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反投降提綱-1

反投降提綱

——在延安高級幹部會議上的報告和結論的提綱

(一九三九年六月)

報告

(六月十日)

目前形勢的特點

目前形勢的特點在於:國民黨投降的可能已經成為最大的危險,而其反共活動則是準備投降的步驟。國民黨投降的可能是從抗戰開始就存在的,不是今天突然發生的,但成為時局的最大危險,則是目前政局中的現象。國民黨反共也是從統一戰線建立時就存在的,不是今天突然發生的,但把反共作為直接準備投降的步驟,則是目前的實際。

目前的這種形勢,是由於三方面因素造成的,即是:一、日本的誘降政策,二、國際的壓力,三、中國地主資產階級的動搖。今分述於後:

一、日本誘降政策的歷史發展

(一)日本對華基本方針是滅亡中國,建立所謂「東亞新秩序」——這是堅定的、不變的,在日本侵略者看來也是變不得的。今年一月二日東京《國民新聞》(軍部機關報)的社論說:「眼前現實的課題,已不容寸尺後退,瞬間躊躇。事變入於收拾期,萬一國步的統制有疏漏,則不但將喪失戰果,且會影響國家的命運。戰爭的後期是比初期困難好幾倍,歷史上有過教訓,歐洲大戰時代德國和俄國不幸的事例,為政者和國民須得深加洞察。」(《世界知識》二月一日出版的九卷一期)

做一句話來說,就是:基本的侵略方針非貫徹不可,否則有德、俄革命的危險。由此可知,以為日本可以根本上讓步,可以不經長期戰爭而用英、美壓力恢複盧溝橋以前狀態(蔣介石,國民黨許多人),只是夢想。

(二)它的「滅亡中國,建立東亞新秩序」的基本方針(總路線)是堅定的,不會自己動搖的,但是它執行此基本方針的方法(或策略)是軟硬兼施的,有伸縮性的,並可作出某些暫時的、局部的、表面的讓步,以求達其根本目的。

大體上:盧溝橋以前——政治誘降為主;盧溝橋至武漢——軍事打擊為主;武漢到現在——再以政治誘降為主。

(三)為了明白敵人根本方針的堅定不變與其施行策略的軟硬兼施,只要看下列各種材料就可知道:

1.盧溝橋以前——規定硬的方針,並實行佔領東三省,對全中國則採取外交誘降辦法。

(1)滿洲事變前的田中奏摺(一九二七年即昭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總理兼外務大臣田中義一函致宮內大臣一木喜法,請代奏明天皇者)有雲「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支那」,規定了滅亡中國的方針。

(2)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佔領滿洲。

(3)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七日的天羽[1]聲明(天羽代表外務省發出聲明)有雲:「東方和平日本負責為之,反對中國與東方和平抵觸之行為,反對他國任何妨礙東方和平之舉動」。公開表示其滅華方針。

(4)一九三六年一月二十一日的廣田三原則(廣田在議會正式宣布三原則),即:第一、對日親善,第二、承認滿洲,第三、共同防共。

(5)一九三七年春,日本華北特務機關長松室孝良的秘密條呈,結論六條,均表示施行方法之軟硬兼施。

2.盧溝橋到武漢——為執行其硬的方針,採取堅決的軍事進攻方法為主,輔之以政治誘降。

(6)一九三七年七七事變後的幾天,外相廣田宣布不擴大主義。我黨八月決定[2]曾指出這是「掩護進攻的煙幕彈」,但同時含有「降則免打」之意。

(7)一九三七年七月二十七日陸相杉山在特別議會的戰爭演說,「斷然決定膺懲,陸軍當局已採取重要措置」。表示方法是硬的,打,為著降。

(8)開戰以後日本提出的和平條件。據英國《標準晚報》稱,日政府負責人曾以這些條件提交蔣介石,內容凡六條:A.內蒙獨立;B.華北自治;C.上海佔領地作為日本租界;D.山海關到安南[3]沿海的捕魚權;E.中國退出國聯;F.不得設空軍。(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解放報》)表示所要的東西,至今大體上不出這個範圍。

(9)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佔領南京後,二十七日日本第三艦隊司令長谷川凌發表談話:「日本帝國決不滿意於今日的成功,蓋距總局之前途尚遠,帝國軍人基於帝國之總意,為東洋永久之和平,希望達到徹底進步的目的。」表示要繼續軍事進攻。

(10)廣田的除夕(一九三七年)演說:「友邦中國若能了解日本力求東亞和平之重要觀點,則能免今日之慘痛。日本政府深願於一九三八年開始新的和平,解決一切問題。」表示方法是可以用軟的,只要降。

(11)有名的一月十六日宣言。十二月十一日(南京佔領前兩日)閣議決定,十二日御前會議通過,十三日佔領南京,十七日中國蔣委員長發表告國人書,到一月十六日政府就發表此宣言。其大意謂:今後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期望新政府成立。尊重中國領土、主權與列國在華權益。表示方針是硬的,方法也是硬的。

(12)一九三八年一月二十日駐華大使川越茂對記者發表談話,謂:「奉令返國,參贊日高留滬,但留滬目的,並非尚欲與中國政府交涉,而是與外國外交人員接洽可能發生之事件。與國民政府重開交涉之門戶已經關閉,即使國民政府將來重新考慮其態度,亦僅能與中國新組織交涉,不能以日本為對手。」從一月十六日宣言後,以戰為主,以和為輔,打倒蔣介石,建立新政府,此談話最露骨。

(13)但戰中仍有和。一月二十日路透電所傳廣田在七十三屆議會中宣布德國調解的和平條件四條:A.放棄聯共抗日,承認「滿洲」;B.在若干地帶成立非戰區,在此區內設立管理機關;C.中、日、滿經濟合作;D.中國賠款。此為最低議和條件,即陶德曼[4]交蔣之條件。蔣曾擬考慮接受,汪精衛的《舉一個例》即指此(蔣、二陳、何[5],還有孫、於、白[6]都參加討論接受問題)。最後蔣拒絕,廣田乃在議會宣布。

(14)一月下旬在七十三屆議會中:

近衛[7]的開幕演說——「戰爭之解決,尚須長久時日」,「現政府採取堅決之政策,嗣後不再與中國國民黨政府發生關係」。

廣田演說——宣布陶德曼提交之四條件(見前)。

民政黨議員——要求政府保證,嗣後決不與國民黨政府討論媾和條件。

議員島田俊雄——質問為什麼不對華宣戰?

日本政府宣布對華政策四要點:A.絕對不與國民政府交涉;B.為阻止軍火運華,仍可對華宣戰;C.對華北新政權居監護人地位;D.絕對不容第三者調停。

但至一月二十九日那天,近衛又在本屆議會表示:「宣戰之舉仍在考慮中,視中國將來態度為斷。」和平之門仍然是開的。

此乃反映日本政府中主和派與主戰派之鬥爭,杉山為此曾於此時發表「必須準備長期戰爭」之文告,與主和派對抗。

(15)日本駐滬大使(維新政府[8]的)谷正之,三月九日發表談話,謂:「蔣介石政權行將崩潰,但須繼續加緊戰爭促蔣政權倒台,並使第三國放棄援蔣企圖。戰爭以外之法如能使蔣氏議和,則耗費較少,效力更大。」一個人一次談話中主戰又主和。

(16)五月二日近衛演說準備長期戰爭:「為推翻蔣政權,剷除東亞禍根,雖費數年光陰亦所不惜。同時,全國國民應極力援助華北、華中兩親日防共政權。」

(17)五月九日廣田在地方長官會議演說,主張慎重處理事變:「中國事變進到第二階段,蔣介石政權宣傳長期抗戰,從事於國內之團結,但未能達到團結之目的。他方面,各國軍需品之輸入及蘇聯援助中國,這是事實。因此,帝國政府必須顧及此種事實,慎重處理此次事變。津浦線佔領之時,臨時[9]、維新兩政府即刻實行合併,帝國政府對此極力加以支持,使能合併統一,並圓滿健全發展。」敵以軍部與外務省一個代表硬,一個代表軟,但或硬中帶軟(軍部之特務機關),或軟中帶硬(外務省),裝紅白臉。

(18)徐州陷後,敵聲言打到昆明。五月十九日徐州失陷,二十二日敵前線指揮官發表談話,謂:「徐州攻陷,戰爭並未停止,戰爭步驟有三:第一步即徐州大戰,第二步進攻漢口,第三步進攻重慶或昆明。」不亦硬哉!

(19)六月十七日永井遞信大臣發表談話,謂必須打倒蔣政權:「目前政府之對華政策在於打倒蔣政權,援助新政府,建設新中國,奠定東亞永遠之和平。其他政策亦須沿此路線進行。」

(20)張高峰事變[10]時,外傳日本向中國提出和平五條件:「日蘇邊境糾紛日烈,有成為大規模戰爭可能時,中日和平空氣今日(八月五日)又盛傳於香港,上午《孖刺西報》首傳日本向中國求和五條件,下午各晚報均刊載。五條件是:A.日軍退出佔領區,但中國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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