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命運的確諷刺,它拿走你一些,又會回贈給你一些;雖然它後來給的,並不一定是你想要的,你卻不能不接受。
失去圖圖以後,我並沒有妄想過可以有任何東西、任何人來彌補我的損失,但是老天不由分說地把一個離家出走的女孩塞給我,我簡直措手不及,還沒來得及拒絕就木已成舟。
而且這個七七實在是個難纏的貨色,我敢說,她只要使出三分功力,就能在第七屆「全球最難搞小孩」評選活動中,技壓群芳,榮登榜首。
我再次把她撿回家之後,我們多少算熟了一些,我可以和她說話,但除了告訴稱她叫七七之外,她不回答我任何問題。
比如我問:「七七,你姓什麼?」
她眼睛看天當作沒聽見。
我又耐心地問:「那你想不想知道我姓什麼?」
「不想。」她回答。
「好吧,」我沒辦法,「那你至少要做一件你不想的事。我姓林,你今後可以叫我林叔叔。」
「你姓林?你叫什麼?」她終於有了點興趣似的。
「林南一。」我說。
「難醫?」她聳聳肩,「你得了什麼病嗎?」
我真想跳樓。我想起一杯豆漿的典故,忍著心痛很認真地糾正她:「是南一,南方的南,一二三四五六七的一。」
她看了我半天,最後說:「其實你不用跟我套近乎,是你救了我,不是嗎?」
對啊,謝謝提醒。
我站起身來,準備慰勞一下我這個大好人,到廚房裡給自己泡茶喝,門鈴就是在這時候響的,來敲門的人是怪獸,他像個特工一樣的貓著身子衝進了我的房間,兩眼盯著坐在沙發上的七七看了半天,轉頭問我說:「原來張沐爾沒撒謊啊。」
「別亂講!」我呵斥他。
「林南一。」怪獸把一根手指頭彎起來,惡狠狠地對著我說:「你就是為這個小妞把圖圖氣走的?你小子原來是這種水性楊花的人?」
「我警告你別亂講!」
奶奶的,人格被侮辱,想不急也不行!
「我告訴你,那首歌不是圖圖賣的,是我決定賣掉的。跟她沒有任何關係!」
「那就是你跟她有關係嘍?」我口不擇言。
怪獸一拳頭就揍到了我的腦袋上面。我的鼻子開始流血,我捂著它啷嗆地退到沙發前,七七從茶几上的紙巾盒裡嘩嘩嘩連抽三張面巾紙給我,果然是見過世面的人,遇到暴力連叫都不叫一聲。
「我要是你,我就去死!」怪獸從牙縫裡擠出這句話,再從口袋裡掏出一包東西來扔到地上,揚長而去。
血還在流,那三張小紙簡直起不了任何作用,我起身到洗手間去清理自己,她站到門邊來問我:「我給你帶來麻煩了,是嗎?放心,明天天亮我就走。」
我做個手勢表達不關她的事。
她仿若自言自語:「我總給別人帶來麻煩。」
我越過她走到客廳里,撿起怪獸留下來的那個紙包,報紙裡面包的,竟是二萬塊錢。應該是圖圖上次賣歌的錢,原來她一直把它留在怪獸那裡,原來她走的時候,並沒有帶走什麼,那麼,她該靠什麼在生存?
我的心粗暴地疼起來。
我一把把那兩萬元扔出老遠,鈔票散落,場面煞是壯觀。
過了好一會兒,七七替我把錢從地上收拾起來,一把扔到我的破茶几上,教訓我說:「收好吧,白痴才跟錢過不去!」
她說對了,我就是白痴。
我是這個世界上最頂級的白痴,所以才會在不知不覺中弄丟自己最心愛的人。
那晚七七比我睡得早,我估計她已經在房間里睡著了後,我開始在沙發上抽煙,喝酒。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然後我就醉了。我看到圖圖朝我走過來,她好像把頭髮留長了,她對我說:「林南一,你真的是愛我的嗎?」
「愛愛愛。」我摟住她,眼淚流下來,「圖圖,我想你,你別走。」
她給我端來熱水,替我洗了臉,溫熱的水,讓我很舒服,我反反覆復地說:「圖圖你別走,你別走,你別走……」
「好。」她像以前那麼乖地答,「我不走。」
我放了心,握著她的手終於慢慢睡著。
醒來的時候看到七七,她坐在窗前,頭也不回地問我:「你是不是被你女朋友拋棄了?」
這真是一個我不願意麵對的話題。
「算是吧。」我說。
「你很想找到她嗎?」
我伸伸胳膊,打個哈欠,老實巴交地說:「是。」
「那我陪你去找吧。」七七說,「林南一,我替你去把你那個圖圖找回來。」
我一嚇,清醒了:「等等,你怎麼知道她叫圖圖?」
「嘿!」她終於回頭,朝我調皮地一笑,「你當我傻子啊。」
她的笑容居然讓我有一點點小開心,於是支起身子、打起精神問她:「怎麼找?」
她答非所問:「只要你全力配合,我一定把她找到。」
「怎麼配合?」我問。
「你要回答我提出的所有問題。」她皺皺小鼻子,倍兒嚴肅地說。
我點頭,死馬當作活馬醫也是好的。
「第一,她走了多久了?」
「十個月零十九天。」我不假思索。
她吐吐舌頭:「有點久。」
她的第二個問題:「她是不是真的很愛你?」
這個問題讓我有一秒鐘踟躕,末了還是回答:「是的,我想是。」
還好她沒質疑我這個問題的真實性,接著問下一個:「那她有沒有其他喜歡的人?她離開這裡,最可能去的是哪裡?」
靠,如果我知道,還要你幹嗎。我做出一個表情「洗洗睡吧」,七七的反應是失望:「難怪你找不到她。」
「怎麼說?」我忍著氣。
「因為一個人不可能找不到另外一個人,除非他瞎了眼睛。」她忽然轉個話題,「你知道她一個在家常常幹嘛嗎?」
「不知道。」我說。
「你來好好看看。」七七站起身來,拉開放在客廳旁邊的舊柜子的抽屜,我湊近了看,我的天,一抽屜的幸運星!我怎麼從來都沒有發現過?
七七抓起一大把,彩色的幸運星從她手掌心一粒粒掉落,然後說:「你知道嗎,林南一,只有寂寞得不得了的人才會重複做這種單調的事情。」
我只覺得暈眩,圖圖寂寞,是嗎?我怎麼從來都沒有感覺到?
七七繼續問:「你知道她失眠嗎?」
我再搖搖頭。
「她常失眠,睡不著,睡不著的夜晚就抽煙。」
我拍案:「你怎麼知道這些?」
她笑:「你的床頭柜上有安定,床底下有柔和七星的煙頭,你從不抽柔和七星,不是嗎?」
她繼續問:「你記得她的生日嗎?你知道她用什麼牌子的護膚品穿什麼牌子的內衣嗎?你知不知道她害怕蟑螂喜歡聽梁靜茹的歌?你知不知道……」
「行了,行了!」我打斷她,「你這麼能你告訴我她在哪裡!」
「我不知道。」她說,「但如果我是她,我絕對不會回來。因為我絕不會去愛一個沒心沒肺的男人!」
我掩面,只想找個地洞鑽下去。
「不過,我告訴你一個秘密。」她打我一巴掌又揉我一小下,小聲說,「其實那些失蹤的人,除非是被仇家追殺啊,心底里,還是有一點點希望被找到的。」這個說不上什麼秘密的小秘密像小火苗一樣在她眼睛裡閃啊閃,她畢竟還是個孩子呢,想到自己被一個孩子牽著鼻子哄得滴溜溜,我就忍不住想笑。
「你笑什麼?」她有點不悅。
「我想你應該不會再自殺了。」我努力嚴肅。
「看在你我的緣份上,我去幫你把你女朋友找回來。然後我再自殺也不遲。」
「要是找不回來呢,你就一直賴在我這兒?」
她笑:「你怕?」
我怕什麼!
「帶我吃早飯,」七七說,「快點。」
「為什麼?」
「想找到你女朋友就別問為什麼!」
這算是什麼鬼理由!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會相信這個姑娘,但是我居然就按照她的意思完全照辦了。我們收拾好出了門,她沒有衣服可以換,我思考著是不是應該去給她買件衣服什麼的。
清晨的陽光讓人覺得生命稍有了些生機,我們一起去找七七指定的早餐地點「米奇西餅屋」。不說話的她顯得有些微的抑鬱,她並不是一個快樂的孩子,但是有活力。我見過太多重點中學裡死氣沉沉的乖孩子,相比之下,七七讓我愉快得多。
「林南一,也許我早就應該出門旅行的。」她忽然好像若有所思。
「嗯嗯。」我說,「待會吃完飯我給你買兩件衣服。」
「憑什麼?」她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