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林南一和圖圖

我喜歡的導演侯孝賢說過一段話,我一直認為無比正確。

他說:「所謂最好的時光,最好,不是因為最好所以我們眷念不已,而是倒過來,是因為永遠失落了,我們只能用懷念召喚它們,所以才成為最好。」

認識圖圖以後,我開始了人生中最好的時光,而比較遺憾的是,一直到很久很久以後,我才真正地明白。

讓我先來介紹我們的樂隊「十二夜」,成員是張沐爾,怪獸,和我。

樂隊剛組建時我們三人都是在校學生,我學電子,怪獸學法律,張沐爾學醫。我們三個在A市著名的「酒吧一條街」認識,三個都是賣唱學生,臭味相投,一拍即合。

眾所周知,我們是有理想的。然而我們並不指望混到像平克弗洛伊德那樣的一代宗師,我們只是想有自己的歌,自己的專輯,自己的錄音室。我們三個人中間怪獸比較有錢,因為他家在海寧開了一間皮衣廠。有錢的怪獸在校外租了一個小套間,辟了其中一間作為我們的排練房。除了必不可少的學習時間,我們就在那個陽光不足的房間里扒帶、寫歌、排練。我們也曾給大大小小的唱片公司寄出過Demo,但是無一例外地石沉大海音訊全無。

「我們需要一個女、主、唱!」張沐爾無數次痛心疾首地說。長久以來他就認為一個美女可以解決我們全部的問題,因為我們已經足夠有才華有足夠有理想,需要的只是一點點的關注。他甚至找過一個外語系系花來跟我們合練,結果那個女生只會唱布蘭妮的歌,當她第十一次唱到「baby baby one more time」的時候,怪獸終於忍無可忍,把她從我們的排練房趕了出去。

「難道茫茫太空中,我們就找不到一個又漂亮,又會唱歌,又有品位的女生?」張沐爾仰天長嘆。

怪獸惡狠狠地瞪他一眼。

我不忍地看著他:「還是有的……」

「誰?」

「諾拉瓊斯。」我說。

以後我們再也沒有跟女生合練過,雖然張沐爾信誓旦旦地說,為了樂隊有一天能大紅大紫,他從未放棄過尋找金牌女聲的努力。不過,他努力了也有一年,樂隊成員還是我們三個。怪獸對這情況比較滿意,他認為歷史上偉大的樂隊里都沒有女人,他是一個有點瘋狂的傢伙,但很有才華,我們樂隊的大部分作品都是由他作曲——當然,寫歌詞的,是我。

雖然張沐爾偶爾對怪獸那些晦澀的作品有點小小的不感冒,但總體來說,我們是好哥們,相處得也很不錯。

張沐爾失過一次戀,我和怪獸沒有女朋友,我們都擁有多少有點寂寞的青春,但是真的,我覺得,還不錯。

但是那些天,我常常會莫名其妙地想起一張臉,甚至在食堂吃早餐的時候,莫名其妙地想喝一杯豆漿。那個夜晚雖然我確定不是夢,但對我而言卻又是一場真正的夢,那個叫圖圖的女生,我們還會不會再見面,如果再見面,我該是什麼樣的表情說些什麼樣的話或做點什麼樣的事呢?懷著這種百無聊賴的猜想我百無聊賴地上了幾天課,然後在兩位仁兄的簡訊轟炸下逃難似的奔去了排練房。

張沐爾和怪獸已經在裡面。我馬上發現情形有點不太對。

「他怎麼了?」我指著在角落裡悶悶不樂的怪獸問張沐爾。

張沐爾嚴肅地說:「怪獸認為,我們應該找一個女主唱。」

「為什麼?」

「你還記得上次你寫的那首歌詞嗎?」張沐爾問,「就是那首特別悲情的,我想知道什麼什麼的?」

我當然記得。實際上,那是我非常得意的一首歌詞。

「他配好曲子了。」張沐爾指指怪獸,「可是,連他都認為,這首歌只適合女孩子唱。」

分特。

可是,當怪獸搶過我的吉他把曲子哼給我聽的時候,我馬上就理解了。這確實是我們樂隊創建以來難得的一首好聽的歌,怪獸不知道受了什麼刺激,把旋律寫得格外婉轉,尤其是最後漸行漸滅的高音部分,也實在只有女生才能演繹。

「怎麼辦?」怪獸兩手一攤問。

「要不,我再去叫那個外語系的?」張沐爾徵求意見,「一年了沒準她已經會唱別人的歌了,就算麥當娜也成啊。」

怪獸的眼裡簡直要飛出小刀子,一刀一刀割下張沐爾的肥肉。「算了,我還是自己唱吧。」他一臉沮喪。

我忽然有了一個主意。實際上,當它冒出來的時候,我才知道,它原來在我的腦子裡已經很久了。

我要找到圖圖。但是現在,我還什麼都不能說,因為我沒有圖圖的任何聯繫方式,只知道她在市一職高學會計。我要找到她,不僅是因為她能當我們樂隊的主唱。而且因為,我發現,我已經無法忘記她。

在茫茫人海中尋找一個只見過一面的女生,這當然這是一件很有難度的事情。

我甚至再冒險去過那家不再歡迎我的酒吧,那群流氓雖然沒有出現,可是,圖圖也一樣音訊杳然。我問過老闆:「你認不認識那天晚上打架的女孩?」他簡直用看恐怖分子的眼神看我,揮揮手示意我滾蛋。

接下來,我所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去市一職高蹲點。去了我才知道,它有三個年級,每級設有四個會計班,每班四十個人,也就是說,在這一共四百八十個人中,我要找出一個名字里可能有個「圖」字的女生。

談何容易。

我試過當他們上課的時候在教室外面窺探,這時候我才發現,原來職高的管理還是挺嚴的,我每次轉個不到二十分鐘,就會有保安衝上樓來把我趕下去。在我有幸看過的六七個班級里,我並沒有看到圖圖的身影。不過也有可能是,她是一個逃課高手,而我的近視很嚴重。

總之,當你真的要在茫茫人海里尋找一個人,這個人就總有無數的理由可以和你錯身而過。以前我畿米的漫畫《向左走,向右走》,會覺得荒誕無比,兩個住在同一棟大廈的人,就算可以躲避對方也遲早會低頭不見抬頭見;而當我這樣地滿世界尋找圖圖,才終於承認,世界是一片海洋,一條魚想要第二次遇見另一條魚的概率,或許接近於零。

但我不會甘心放棄。即使到最後,我只能用一個最笨的方式——在校門口守株待兔。

這也是很有困難的,因為,在我所知的範圍內,市一職高有三個校門。

我給自己制定了一個時間表,周一周二西門,周三周四東門,剩下的時間北門。做出這個白痴決定的時候我真想抽自己一個耳光,那天留下她的電話,不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嗎?

通常白痴過後的我就會變得智商超常,我忽然想到了我的吉他,對,我的吉他,我應該用他來做點什麼。於是,那個黃昏,我像瓊瑤片里的男主角一樣抱著吉他假模假樣地坐在職高的正大門前,我要唱的第一首歌就是林曉培的《心動》,短短時間,它已經在我的最愛歌曲排行榜里飆升到第一名。「啊,如果不能永遠在一起,至少給我們懷念的勇氣,擁抱的權利……」吉他是我唯一自娛自樂的方式。一些穿得很誇張的職高女生從我身邊經過的時候會很感興趣的看一眼,但是,她們沒有一個人和我說話。只有一個調皮的女生在嘰嘰喳喳:「咦,他的帽子呢?」

靠!把我當要飯的了!

我忍辱負重地又唱了三首歌,圖圖也始終沒有出現。

時間毫無效率地過去,當我開始懷疑自己這樣的等待到底有何意義,終於有人在我身邊停下腳步。

「嗨!」一個女生說,「你在找人嗎?那天在我們教室門口轉悠的那個是不是你?」

「我找圖圖。」我非常坦白。

「圖圖?」她皺皺眉頭,看上去有些疑惑。

「就是,」我忽然間像抓到救命稻草一樣想起一個細節,「就是你們學校『四大美女』里最漂亮的那個!」

「哦她呀。哼哼。」那個女生明顯不同意。

「你認識她?」我壓抑著自己的欣喜若狂。

「你為什麼找她?」她一臉不屑地打量我,「想追求她是吧,很多人都追求她的。」

「你到底認不認識她?」

她看天看地看腳尖,猶豫半天,終於對我說:「我可以帶你去找她。」

她帶著我穿過整個市一職高的校園,從一扇最荒僻的門走出去。她告訴我,這是小西門,從這裡走出去四五百米有一個很老的居民區,因為地處偏僻而且房子破舊所以相對便宜,很多不願意住宿舍的職高生會在那一帶租房子。

很快我們到了一個黑洞洞的單元樓前。

「她好像住二樓。」女生告訴我。

不勞她告訴,我已經知道圖圖就在這裡。因為我聽見她的聲音,彷彿近在耳邊:「不就是房租嗎!」她有些聲嘶力竭,「給你!給你!姑奶奶連命都給你!」

身邊的女生幾乎抱歉地看了我一眼。然後,像一切善良的指路天使,她告別,而且再也沒有出現。

我三步並作兩步衝上樓去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