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柯白莎,在公寓里環顧著,又邊邊角角,東看西看。

「很漂亮的古董傢具。」她說。

我沒有搭腔。過了一會兒她加了一句:「假如對胃口的話……」她走出落地窗,從陽台向外望了一下,回進來再看一下傢具,又說:「我不喜歡。」「為什麼不喜歡?」我問。

她說:「用點腦子,老天,有一段時間我275磅,每次和有錢人應酬,參加正式晚宴,有人給我一張路易十五時代的椅子,那4條細瘦腿,撐不住我半個屁股,椅子背比一粒咳嗽含片大不了多少。」

「你坐了嗎?」我問。

「坐個鬼!我總希望他們事先能想到,但是沒有一個女主人是有頭腦的。他們把所有人帶進餐廳,我站在那兒看他們指定給我坐的地方。站在我後面的傭人看看我,再看看椅子。那個時候女主人才發現,吃飯還得先能坐下來。有一個女主人事後告訴我,當時她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假如請女佣人給我一個人換把椅子,又怕我不好意思。」

「我告訴女主人,要是我坐下去,那漂亮玩意兒吃不住我的體重,推金山,倒玉柱地壓垮了她的珍品,除了不好意思,還要出洋相呢,我討厭那類東西。」

我們又在公寓中徘徊了一下,白莎選中了一張畫室型的坐卧榻,用力試了一下,終於坐下來,打開皮包,拿出一支煙說:「我看我們在這裡,一點收穫也沒有。」

我沒有發表意見。

她用力擦根火柴,點著了煙,挑戰式地說:「你看呢?」

我說:「她曾經住在這裡。」

「住過又怎麼樣?」

「她住這裡的時候,用的名字是葛依娜。」

「又如何?」

我說:「我們知道了她住的地方,我們知道了她用的別名。她住這裡的時候,是新奧爾良的雨季,這裡沒有廚房,她要出去吃飯。下雨的時候,她不會跑很遠,兩個街口之內只有兩三家館子,我們跑一圈就會多知道一些。」

白莎看看她的手錶。我站起來,走到門口,走出來。

走下會作聲的樓梯,來到內院,而後是長長的走道。我右拐又經過一個內院。來到皇家大街,我走到街口,看到一個招牌,「波旁酒屋」,我走進去。

這是一個標準法人區的餐廳——不是敲觀光客竹杠,賣野人頭的餐廳。而且價廉,食物好,是專供常客的地方。

一進門我就知道走對了地方。任何一個住在法人區這一帶的人,不開伙一定會是這裡的常客。

我走過可通向酒吧的門,來到有餐座的餐室,裡面有兩台彈球機和一個自動點唱機。

「來點什麼?」櫃檯後的男人說。

「一杯黑咖啡,再換點銅板玩彈球。」我放了張紙幣在櫃檯上。

他給我倒咖啡,又給我一把硬幣。

有三個人圍了一架彈球機,玩得很起勁。從他們說話,聽得出他們是常客,自動點唱機開始出聲。一個女聲說:「請各位注意,下一個歌是本餐廳主人提供,謝謝。」於是音樂響起《史簧尼河上》黑人歌曲。

我從口袋中把海先生給我的方小姐的照片都拿出來。正當我喝第一口咖啡的時候,我作了一個令人作嘔的驚嘆。

「什麼事?」櫃檯後的男人說:「咖啡有什麼毛病嗎?」

「咖啡好的。」我說:「是這些照片有毛病。」

他不解地看著我,但是很同情。

我說:「照相館給錯了我一袋,不知道我的到哪裡去了。」

櫃檯四周只有我們兩個人。那男人從櫃檯後湊過頭來,我不在意地把照片一晃,使他能看得到。

我說:「只好算我倒楣,他們弄錯了,一定把我的照片給了別人,再也找不回來了。」

「也許只是兩個次序弄錯,你拿了那女孩的,那女孩拿了你的。」

「那也沒有用,我反正找不到那女孩。」

他說,「嗨,我見過這女孩!我想有一段時間,她還老來這裡吃飯。等一下,我找個人問問。」

他走向一個黑人侍者,拿一張照片給他。他問:「這個女孩是誰?」

侍者拿起照片,把它對著光線,幾乎立即說:「呀,不知她姓什麼。二、三年前她老在這裡吃飯,現在不來了。」

「離城了?」我問。

「沒有,我想沒有,一個月之前我還在街上見過她。她只是不來這裡了,如此而已。」

我說:「還有個希望,照相館可能知道她,這一卷都是她的,可能是她自己送去的。」

「告訴你我在哪裡見到她,」黑侍者說,「我一個月之前,在賈老爺酒吧,有人和她在一起。」

「男人?」我問。

「是。」

「你不認識那男人?」

「不認識。是個高個子,大手掌,有個手提箱。」

「多大年紀?」

「也許50,也許55,我記不太清楚。以前沒見過,只記得那女孩,只記得她不再來這裡。她每次來我都侍候她。」

「能再想想那個男人,有什麼特徵嗎?」

侍者想了一想,說道:「有。」

「什麼?」

「看起來嘴裡老有點東西。」他說。

我不願再問什麼,我付了咖啡錢,走過去看那些人玩彈球,混了一陣,離開餐廳。

我來到賈老爺酒吧。這個時候客人不太多,我爬上一隻高腳凳,要了一杯琴酒加七喜。

酒保給了我的酒,走開照應別的客人,又回過來。

「這是什麼照片?」我問他,一面把一張照片給他看。

「?」

我說:「照片在邊上這張高凳上,背面向上。我還以為是張廢紙,差點弄皺,之後發現是張照片。」

他仔細看著這張照片里的人,蹙起了眉頭。

我說:「一定是她掉在這裡的……一定是她,幾分鐘前,坐在這高凳上掉的。」

他一面在想,一面用力地搖他的頭。說道:「不對,幾分鐘之前,她不在這裡,但是我認識她。奇怪她的照片怎麼會在這裡,她會來這裡……相當久之前,我保證她今天沒來過。」

「認識她?」我問。

他說:「見到她會認識,但是不知她姓什麼。」

我把照片放進口袋。他遲疑地看著我,好像在研究我這樣做合不合法,終究還是走開了。

我把酒喝掉,走出酒吧,站在街角,重新衡量一下。

我把我自己算作一個年輕女郎,要做頭髮,要修指甲,洗衣服,送乾洗。

對面街道的中段,有一家美容院。我握住門把,一臉躊躇著,要不要進去的樣子。一位洋溢著友善,好心的女士自裡面開門出來。

「什麼事?」她問。

我說:「我要請教有關一位女孩子的事,她是你們的一位顧客。」說完,就把方綠黛最清楚的一張半身照給她看。

她立刻就認出照片上是什麼人。她說:「她已經有兩年沒有來了。她有一段時間確是我們常客,好像來自波士頓或底特律……反正是北方大城。我想初來時她是想找事做,但是她後來也沒太在意。」

「也許她後來找到事做了。」

「沒有,她沒做事。她來這裡總不是假日,而且都在白天工作時間。我經常見她11點鐘出來早餐,有時過了中午才出來。」

「是不是還在本市呢?」

「恐怕已不在本市,否則她會來這裡。我和她是朋友……她喜歡和我聊天……嗨!你是她什麼人,為什麼打聽她?」

我說:「我……唉!她是個好女孩子,她對我十分重要……我實在不應該……」

「喔,」她笑了,「我希望能幫你忙,但是幫不上,裡面還有其他客人。萬一再見她,要不要轉什麼話?」

我搖搖頭說:「只要她還在這裡,我自己會找到她的。」又向她笑笑加上一句:「那樣可能好一點。」

「也好。」她說。

我走走停停來到一家洗衣店。這是一家半住家半營業的店鋪,最前面的房間放了一個櫃檯。我把照片直接拿出來問:「請問認識她嗎?」

管理這店鋪的女人看了下照片說:「認識,她以前經常有很多東西洗。那是葛小姐,是嗎?」

「沒錯,知道她現在在哪裡嗎?」

「不,不知道……我的意思是不知道她住哪裡。」

「她還在本市吧?」

「是,我在街上見到過她,那是……我看,我想是6個禮拜以前。我不太去市中心,這個店把我困住了,沒有人替我管理一下,我一步也離不開。」

「哪條街碰到她。」

「運河街,那是……讓我看看,那是下午5點半。也許她不認得我了。我對認人最有一套,只來過一次的顧客都認得出來,那次她正在街上走,」她微笑著,「很多人在街上見我,想不起哪裡見過,因為他們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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