度開始的時候,卻接到方律師的電話,語氣和態度都不算很好,直截了當地問我洛丟丟是怎麼一回事。

我問他:「你指什麼?」

「她說你授意別人綁架她,並勒索她媽媽的錢財。」

「沒有的事。」我說,「等我回去,會跟您解釋清楚。」

「我現在就要解釋。」方律師說。

我只好放下碗筷,回到裡屋,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跟方律師說了一遍。方律師聽完後,只問了我一句:「為什麼要丟下她不管?」

「他們不會把她怎麼樣,我覺得,她應該受點教訓,不然永遠都學不乖。」

「你覺得,你有多大能耐可以自己去覺得?你知不知道她被他們打得快殘廢了,如果她真的出了什麼事,我們怎麼跟她媽媽交待!」

「對不起。」我說。

「算了,不說了。你儘快回來,收拾你所有的東西,離開我的事務所。」方律師說完,掛了電話。我再打過去,他沒接。我完全相信,像洛丟丟這種人,為了報復我,她用小刀把自己身上刻出一道道傷痕都能做得到。

我並不怪方律師發火,怪只怪我太過大意,或許這件事,我本應該處理得更好一些。

我回到客廳,因為心頭有事,吃了一半的飯又再也吃不下去了。阿南問我:「發生什麼事了?」

「沒什麼。」我說,「工作上出了點小問題,被律師罵了。」

「不要緊,」阿南說,「罵罵就學會工作了。我當年當搬運工的時候,一天被老闆罵一百次,不然,我怎麼都下不了決心自己開家超市當老闆。」

我勉強地笑了笑。

「不開心就不做了,換份工作或許更好。」他毫無原則的遷就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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