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評國民參政會關於國民大會的決議[1]

評國民參政會關於國民大會的決議[1]

(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中國獨裁派是很狡猾的,他們善於在政治上耍花樣與善於組織對人民的突然襲擊。他們一群的下一手是什麼,中國人民,首先是各民主黨派,必須十分注意。新華社記者說:參政會決議的第二條也是極其含糊的,反動派很可以利用這一條。這一條說:「關於國民大會代表問題,請政府參照本會各參政員提案,衡酌法律與事實,妥定辦法,盡使國民大會具有極完滿之代表性。」這裡所說的?政府」,是獨裁派的政府,這裡所說的「法律」,是獨裁派的法律,現在寫上了決議案,將來他們「衡酌」一番的結果,依然不外強迫人民承認十年前的那一批國大「代表」依然有效。獨裁派也會「衡酌」「事實」,其結果不外加「選」或加派一批人。這樣他們就會說:已經「具有極完滿之代表性」了。但是中國人民與民主黨派應該這樣來看問題,所謂「政府」必須是一個由各黨派及無黨派代表人物組成的舉國一致的民主的聯合政府,任何由現在的國民黨獨裁政府所召集的「國民」大會,我們都反對。所謂「法律」,必須由聯合政府來重新制定,任何由國民黨獨裁政府所制定的反動的代表選舉法、國大組織法等等,我們都反對。「事實」是十年前的所謂國大代表,是由國民黨一手偽造的,必須全部否定它;在敵人未完全消滅、國土未完全解放、人民無完全自由的全部時間內,不許可辦理國大代表的選舉。只有全部否定舊代表,並在一切必要條件具備下重新選舉新代表,才能稱之為「具有極完滿之代表性」。我們完全贊成「極完滿之代表性」這幾個字。從今以後,誰要召開什麼絕無代表性及代表性不完滿的「國民」大會,必將受到堅決的反對。第三條:「憲法制定時,應即予實施,俾政府還政於民之旨早獲實現。」這一條表現了國民黨獨裁派的反動計畫,依然堅持著。歷來只唱「制頒」憲法、反對「實施」憲法的,現在他們唱起「即予實施」的好聽的調子來了。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選舉」大總統,仿效袁世凱做皇帝。今天中國的獨裁派即帝制派很需要這一條,他們急於要以帝制(一名大總統)來鎮壓人民、發動內戰,以維持其自己的反動統治。第四條列舉了幾項要求。「採取可能之政治步驟」,這一項,獨裁派必然要耍新花樣,對於民主派所主張的召開黨派會議、廢止一黨專政、成立聯合政府一項要求,仍將深閉固拒。第二項,保障人民自由,加了「合法」二字,第三項,承認各政治黨派,加了「依法」二字,在獨裁派看來,一切都好辦了。第四項,「各省各級民選機構之設置」,也是獨裁派需要的,因為所謂「民選」,實際上都是黨選,獨裁派有了這些「機構」,他們的寶座就更穩當了。綜合第四條各項,對於獨裁派,並不會損失什麼東西。僅有一點稍有意義,就是規定這些措施,應在「國民大會召開前」做到,表示國民大會今年或者不會開。新華社記者結語說:獨裁製度絲毫未變,內戰危險空前嚴重,現有各種鐵一般的事實,包括陝甘寧邊區周圍的軍事行動在內,證明國民黨反動派正在較前更加積極地準備發動一個極大規模的內戰,藉此以援助日本侵略者。國民參政會對於國民大會問題的決定,絕不會改變這種危險的形勢。新華社記者說,只有三個條件可能改變中國的政治形勢:第一個,解放區軍民一致團結起來,堅決地擴大解放區,縮小淪陷區,堅決制止內戰;第二個,國民黨統治區的人民民主力量一致團結起來,堅決反對內戰;第三個,英、美、蘇三國在東方問題上團結一致,反對中國的內戰。中國人民應該為爭取三個條件,反對內戰危險而奮鬥。

根據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三日《解放日報》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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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1]這是毛澤東在審閱《新華社記者論時局:內戰危險空前嚴重》的評論稿時加寫的文字。國民參政會,見本卷第217頁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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