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

要不是不小心又忽然想起,至少我還算快樂的。

——摘自馬卓微博《頂多是偶爾》

推開方律師辦公室的門,我一眼就看見洛丟丟在耍寶。之間她眯縫著雙眼,把兩隻手臂高高地舉過頭頂,奮力地扭著腰,甩著屁股,嘴裡不知道哼著啥破調調,山寨印度肚皮舞女郎一個人的表演賽顯然正在火辣進行中。

「嗨。」我抱著文件袋站在門口,一直等到她心滿意足鳴金收兵才與她打招呼。

她顯然沒把我當根蔥,只是斜我一眼,就喘著氣把自己扔到沙發上,抱住桌上的一大瓶可樂自顧自地喝起來。知道我走到她身旁站定,她才懶洋洋地吐出兩個字:「你誰?」

「我是方律師的助手。」我說,「他在忙,讓我先來跟你聊一聊。」

「助手,還是小三兒?」她忽然來了興緻,撐起半個身子,肆無忌憚地打量我。我看到她寶石藍色的眼影,寶石藍色的美瞳,似乎為了讓我看得更清楚,她連續眨了好幾次眼睛,質量上乘的假睫毛都沒有要掉下來的意思。

她穿LV的彩色波板鞋,一件DIOR的寶藍色小T,我沒猜錯的話噴的應該是香奈兒的「邂逅」,如假包換的富家女。只可惜她那張臉還未怎麼長開,眉眼之間怎麼看都是一股稚氣,臉頰上隔夜的亮光散粉更是令她顯得不倫不類。

「問你話咧——你看著我幹啥?」她拖長聲音,「難不成被我的一針見血嚇到了嗎?」

「該我問你才對。本月十三號,也就是上周五晚上七點一刻,你在哪裡?」

「和我的男人在一起。」她飛快回答我。

「在一起幹嗎?」

「你想知道我幹嗎?」她壞壞地笑起來,搖晃著五根手指頭,逼近我的臉說道,「唉呀呀呀呀,助理小三姐姐,看不出來你真壞,一上來就問小孩子這種色色的問題。哦對了,是不是你的方大伯忘了提醒你,我還未成年,我才十五哦。」

她一邊說話一邊在我晃過來晃過去,我真懷疑她是不是有多動症。我被她晃得頭暈,只能退到茶几後面去。

「你說一男一女在一起能幹嗎?」她終於坐下來,繼續抱著那她那瓶親愛的大可樂,仰頭猛灌,一看就是表演欲超強那種新新人類。

我提醒她:「如果想解決問題,你就最好說實話。」

「你別把我當吳媚媚!」她把可樂瓶像槍一樣對著我,「你把騙吳媚媚的律師費分我一半,我就啥都告訴你。不然,一切就免談!」

真是典型的不見棺材不落淚的九零後。我把手裡的文件袋往桌上一扔說:「看看吧,看完後再決定你說還是不說。」

她卻伸出一隻腳,把所有文件袋一股腦掃到了地上,說:「我沒這個興趣!」

「關於葉賤賤的也沒興趣?」

「誰是葉賤賤?」裝傻充愣她真是一流。

我站起身,撿起所有文件袋,轉身就要往門口走,要裝大家一起裝,誰怕誰。

「等等。」不出我所料,她喊住我。

我轉身看著她,揚起手中的文件袋。果然,她把可樂瓶用力擲在茶几上,對我喊:「你離我那麼遠,我怎麼可能看得清楚呢?你確定你懂法律?我看你連常識都沒有。對當事人要尊重,你曉得啵?」

我走回,將袋子悉數放在桌子上,提醒她:「小心你的腳。」

「小氣鬼。」她充滿警惕地瞪了我一眼,才拆開那些紙袋子。動作很緩慢,像在拆定時炸彈。一個小虧都吃不得,想必十分缺乏安全感。想想我15歲的時候,其實和她又有多少區別呢?只不過是現在的她看上去與全世界為敵,而那時候的我,是在心裡默默與全世界為敵罷了。

就此而言,我對她的怪異行為並不是完全不能理解。

我注意到她拿著文件袋的手指,有些微微的顫抖,或許聰明的她早就猜到裡面會是些什麼。為了給她一點空間,我之後沒事找事做,起身替方律師收拾辦公桌去。

誰知道我才走到辦公桌前,一堆書還沒擺放整齊,就聽到什麼身後發出一聲無與倫比的尖叫,我轉身,看到被洛丟丟撒得一地的照片和資料,還有她,整個上半身趴在那個長條的玻璃茶几上,像一隻剛被鯊魚咬了一大口的扁扁的八爪魚。

我任她去。

我轉身收拾好桌子,走回去彎腰收拾好被她扔得一地的東西,把它們重新塞迴文件袋,坐在旁邊的一張椅子上耐心地等她開口說話。

然而,十分鐘過去了,她一直趴在那裡裝死,一動不動。

我伸出手推了推她,縱使我有十二萬分的耐心也甘拜下風。

「我死了,別救我。」她氣若遊絲地答。

「本月13號,也就是上周五晚上七點一刻,你在哪裡?」

她終於肯抬頭,一張亂七八糟的臉看著我,聲音沙啞卻充滿仇恨地問道:「如果我告訴你,那個垃圾會不會被關起來,槍斃,砍頭,殺他全家!」

「那要法律說了栓。」我說,「我只是希望你說完實話,可以沒事。」

「去你媽的XXX。」她冒出一句乾脆利落的粗話,忽然想起來什麼似的捏住那些個信封尖叫:「等等,這鬼玩藝你們從哪裡弄來的,是不是PS過的,我警告你哈,不要跟我耍花招,我早說我不是吳媚媚那種笨瓜!」

我說:「得了吧,如果你真的都聰明,就應該知道那個叫葉賤賤的,根本不愛你,他有很多女人。他跟你在一起,根本就是騙你的錢花。」

「你放屁!」洛丟丟起身衝到我面前來,一把抓住我的衣服。看著我的眼睛像是要冒出火球來把我整個燒掉才甘心。我當然不會那麼傻,站在這裡任她的手掌揮到我的臉上來。於是我掰開她的手指,稍稍退讓一步對她說道:「一針見血了,抱歉。」

「別學我用成語!」她察言觀色,得意地笑著說,「你退啥,怕我打你么,不過你的樣子,真的很欠扁。」

「要動手,你未必是贏家。」我說,「不信你可以試試。」

她真的不怕死地撲上來,我閃過,一個反手,將她按倒在地。

三年的跆拳道不是白學的。

我放開她,她狼狽地從地上爬起來,架了個多餘的馬步,手指一上一下點著我的臉威脅我說:「既然你這麼了解我就應該知道,我有很多朋友,不一定要自己動手。」

「都是些什麼朋友?陪你吃喝玩樂,刷爆你的信用卡,偷了你的手機,賣了你的PSP,騙你跟別人上床,還是直接就搶了你男朋友那種?小朋友你挺好,這次的事不是小事。吸毒販毒,你以為這些是小說里電視里搞著玩的嗎?別以為你打著未成年的招牌,就可以替人家頂包,到頭來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她強撐著哼哼:「我願意為他死,管你屁事。」

我在椅子上坐下:「悉聽尊便。」

「你以為你很了不起嗎!會點三腳貓功夫,就可以這樣隨隨便便地教訓我?」她顯然被傷了自尊——可以想像,在她這樣的年紀,自尊可能是她唯一擁有的東西,「你敢說,你從沒被男人騙過?從沒被男人打過?從沒為男人奮不顧身過?如果真是這樣,那麼我真不知道該恭喜你還是同情你,歐,巴,桑!」

我微笑著說:「至少我不會賤到被人賣了還替人數錢的地步。」

「我要殺了吳媚媚那個臭八卦婆!」她猛地推開我就往門外衝去。我一把拉回她。她轉過身想咬我手臂,我靈巧地避開。她重心不穩,又跌坐在地上,地板磚有些滑,她爬了兩下沒爬起來,乾脆就坐在那裡嚎啕大哭起來。

我總算了解方律師嘴裡的「神經質問題少女」到底是什麼意思。難怪他要選擇先去洗車而把這個燙手山芋扔給我來對付。

「我再問你最後一次,本月13號,也就是上周五晚上七點一刻,你在哪裡?」等她哭夠以後,我走近她,蹲到她身邊,遞給她一張紙巾,換了一種態度,溫柔地問。

「你丫是復讀機么?」她問。

「是的。」我說。

「律師在辦公的時候可以笑嗎?」

「我只是個小助理。」我答。

「好吧。」她說,「既然你這麼想知道,告訴你也無妨,那晚我在網吧。上網上到早上七點多,然後我就坐飛機去上海看陳奕迅的演唱會了。很High的哦,你有沒有看過?」

「一個人?」

她警覺地看我一眼,不答。

「其實在這之前你們吵架了,所以那一整個晚上,你們都不在一起對不對?而且,你一直打他的電話,但是他都關機,對不對?所以那些毒品,其實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對不對?你非往自己身上扯,就是想逼你媽媽花錢替他請律師對不對?」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洛丟丟從地上爬起來,一直爬到沙發上,在沙發的角落,抱住自己,不再說話。過了好一會兒,她才小小聲聲地說:「其實你們不用這麼麻煩去找證據證明他很花心啥啥的。我早就知道他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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