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進我們偵探社所在的大廈時,天已經黑了好久了。晚上要進大樓時是要簽名的,簽名簿保管在開電梯的人手裡。我把名字簽上簿子,才發現他臉上奇特的表情。
他用很低的聲音對我說:「有人在等你,先生。」
我轉身,看到一位男人自大門旁一個隱處走出來。他全身都是「便衣」味。他自我肩頭湊過去看我在簿子上籤的名字,他說:「喔!喔!」
「有什麼問題嗎?」我問。
「我們在找你。」
「逮捕嗎?」
「怎麼會想到是逮捕?」
我說:「你全身不論哪一點,都可以知道你是條子。」
這句話使他受窘了,他可能自以為已經像是度假的老師或出差的總經理了。「聰明,嗯?」他諷刺地說。
「當然,我是在全國最好的幼稚園畢業的。畢業的時候我還代表全班同學致詞呢。」
「喔,少來!」他厭煩地說:「警官要見你,我們走吧。」
「哪一位警官?」
「佛山。」
「他一定知道我辦公室在哪裡,否則他不會派你來的。」
「你來不來?」
「不一定。」
「必要時,我們可以把這件事公事化的。」
「發張逮捕狀?」
「也許是一張通知出庭書。」
「為什麼?」
「警官會對你說的。」
我說:「朋友,我不要別人說我不肯合作。但是我見過佛警官,該說的都說了。」
「這件事不同,你沒有說過。」
在這位大個子,溫怒,固執的腦袋裡面,看得出腦子的紋路不多。
我說:「我不去,佛警官還能動粗不成?」
「他叫我來帶你,只有兩條路,跟我去,或是不肯去——我只知道這些。」
「那我們去。」我說。
「你肯坐我車去?」
「不行,我自己有車,我跟你後面。」
「為什麼不跟我坐我車去?」他懷疑地問。
「我要回來的時候,可以用不到你們送我回來。」
他想了一下,他說:「好吧,我的車在對面。」
「我的車在公司停車位。」
我們經過大廳,便衣自停車處把車開到我們停車的停車場出口,把出口堵住。他等我把車開出來,他對我點一個頭,開始在前開車,自後望鏡中看我跟在後面。
我們自7街望西行,切過費格洛沙到威爾夏,自威爾夏大道開向好萊塢。
便衣並沒有告訴我我們要走多遠。他用固定的速度徐行著。看來像是要向海灘行去。不斷地他故意慢行到前面正好變燈,使我可以跟近於他。他要確定不能在他通過後,交通信號正好變燈。他是個多疑,依規定辦事的警察,他不冒任何不必要的險。
他突然給了一個左轉的信號,我們就向南行了。前面這個區都是較古老的大房子,有院子的住宅,單是維持費每月都在十位薪水階級薪水以上。
附近的人家散發的都是保守的繁榮——白灰牆房子、紅磚瓦屋檐、棕櫚樹、草坪、陽台、車道連接至屋後的三車車庫,車庫上有駕駛的住處。
帶的人把車靠向路旁。
我向前看就知道他要去哪裡。一輛警車停在一個這種住宅的前面。
我也停向路邊,把引擎熄火,把車燈關了。帶我來的人再把車開前,到房子前面平排停在警車旁,他對在前面值勤的警察說幾句話,坐在車裡等候。
那警察進去,出來,向我的便衣說幾句話,又去站在原地值勤。便衣把自己巨大身體自車中擠出來。走到我停車的地方,他說:「好了,我們進去。」
我們經過守衛的警察,走上通向前面門廊的寬大梯階。大門打開。佛山警官自上面走下來接我們。他問:「知道這是什麼人的家嗎,賴?」
「我知道的。」
「怎麼會知道?」
「從地址。夏合利給過我們這地址。」
「來過這裡嗎?」
「沒有。」
「對夏合利,你知道些什麼?」
「不太多。」
「知道他工作性質嗎?」
「沒什麼有價值的。我記得你以前問過我的。」
「我知道。」他說:「從那次後事情變更得很多了。」
「夏合利出什麼事了?」我問。
他沒回答我,但是用銳利的眼光無聲地看著我。
如此看了幾秒鐘後,他說:「你怎麼知道他出事了?」
我生氣地說:「你少給我來這一套了。一個便衣把我半路找到。我們老遠開車來這裡。一輛警車停在門口。大門外有警察守衛。你自屋裡出來問我夏合利。我要還不知道夏合利出了事,我還能混飯吃!」
「夏合利曾經要你給他做保鏢,是嗎?」
「是的。」
「他在怕什麼?」
「我不知道。」
「你認為他在怕什麼?」
我說:「我半點也不知道。」
「當有人來雇你做保鏢時,通常不都該問一問他在怕什麼,為什麼要保鏢呢?」
「假如我接手這件工作,我當然要問。」
「你沒接手這件工作嗎?」
「看起來不像,是嗎?」
「你為什麼不接手?」
「你真的想知道原因?」
「是的。」
我說:「可能夏合利不是在怕。」
「什麼意思?」
我說:「夏合利之要僱用我,也許是麥洛伯案中的一個線索。他到我們辦公室,等候柯白莎,兩個辦公室女人都記得他在那裡。我一提麥洛伯的名字,夏合利馬上決定我們一起去看麥洛伯。我們到那裡,發現麥洛伯被幹掉了。」
佛山的眼睛現在在閃光,「這一點你以前沒告訴過我。」
「正如你所說,」我告訴他:「情況改變了呀。」
「那麼你認為是夏合利殺的麥洛伯,然後到你們的辦公室來——」
我說:「別傻了。你問我為什麼我不替他工作,我告訴你原因。」
「又如何?」
我說:「你且先假設,當我去到麥洛伯的地方時,我看到了什麼,使我對夏合利起了懷疑。」
「看到什麼?」他馬上問我。
我厭倦地道:「你又來了。我自己在建立一個律師叫作憶測的案例。我可能什麼也沒見到,但是夏合利卻認為我看到了。他可能認為我發現了什麼我不該知道的事。所以他聘僱我做他的保鏢。他向警方申訴,他可能會有危險。我24小時守著他。他到哪裡我跟到哪裡。假如他去一處森林無人之處,而我從此不再回來,如何?」
「謀殺?」
「不一定那麼簡單,有人對付我們,綁起來,帶到什麼地方。夏合利跑掉了。他帶了警察回那個地方,找到了我的屍體——一個勇敢的私家偵探,因公殉職。」
「聽起來像個大頭夢。」佛山嗤之以鼻。
「對我倒是個夢魔一樣的惡夢。」
「這是你不肯替他工作的原因?」
「我沒有這樣說。我在給你一個憶測案例。我在說,也許這是一個理由。」
「到底是不是?」
我看他直看到他的眼中。我說:「我不知道,警官。」
「去你的一下知道,一下不知道。」
「我有話直說,我真的不知道。夏合利叫我去替他工作,在我腦中,我有自史以來承大的、最簡單的第六感覺,我不可以替這個人工作。我不知道為的是什麼?」
「原來如此,第六感覺,嗯?」佛警官挪揄地說。
「信不信由你。」
「有沒有人給你什麼特別消息?」
「沒有,我告訴過你,只是靈感。」
「真有意思,」他做了一個大大不以為然,厭惡我到極點的表情。他說:「你知道太多了,你知道我不會拖你去見大陪審團,為的是你對本案有第六感覺。我們也不能把你的靈感用包裝紙包好介紹給法庭,做第一號物證。嘿!」
「這裡出了什麼事了?」我問。
他猶豫了一下,他說:「自己進來看。」
我們爬上水泥做的階梯,經過門外的門廊,打開沒有鎖的大門,走進門廳。門廳地上本是最好的樣木地板,地板三分之二面積鋪著高級東方地毯,在吊得高高的水晶吊燈照亮之下,打蠟的地板閃閃發光。
佛警官帶我走進一間在左面的房間,那是書房兼辦公室。
房間里亂得一團糟。
兩隻椅子翻轉又破裂,一隻桌子倒向一側,一隻墨水瓶翻倒,墨水倒得一地。地毯弄皺了,有的地方拱起來,明顯的是有人掙扎,用腳踢的。一隻書架倒下來,就倒翻在地上,書架上移動的玻璃門破碎,散開。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