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深夜中的死屍 第四節

屍體是在二月十七日晚十點左右由行人發現的。這時已是被害者死後的三四個小時了。可以確定不是在發現現場死亡的。島田玄一是在一個什麼地方被青酸加里毒死,然後運到這裡的。肯定是他殺。

經解剖,在胃裡發現有尚未消化的蕎麵條,鑒定表明是吃完晚飯才被青酸加里毒死的。警察當局做出以下推斷:

被害者在某處飯館(或類似大眾食堂一類的地方)吃過中華蕎麵條,出來之後又到過什麼人的家裡。可能是他獨自去的這家飯館;否則,如果有同伴的話,那個人將被懷疑是兇犯。

青酸加里毒性強烈,藥性發作很快。如果是在飯館裡服下的,可能立即倒斃。看來,現場一定是從飯館出來之後去的那個地方。

被害者島田玄一辭掉都政新聞的工作之後,收入很大。他對他的妻子說是在大森協助他的朋友做不動產的生意,這大有可疑。

誠然,做不動產的經紀人,收入四十萬元左右,是不足為奇的;但在大森附近卻找不到那個叫山本的不動產營業者。島田玄一是不是想對他的妻子說得體面些呢?再說,山本這個姓到處皆是。

島田玄一究竟乾的是什麼,才得了這麼多的錢呢?島田他所以辭去都政新聞的職務,直接原因是由於訛詐。新聞社方面因涉及到他人聲譽,拒絕提供材料。

有些下流記者利用採訪到的情報,威脅當事者,針對對方的弱點勒索錢財,是司空見慣的現象。

都政新聞主要是以東京都廳內的職員為對象,當然,取材於都政或都廳所屬的行政部門。

都廳這個地方,從來就是問題較多的部門,這是人所共知的。僅在這龐大都市的行政機關里,利用職權營私舞弊的事時有所聞,當然是新聞記者矚目的地方。就在兩三年前也曾揭發過一起都政新聞記者違法的重大事件。

東京都廳內部發行的都政新聞,種類繁多,大部分是免費供給各部課閱讀的。

當然,這種免費並不是什麼慈善事業,報費還是要的。不過,不象一般市民訂閱那樣由收費人到家裡去收,而是從都的經費里支付——是以部課長交際費的名目支付的。這些都政新聞的訂閱費在都預算中佔了不小的比例。每種報都具有各自的專業性。從表面看,它的宗旨是為了促使都政職員大公無私的,是向都民公開報道的,但它又到不了一般都民手裡。這類冠冕堂皇的宣言是靠不住的。

都政新聞里當然有真實的新聞,同時也不乏冒牌新聞。幾年前就有一些新聞社,借了都廳的一個房間,裝上電話,搞起業務,卻不交房費、電話費。由於以前發生了那個事件,大部分都政新聞社已經從都廳大樓搬出去了。不過,目前仍有一些新聞社以種種借口賴在那裡不走的。

新聞採訪單位都設有記者俱樂部。普通的新聞社都集中在大地方,如七界聯合倶樂部。其它不包括這個俱樂部之內的,另外組織成別的什麼會。

類似這種組織,在都政新聞社裡也有。

島田玄一過去所在的新聞社,是新聞社裡比較正派的「東明新聞」。

都政新聞的性質是複雜的,其中有的是專門搜尋都廳職員不正當行為的,有的記者則介入權力之爭,乘機撈取零用錢。

島田玄一被東明新聞社辭退,就是因為他有恐嚇行為。只從這一點來看,也沒有什麼值得奇怪的。問題是島田搞了什麼樣的恐嚇行為?那件事與現在的這一殺人事件有沒有直接關係?

刑警桑木是到港區B町XX號地查訪人員之一。

那個地方對於查訪非常不利。東京都中心是一個特別不利於查訪的地區,這不是令人奇怪嗎?這裡樓房挨著樓房,沒有一家商店。一般樓房一過下午五點鐘就鐵門緊閉,內部和外部就完全隔絕了。即使有人工作沒完,留在樓里,那裡設有專供內部人回來時通行的便門。一般是不從那裡出入的。

尤其邊發現被害者的時間逛夜裡十點,這對樓房街來說已是「深夜」了。發現屍體的那個人已經判明是過路人,街上幾乎沒有附近的居民。

情況儘管如此,也不是說沒有一個可查訪的對象了。各個樓房大都設有警備員在樓內外巡查,對火災和盜竊負責警戒,按各樓的規定時間進行巡邏。

刑警桑木向被害者倒在那裡的那棟樓的警備員和附近其它樓房的警備員,一一進行了訊問。目的是想查清那屍體到底是什麼時間被扔在這裡的。現場是在樓與樓之間的地帶,這裡因為黑暗,很少有人通行。屍體被發現時,已經距離遺棄的時間很長了。問到各個樓房的警備員時,都說「沒有注意」。

屍體總不會自己走來的。搬運的工具最合適的是汽車。在這種場合,出租汽車或包租汽車不應作為懷疑對象。犯人絕不會抱著屍體乘坐營業汽車的。無論如何也是自用車。

刑警桑木查訪時,所問的問題是:

①現場有沒有停放汽車?

②即使沒看到汽車,但是否聽到過有汽車的停車聲?如果聽到了,是在什麼時間?

③在這個時間裡,是否有外國人用的車?

這三個問題,前兩個問題容易明白,後面的問題就得加以說明了。

這個案件,警視廳已經向新聞記者公布了,只有一個線索還在保密。

最近,警視廳對外宣傳也採取了巧妙的策略。過去新聞記者的採訪往往給搜查工作造成麻煩,現在警方卻能充分地利用新聞報道了。

搜查當局不向記者公布全部材料,故意把要害部分隱藏起來。

在島田屍體的上衣衣袋裡發現的一個紙片,便是屬於這類東西。

這個紙片,是從一張紙上撕下來的,上面畫的是一個冊形符號。乍一看好象漢字的「冊」字,仔細再看,既不是「冊」字的草寫,也不是簡體字。畫得很工整,分明不是文字。這個類似符號的東西和島田的死是否有直接關係,還沒弄清,經判斷應該作為重要參考。

在搜查會議上把這個看作是個疑點。

「喚,這個符號是外國人常用的。」有個刑警這樣說。這個刑警在美軍大量駐紮日本的時候,曾做過與佔領軍有關的工作。

「是嗎?這符號,他們是怎樣使用的?」

搜查主任問道。

「美國人數東西的時候,習慣用這個符號。我們數東西的時候,每逢五,不是寫個『正』字嗎?三個『正』字就是十五。」

「對呀!」

「他們美國人用這個符號和我們用『正』字一樣,從一到四劃四道豎,到五的時候就在四道豎上劃一道橫。」

這個發言引起大家的重視。

說不定島田的被害和外國人有關聯,或者與國際性犯罪有關。

為什麼要把標誌五的符號放進死者的衣袋裡呢?這符號是島田自己寫的,還是別人寫了塞進他的衣袋裡的,這些都弄不清。如果是文字,還可以做筆跡鑒定,至於符號那就沒有辦法了。

如果這個符號是實際數,那麼這一犯罪行為也許和數字有什麼關係。

這就是刑警桑木查訪時提問的第三個問題的依據。

結果,這項查訪是徒勞的。

只有那個發現屍體的行人最起作用,因為這個人在發現屍體之前,就在那現場附近,只要有一點兒不正常的現象,是逃不出他的眼睛的。

發現屍體的人是東京都練馬區櫻台的一家公司的職員,名叫黑田友二,三十一歲。

刑警桑木曾到黑田家訪問過。

「不,當時大馬路上有很多來往車輛,可是沒有停下來的。」

那人回答道。

「沒有停車的,那麼有沒有從那個地方通過的呢?」

「沒有看到,」那人答道。他是一個很壯實的人。「我從那兒經過,因為那裡是去S町的近路。我經過那兒的時候,沒有其他行人。無意中向旁一看,發現一個喝醉的人倒在那兒,我走過去,『喂,喂』地叫他來的,用手一摸,像冰―樣涼,嚇了我一跳。想報告給警視廳,那一帶沒有報警電話,也弄不清什麼地方有公共電話,就跑到大馬路上求別的行人打了電話。看到我們那麼忙亂,過路的人就慢慢地圍上來了。若是在一個行人多的地方,看熱鬧的人聚起來,那可了不得。」

「看熱鬧的人,」桑木思考了一下,問道,「有沒有行為不正常的呢?我說的是在巡邏車到達之前。」

「啊,是啊!」黑田回憶了一下,「這麼一說,我倒想起來了。我們圍在那兒的時候,有一個人從後面擠進來,走到屍體前面。這個人好像專門為了了解情況才從外面擠到裡面來的。」

「他是不是擺弄過屍體?」

桑木問道。

「沒有,沒有擺弄過屍體,只是蹲得很近,象是仔細地辨認那死人的臉。不知是誰喊了一聲『這麼做,會被警察訓斥的!』這樣提醒過他。」

「唔,是出於好奇才這樣做的,還是有些醉了呢?」

「不,看樣子不像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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