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才溪鄉調查[1]

才溪鄉調查[1]

(一九三三年十一月)

行政區劃

中央蘇區有名的上下才溪,屬於福建上杭縣的才溪區。才溪區自新划行政區後分為下列八個鄉:上才溪、下才溪、嶺保、同康、曾坑、文才、大地、下王。

上才溪:五百二十三家,二千三百一十八人。

分為四村:雷屋(人口約六百)、洋下(五百)、中興(五百)、上屋(六百)。

鄉蘇[2]常駐人:主席、文書。

因是大鄉,文書常駐,幫助鄉蘇工作。

下才溪:五百零三家,二千六百一十人。

分為四村:樟坑(人口約六百)、下坑(五百)、發坑(八百)、孫屋(七百)。

代表會議

一代表數

上才溪:前五十三個代表。此次選舉,工人家屬算入工人成分,增至七十五個代表(新增二十二,本鄉泥水工人多)。原五十三個代表中,工人十三人,加新增二十二人,共有工人代表三十五人,餘四十是農民代表。全鄉工人一百八十三人,屬於一百六十三家,連家屬平均每家以三人計,共四百八十九人,每十三人舉一代表,故舉代表如上數。

下才溪:前七十三個代表,現在九十一個代表,新增了十八個代表,也是因為工人家屬的選舉比例提高了。

二代表團

代表在各村,每村有十多個的,有二十多個的,四村每村代表各自開會選舉一人成為鄉蘇的「代表團」,故代表團是四人。比較小的工作即由主席召集代表團開會解決。每次代表會開會之先,召集代表團開會,預先準備(或在上午,或在先天),代表會約五天開會一次。此辦法,一九三一年開始的。(代表團應改稱代表主任。)

三代表與居民的關係

每個代表管轄的居民,有十多人的,二十多人的,三十多人的,四十多人的,以五十多人的為最多。工人代表管轄少些,農民代表管轄多些。此辦法,一九三二年開始的。

四代表的政治表現

上才溪五十三個代表中:

最積極的,二十多個。

中等的,二十多個。

最差的,一個。

這個最差的代表,十次會只到三次,忙於找自己的生活,分配工作不上緊做,批評了多回,被代表會開除。

下才溪七十三個代表中,沒有最差的。

五代表的調動與補選

上才溪五十三個代表,去年十一月選舉的。到今年十月十四日再選舉時,當紅軍的二十七人(去年十一月一回去的),調動工作的十一人,共去了三十八人,剩下十五人。以村開選民大會補選,去的是工人補選工人,農民補選農民。有候補代表,則以候補代表充任。此補選會是去年十一月開的,後末開過。至今年十月再選舉時,剩下四十二人,因陸續又調動了十一人。

下才溪七十三個代表,今年紅五月,當紅軍的十一人,村為單位開了一次補選大會。七月又有當紅軍的十五人,又開了一次補選大會。前後調動工作的十八人,以候補代表充任。

六女代表

去年十月選舉時,上才溪五十三個代表中,女的十六個,佔百分之三十。下才溪七十三個代表中,女的二十一個,也是百分之三十。補選以後,至今年十月選舉時,上才溪五十三個代表中,女的三十三個,差不多佔了百分之六十。下才溪七十三個代表中,女的四十三個,也是百分之六十。此次選舉,上才溪七十五個代表中,女的四十三個,仍然是百分之六十。下才溪九十一個代表中,女的五十九個,則佔了百分之六十五。

村的代表主任制度及代表與居民發生固定關係的辦法,是蘇維埃組織與領導方面的一大進步。才溪鄉,是同長岡、石水等鄉一樣,收得了很大效果的。鄉的中心在村,故村的組織與領導成為極應注意的問題。將鄉的全境劃分為若干村,依靠於民眾自己的鄉蘇代表及村的委員會與民眾團體在村的堅強的領導,使全村民眾像網一樣組織於蘇維埃之下,去執行蘇維埃的一切工作任務,這是蘇維埃制度優勝於歷史上一切政治制度的最明顯的一個地方。長岡、才溪、石水等鄉的辦法,應該推行到全蘇區去。

此次選舉

一、選舉委員會領導選舉。

二、居民選民登記,發榜三張。

三、候選名單,下才溪一百六十多人(內應選九十一人),一村貼一張,每張均寫一百六十多個名字。群眾在各人名下注意見的很多,注兩個字的,五六個字的,十多個字的,兒童們也在注。注「好」、「不好」等字的多,注「同意」或「消極」的也有。有一人名下注著「官僚」二字。受牆報批評的有二十多人,被批評的都是只知找自己生活、不顧群眾利益、工作表現消極的。有詩歌。內有三張批評鄉蘇對紙業問題解決得不好。

四、鄉為單位開選民大會,鄉蘇報告工作。

五、工人全鄉為一單位,農民村為單位(四個)。

六、選舉大會,選民到百分之八十。病的,放哨的,在合作社工作出外辦貨的,女子坐月的,共約百分之二十沒有到。老人撐著棍子到會。

七、為著選舉開的會很多:工會、貧農團、婦女會、互濟會與反帝同盟合開會員大會,兒童團、少隊都開了會,黨團員會先開。有標語,有小冊子。所以今年的選舉宣傳,比去年普及得多,大多數人都了解選舉的意義。

去年,十六歲以下的吵選舉權,以為他們當紅軍的不少,工作也做得多,為什麼沒有選舉權?今年,他們了解是年齡的理由,不吵了。

宣傳隊到各村宣傳,白天講演,夜間演戲。

八、選舉大會上鼓動買公債,下才溪在會場中一天買了一千五百多元,上才溪六百三十元。

大地鄉選民大會中,動員了十三個人當紅軍,全鄉赤衛軍模範營兩班中去了一班。

九、新幹部的當選:上才溪七十五個代表中,前任代表五十三個,有二十一個再當選了,落選的三十二個,新當選的佔五十四個。下才溪九十一個代表中,前任代表七十三個,有五十個再當選,落選的二十三個,新當選的佔四十一個。

上下才溪的選舉是一般成功了的。他們的選舉宣傳,他們的組織候選名單與發動群眾對候選名單的批評,他們的聯繫選舉於別項工作,他們的組織工人與女子當選,都充分執行了中央政府的選舉訓令,成為蘇區選舉運動的模範。在選舉大會上發動選民提案交新選代表討論,這一方面則沒有什麼表現。這一方面的模範,應該讓給興國的長岡鄉。

鄉蘇下的委員會

鄉蘇下有許多的委員會。舉數例於下:

「擁護紅軍」。委員上下才溪均五人。四村各一個委員會,委員也是各五人。

「優待紅軍家屬」。上下才溪均五人,村亦五人。

「查田」。兩鄉均十一人,村無。

「選舉」。兩鄉均七人,村無。

「土地」。上才溪十一人,下才溪七人,村無。

「勞動」。即勞動合作社委員會,兩鄉均五人。村無委員會,有小組。

「山林」。上才溪七人,下才溪十一人。

「逃兵歸隊」。兩鄉均十二人。

沒有「春耕」、「夏耕」等委員會。只組織耕田隊,五人為一小組,十人為一班,三十人為一中隊,百人為一大隊,上下才溪各有一個大隊。耕田隊主要為了優待紅軍家屬。

鄉蘇維埃下許多委員會的組織及其領導,成為鄉蘇工作的重要一部分,在才溪鄉再一次證明了。中央政府已經採納各地的經驗,規定到地方蘇維埃組織法裡面。那裡規定鄉的委員會可以組織經常的與臨時的共二十餘個,依照各地工作情況,可以適當地給以增減。市區蘇維埃,則須適應城市的特點,組織若干不同於鄉的委員會。這一制度的明確的統一的建立,將使蘇維埃與民眾的關係更加密切,將使一切蘇維埃工作的執行得著雄厚的力量。一個問題,就是村亦應建立某些重要工作的委員會(各種有廣大會員的民眾團體,同樣應建立他們的村的領導機關)。因為如果只有鄉的委員會,在有一千人上下的廣大居民的鄉,是無法周密地進行工作的。許多村的委員會的建立,即可保證這一點。

擴大紅軍

八、九、十三個月。

上才溪:六十人,動員了兩排模範營。

另歸隊的十一人。還有兩三個因病沒有歸隊。

下才溪:六十五人,模範營一次動員了五十二個人。另一次個別動員,去了十三人。

另歸隊的十一人。還有十四人未歸隊。

全區十二個鄉(未劃分前),八月十五日那一次,動員模範營二百七十三人。新劃區八個鄉,共尚有未歸隊的五十多人。

全區以上下才溪兩鄉擴大紅軍成績最好。主要原因是優待紅軍家屬、慰勞紅軍工作歷來不錯。紅五月以前,八鄉平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