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霜都路到底,是個三不像的小區。

很多年前,有人喊出一種廣告口號:「一畝地的自由」。一大塊沒人理會的土地,被開發出來加以灌溉,規劃成一個個大的農莊,過不多久,大的農場被規劃成一畝、一畝大小的所謂「一畝地的自由」。買了一塊愛怎麼辦就怎麼辦。

住到霜都路底的人,都有點開發西部的精神。現在住在那裡的人都自己住在不大的房子里,有人養點兔子、羊、雞等動物。土地也很肥,自己的蔬菜都可以自己種。

一六三八號是一個獨院小屋,已經很舊了。用來住洋娃娃太大了,要舒服地住人就太小了。但是格局還滿好的,照了相,登到房地產廣告上,照樣是二房二廳,廚廁全,包圍在日光和山色之間。

對這一類房子,我相當清楚。所謂卧室,二張單人床都必須靠牆放置。中間的空地剛好放一個床頭櫃,夫婦必須經常練習,以免入睡前小腿打架,所謂客廳和飯廳,二者間的分界線是非常不明顯的,事實上根本沒有分界,廚房當然比個小拖車小得多。

韋君來為我開的門,韋先生淡藍的眼珠,高高身材,相當憔悴,動作緩慢,說話也不快。他大概三十五歲,穿了一件藍色襯衫,已有補釘。腳上是一雙舊軍用靴子,他對個人儀態根本不在乎,事實上他根本玩世不恭。

「哈啰。」他說:「有什麼事嗎?」

「我姓賴,賴唐諾。」

「賴先生,你好。」

我們握手。

「我是個偵探。」我說。

「偵探?」他問。

「喔。」

「我想和你太太講句話。」

「我也在這樣想。」

「你不知道她去哪裡了?」

「不知道。」

「有一點概念嗎?」

「進來坐,」他說:「你要抽煙可以自己抽。」

他把我帶到洋娃娃房子的客廳,唯一的一張沙發套了套子,硬得要命,但他讓給了我,自己拖過一把直背椅。

「你最後見到你太太是什麼時候?」我問。

「三天之前。」

「你們住這裡多久了?」

「比這也多不了多少天,我們搬進來兩三天就大吵一次。」

「她就離開了?」

「是的。」

「什麼時候……夜裡?早上?下午?什麼時候?」

「我早上起來,她已經走了。」

「你起床早不早?」

「非不得已不起床,我喜歡賴在床上。」

「那天早上你都在床上?」

「是的。豈有此理,她早餐沒給我做就離開了。」

「一切都留給你自己干,是嗎?」我問。

「沒錯。」

「傷腦筋。」我替他說。

他用他淺藍眼珠很快看我一眼,說道:「少了一個女人是傷腦筋。」

「你們兩個為什麼吵架?」我問。

「不為什麼。」

「她出去,有沒有留張字條,或什麼的?」

「除了水槽中留一些臟盤子外,什麼也沒留下來。」

「晚餐留下的臟盤子?」

「不是,她早上自己用了荷包蛋、吐司和咖啡。」

「她做早飯你聽不到?」

「沒聽到,她一定輕手輕腳在廚房搞。」

「煮咖啡也聞不到香味?」

「沒有。」

「她帶了多少衣服走?把衣櫥里的都帶走了嗎?」

「沒有。」

「你對她的衣服清不清楚?有沒有查過少了什麼?」

「沒有。」

「她親友呢?」我問:「你太太有沒有親友,會去投靠?」

「說不上來,我們親戚不太串門子。我不喜歡她娘家親戚,她有個舅舅,死的時候遺了點財產給她。那只是一星期之前的事,我不知道她還有什麼親戚,我也不在乎。」

「你們在什麼地方結的婚?」

「我早該先問你,你找她又為了什麼?」

「我有話和她說。」

「有關什麼事?」

「為了她為什麼離開。」

「我也要問她。」他承認:「我不知道為什麼她一走就有那麼多陌生人到我們家問三問四,有香煙嗎?」

我給他一支香煙。

「你有工作嗎?」我問。

「我經營這個地方,我準備自己做個花園。」

「你的職業是什麼?靠什麼賺錢?」

「我自己做自己老闆,收支還平衡。」

「有人見到你太太離開嗎?」

「我不知道。」

「鄰居呢?」

「一家不錯。另一家是吃了飯沒事做,專管閑事的長舌婦。」

「誰是長舌婦?」

他用大拇指向西面的鄰居指一指:「姓林的女人就是。」

「她是太太?」

「嗯哼。」

「先生也住一起?」

「他有工作。」

「他會不會多管閑事?」我問。

「絕對不會,他從不多嘴。」

「假如我去和林太太談談,你不會介意吧?」

「你有你的自由。」

「你允許我和她談談?」

「可以。」

「你在這裡不會搬家?」

「我會等她一個禮拜,之後就不管她了!」

「你是說再回來也不理她了?」

「是的。」

「也許她突然失去記憶,不知道自己家在哪裡。」

「我也會失去記憶,不記得她了。」

「我覺得你不太合作。」我告訴他。

「不出錢,你能得到多少合作?」他問:「你告訴我你要見我太太,我告訴你我也想見我太太,我又告訴你她在什麼情況下離開的,事實上,我自己也只知道這一些。」

「你有輛車?」

「是的,老爺車。」

「她沒開走?」

「當然她不敢,我不會讓她這樣做的。」

「那她怎麼離開的?」

「用腳走,我相信。」

「附近有公路站?」

「差不多半哩路遠。」

「她有沒有拿箱子走?」

「我不知道。告訴過你,她走的時候我沒見到。」

「你不知道你們有多少口箱子?」

「我現在知道了。」

「以前不知道?」

「我認為少了一口箱子,但不能確定。」

「你有沒有查一查她帶走了多少衣服?」

他搖搖頭。

「她還有衣服留在這裡?」我問。

「是的。」

「要是需要帶個箱子走半哩路,她不會帶太多衣服。」

「應該沒錯。」

「除了她舅舅遺留給她的財產外,她自己有房地產嗎?」

「和你有什麼關係?」

「我只是問問。」

「我不知道,我對她財產沒有興趣。老兄……你說你叫什麼名字來著?」

「賴,賴唐諾。」

「你是一個偵探?」

「是的。」

「有人付錢,請你來調查的?」

「我當然不會白工作。」

「當然,有人付你錢,你應該為賺錢而工作。私人說來,我並不反對你。但是我不喜歡不認識的人東問西問。事實上,我們的家事和別人無關。」

「這就是你的態度嗎?」

「這就是我的態度。」

「好吧。」我說:「我不打擾你了,我附近走走。」

「就知道你會這樣。」

我站起身來說:「再見了。」

「再見。」

我走向前門。他本想站起來送我出去,想想又改變主意,擺了擺手,換坐到我剛離開的沙發,把頭後靠,把腳擱到一張椅子上去,把我給他的紙煙猛抽一口,從鼻孔中噴出兩條煙來。

我走到他西鄰的人家,信箱上名字是林千里先生。

我按門鈴,門把立即轉動,突然在門裡面的人想到這樣未免太過明顯,門把暫停動作,握住不動了五秒鐘。而後門把一下轉到底,門被打開。一位面孔像個斧頭,黑眼,五十歲的女人站在裡面說:「你好。」

「你好。」我說:「我來是想請教一些住在你那邊那位鄰居的事……」

「你幹什麼的?」

「我是個偵探。」

「我說嘛,也該來了,該有人出面了。進來,進來請坐。我每次想到那邊那可憐女人,每次想到每個人只是問問就算了,一點作為也沒有,就覺得不服氣。那些人怎麼能讓他得逞呢?這實在是向警察和我們文明挑戰。你說你姓什麼來著?」

「我還沒有說,我叫賴唐諾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