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橙籠酒吧及夜總會是群集在法人區無數典型酒吧夜總會之一。有小舞台可做「秀」,八、九個女侍。場地看得出本來是3個門面打通的。門前有十幾張照片做目前「秀」的廣告。

現在時間尚早,客人離「客滿」尚遠,街頭女郎三三兩兩地分散在各處。一些軍人,一些海員,四、五對較年長的觀光客以「不能不看一下」的心態,混在一起。

我為自己找了一個桌子,坐定,要了一杯甜酒加可樂。飲料送來後,注視深稠的杯中液體,我做出突然寂寞的表情。

沒幾秒鐘,一個女郎走過來:「哈啰,凱子。」

我做出一個笑容:「哈啰,大眼睛。」

「這才像話,你看起來要一個人陪你高興高興。」

「你說對了。」

她停在我對面,把手托著臉,把肘靠在椅背上,等候我邀請。她根本沒想到我會為她站起來,所以我為邀請她而站起來時,反倒有點意外的表情。

「來杯酒吧。」我說。

她說:「好呀。」一面眼光四周望著,希望別的女郎能看到,有男士在邀她入座。調酒的男侍總是無所不在,隨時可出現的。

「威士忌加水。」她叫她的酒。

「你要什麼?」男侍問我。

「我已經有了。」

男侍說:「有女郎陪酒時,1元錢可以叫2杯酒。沒有女郎時1元錢1杯酒。」

我拿出1元錢及2毛5分硬幣:「把我的酒也給這位女郎,2毛5分給你,暫時少來打擾。」

他笑笑,取了錢,給女郎帶來一個中杯的有色液體。

她也懶得做作,拿起酒杯一口吞下,把酒杯推到桌子前面。空杯子在一位小姐的面前,小姐滿有被忽視的感覺。我伸手把杯子拿過來,嗅著裡面的殘液。

她有點生氣地說:「你們都認為自己是聰明人,其實聞都不必聞。當然是茶。」

「茶。」我說。

「當然是茶,你付得起錢,就不該埋怨。」

「我沒有埋怨呀!」

「大部分人會埋怨。」

「我不會。」

我從口袋拿出一張5元鈔票,讓她看見,疊小了藏在手中,把手推到桌子當中,問道:「溫瑪麗現在在嗎?」

「在,那個就是溫瑪麗,站在鋼琴邊上那位。她是大班,小姐都歸她管,也由她分配坐台。」

「是她分配你到這一桌的?」

「是的。」

「假如我們吵起來,會有什麼結果。」

「我們吵不起來,一隻碗不會響。你給我買酒,我不會和你吵架。你不給我買酒,我就不會在這裡。」

「假如我們兩個處不來?」

「那你當然不會給我買酒。」

「當然。」

她笑著說:「當然我就不會呆在這裡。」

「溫瑪麗會不會把你送回來。」

「不會,如果你還在這裡,她會另外送一個小姐過來。假如你還不喜歡,在客人太多之前,她會讓你一個人坐在這裡不理你。客人太多,需要這張桌子時,他們會想法子叫你走路。你就是要知道這些,是嗎?」

她的手自桌子上接近我的手。

「大致如此。」我說:「你叫什麼名?」

她的手停了一下:「露莎。你還要什麼?」

「有什麼辦法,可以把溫瑪麗弄過來坐檯子?」

她把眼睛窄成一條溝,四周看看環境:「我可以給你安排。」

「怎樣安排法?」

「告訴她你喜歡她的典型。你也可以不斷向她看,不要太理我。在這個地方不太忙的時候,有時她也會坐台找點外快。」

「還是你安排好一點。」

「好,我來試一下。」

她的手伸過來,5元現鈔換了手。

「還有什麼吩咐?」

「溫瑪麗做人怎麼樣?」我問:「對客人還有良心嗎?」

「她是好人,不過最近四、五個星期來創傷不輕,我們這一行就是不能動真感情。」

「她喜歡什麼?用什麼方法對付她最好?」

「對付溫瑪麗?」

「是呀!」

女郎笑道:「容易,為她買酒,沒人注意的時候,偷偷塞塊把錢給她就好了。」

「你說的動真感情,那個人可沒有給她買酒吧?」

「沒有,買酒給她的人在她看來是凱子。你對我很好,我告訴你一點忠告好嗎?」

「好呀!請說。」

「我給你一點忠告。你看來是好人,最好少和溫瑪麗鬼混。」

「我想從她那裡要點東西。」

「最好免了。」

「我想要一件特別消息。」

「噢!」

暫時寂靜了一下,我看到男侍就在左近,指示他過來,又給他1元2毛5分說:「再給小姐來一杯。」

她等男侍走開後說:「你不必再叫酒的。」

「為什麼?」

「因為你替我叫了酒,我再去說項,溫瑪麗不一定肯相信,自己過來。只有你不為我叫酒,那個計畫才能管用。事實上你一直為我叫酒,儘管你眼睛在看那一位。」

「真的認錢不認人?」我笑著問。

她說:「這裡當然認錢不認人,你以為次次『一見鍾情』?」

我們都笑了。

她說:「有的時候,我們會碰到好的客人,他們當我們是淑女一樣對待……溫瑪麗轉過來了,在看我們。你好好看看她,我來裝做不高興的樣子。」

我瞪視著溫瑪麗,她高瘦身材,發色很美,深而黑的大眼睛,化妝很濃,所以嘴唇抹成大紅色。

我看到她開始轉身,又突然轉回來。我了解與我同桌的女郎已向她傳了某種暗號。

她注視了我一陣子,我也直視她深黑令人銷魂的眼睛,她轉了一下身體,使我可全覽她緊貼如濕絲在身,紅色晚禮服下的長瘦曲線。

露莎說:「她今天情緒低落,她是那件謀殺案的證人。」

「你是指律師被殺那件案子?」

「是呀!」

「真的呀,她能知道什麼呢?」

「她聽到槍聲——她正在開公寓大門的時候。」

「就為了聽到殺人的槍聲,她就情緒低落?」我問。

「溫瑪麗不是那種人。不高興是因為警察吵醒她,問她問題。不夠睡眠就減少她的美麗。」

「她喝不喝酒?」我問。

女郎突然警覺地看著我:「你是偵探,是嗎?」

我做了個驚奇的表情,把眉毛抬得高高的:「偵探?你說我?」

「是的,你是個偵探。你找她為的是那件謀殺案,是不是?」

我說:「我的一生被人誤解過好多回。但是看到我的樣子,再說我是個偵探,倒是第一次。」

「那沒關係,反正你是個偵探。你對我很好,我也給了你消息。溫瑪麗做事非常冷靜,而且很準確。假如她說槍聲是在2點半,那就是2點30分。這一點你不必懷疑。」

「你還是會把她弄過來,我可以直接和她談談?」

「嗯哼,這可以使我好過一點。」

「為什麼會使你好過一點。」

「你是個偵探,而不是真覺得她比我漂亮。」

「告訴我她的戀愛史,那個男人怎會使她動真感情的?」

「信不信由你,開始時是因為對方的『漠不關心』。他引起溫瑪麗興趣後,假裝不在乎她是否關心他。這使她很困擾。大部分的男人要死要活希望女人關心他,肯嫁給他。他正好相反。」

「你跟她談過槍聲這回事?」我問。

「是的。」

「相信她不會騙人?」

「是的,她聽到槍聲。一回家就看當時的時間。」

「她是清醒的,沒有喝醉?」

「清醒的,沒有喝醉。」

我笑著跟她說:「露莎,我要知道的,你都告訴我了。我不必再找溫瑪麗了。」

她說:「我已經給她暗號,你對她有興趣。她可能很想過來。有沒有見到她轉身給你欣賞她的曲線?再過一下她會從肩後看你,給你半個笑臉。她從月曆上練就的姿態。」

我說:「那就可惜要浪費了,對她說因為我算出她有口臭或香港腳,改變意見了。再見。」

「我以後見得到你嗎?」

「這是你的標準再見詞嗎?」

她看看我坦白地說:「當然,你在想什麼?想我嫁給你?你是偵探,又不是小孩。」

「謝謝,」我說,「為了這件事,你可能還會見到我,目前我真的要走了。」

「哪裡去?」

「跑腿,許多的跑腿工作,我不喜歡,但是總要有人做。」

她說:「可能這就是生活,雖不喜歡,總要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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