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尋烏的舊有土地關係-1

第四章尋烏的舊有土地關係

本章目錄

(一)農村人口成分

(二)舊有田地分配

(三)公共地主

A.祖宗地主

B.神道地主

C.政治地主

(四)個人地主

A.大地主

B.中地主

C.大中地主對於生產的態度

D.大中地主的政治思想

E.小地主

(五)富農

(六)貧農

(七)山林制度

(八)剝削狀況

A.地租剝削

1.見面分割制

2.量租制

3.「禾頭根下毛飯吃」

4.批田

5.批頭、田信、田東飯

6.谷納、錢納

7.鐵租、非鐵租

8.「要衫褲著去撈」

9.勞役

10.土地買賣

B.高利剝削

1.錢利

2.谷利

3.油利

4.賣奶子

5.打會

C.稅捐剝削

1.錢糧

2.煙酒印花稅

3.屠宰稅

4.護商捐

5.牛捐

6.賭博捐

7.財政局總收入

8.派款借款

(九)尋烏的文化

(一)農村人口成分

大地主(收租五百石以上的)百分之零點零四五

中地主(收租五百石以下二百石以上的)百分之零點四

小地主(收租二百石以下的)百分之三

破落戶百分之一

新發戶百分之二

富農(有餘錢剩米放債的)百分之四

中農(夠食不欠債的)百分之一十八點二五五

貧農(不夠食欠債的)百分之七十

手工工人(各種工匠,船夫,

專門腳夫)百分之三

遊民(無業的)百分之一

僱農(長工及專門做零工的)百分之零點三

(二)舊有田地分配

公田百分之四十

地主百分之三十

農民百分之三十

(三)公共地主

A.祖宗地主

尋烏公田多,成了各區普遍現象。各種公會多得很,祠堂里的公會如什麼「公」什麼「公」,差不多凡屬死人,只要是有「後」的,而他的後又是有錢的,他的所謂後者必定從他們的家產中各家抽出一份替他立個公。這種湊份子立公的辦法是什麼姓都普遍採用的。湊成的份子一概是田地,不用現錢。再則那什麼公還在時,他自己就留出田產立起公來,這一種比前一種更多。公田一經成立,就年年收租。租除祭祖用費外,大概總是有多餘的,便把它積蓄起來。積蓄的方式不是拿谷積蓄,而是拿錢積蓄,就是每年把多餘的穀子糶給貧民,把錢積起來。積得若干年成一筆大款,便購買田地。如此下去,這一公的田地就漸漸地增多起來。但這積蓄增多的在全部款子中只佔去一部分,還有一部分是由他的子孫均分了去。多半是子孫窮苦的多才主張分的,子孫富足的多呢,那便不主張分了。分是在什麼時候呢?又是怎樣一種分法呢?就是當那過年過節時候從祠堂里分谷分肉。男子都有分,女子沒有分(有些族上寡婦有分),每人分得幾斗谷、幾斤肉。這種穀叫「紅丁谷」。肉有四個項目:一是「胙肉」,從前是秀才、舉人有功名的人分的,後頭加上「畢業生」。二是「房股肉」,每房一份。三是「老人肉」,七十以上的人每人一份。四是「丁肉」,每個男子一份。分的次序:先分胙肉,次老人肉,因為這兩種人是可貴重的,每人大概分一斤。次房股肉,每股十斤八斤的有,十多二十斤的也有,整的分出去,再零分與房眾。為什麼要分房股肉呢?這是一種鬥爭,房下人少的要分房股肉,房下人多的反對分房股肉,主張分丁肉。但結果各地多半是照了人數少的房份的意見分了房股肉。為什麼少數對多數勝利呢?因為這種公的產業,原是各房都有平均的權利的。次分丁肉,不是每個公都有分,多數公是沒有丁肉分的,這是因為公款不多,或是人太多了的原故。有少數公堂谷肉不是平分而是輪分,名義叫做「輪收」,又叫「管頭」,輪流替祖宗收租的意思。租收了,每年開支一小部分在祖宗的祭祀上,大部分落在管頭的荷包里,這並不算「吃油餅」,因為這樣做正是公堂經濟存在的根本原因。為什麼呢?當他那個祖宗還沒有死,把家產分拆給兒子們的時候,為了怕他的子孫日後把分得的一點田產變賣了弄得沒有飯吃,就從田產中挖出一部分不分,作為公田,永不變賣。一面有了他死後的祭費,一面呢,他的窮困的子孫便得了周濟了,這叫做「留出後路」。他的子孫也很贊成這種辦法,因為這就是為自己留出後路。凡那祖宗生前沒有立起會的,祖宗死後,子孫們只要稍為富裕也必定為他立會,出名叫做祀祖,其實是為了自己。所以輪流收租名則是輪流替祖宗收租,實則是輪流替自己收租。在這個意義之下,那些貧苦子孫往往鬧著要分公田,同時富裕部分的子孫卻反對分公田,成為一種氏族內部的階級鬥爭。那些窮苦人鬧著要分公田也不是要分了田去耕種,他們是要分了田去變賣,得錢還高利債或買明天的早飯米。在這種情形上面,看得出貧農群眾因為他們苦得沒有米煮,便把什麼「祭掃」呀、「慎終追遠」呀等等封建思想逐漸地不要了,他們的生活迫著他們要不了這些寶貝了。

總計祖宗方面的土地,佔全部土地的百分之二十四,佔全部公田的百分之六十。

B.神道地主

神道地主即神、壇、社、廟、寺、觀六種。「神」是指的各種各色的神,許多都有會,如趙公會、觀音會、關爺會、大神會、真君會、婆太會、賴爺會、公王會、伯公會、文昌會等等,都是沒有廟的。還有一種醮會,祈神之用,也屬這一類。在上述的各種神內有一部分是立了「壇」的。壇是立起一塊石頭,有的幾塊石頭壘成一個小屋,那裡面藏著好靈驗的神呀,因此叫做壇。不論神、壇,凡有會都有公田,出錢弄這種神會的通通是富農地主。神會的產業百分之九十五是田地,百分之五是穀子和錢。這種田、谷、錢,叫做「會底」。目的:一是為神,因為神能保佑他們人畜清泰,財丁興旺;二是吃東西,神誕那一天吃一頓,過年過節還有肉分,但要鬥了份子的才有吃有分。斗過份子後來窮了的,有頂退份子的辦法,譬如每份是五塊錢會底,人家就出五塊錢給他「頂」了去,他就算是「退」出了會。「社」是與「神壇」有別的一種「社壇」,每個村子有一個,即使那個村子只有三家人,也有個社壇。為什麼要社壇?保佑禾苗沒有蟲子食、牛豬六畜不至於遭瘟,保佑人們得到康健。每個社都有會,二月起,十月止,每月都開會,會期普通是初二,有些地方是十六。開會那天,同社的人每家來一個,不分貧富,一概有份,殺豬買酒,大吃一頓。吃過之後,開堂議事,作陂開圳呀,禁六畜傷害禾苗呀,禁胡亂砍伐山林竹木呀,條規不一,議論紛紛,也沒有什麼主席,也不要什麼記錄。雖然亂講一頓,卻有一種自然的秩序。就是當那所謂「老前輩」或所謂「更懂事的」講得「更公道」的時候,大家都說他的話「講得好」,就是這樣子成了決議。這種社是群眾的,雖然也信神,卻與地主富農的神壇完全兩樣。這種社的會議是農民作主,不是豪紳作主,也不完全是富農作主,是大家來而「更公道」的人的話為大家所信仰,這個人就作了無形的主席。社壇有公堂的最少,大多數是每月初二開會(要敬神)時候大家斗錢,每人每次二毛、三毛至四毛,不來吃的不出。再講到「廟」。廟是有屋子,而屋子裡面有菩薩的。廟有個廟祝,土名叫做「廟老」,是個老頭子,服侍菩薩,招扶香燈。廟多少有廟田,也有無田的廟。有廟田的,廟老吃廟田的租,無廟田的,廟老伙食從群眾中捐錢穀。廟有城隍廟、關帝廟、三官廟、三聖宮、賴老廟、龍王廟、關岳廟、楊公廟、東嶽廟、江東廟等等。廟的性質,是所謂「有功德於民則祀之」的意思。神壇是地主需要的,社壇是農民需要的,廟是地主、農民共同需要的。廟的田產很少,租入不夠香紙費及廟老用,所以不是嚴重剝削所在。「寺」則完全不同,它是和尚的巢穴,是剝削厲害的地方。寺產都是大地主「施」出的,施了田的大地主,叫做「施主」。大地主為什麼施田地給和尚呢?因為佛教是大地主階級利用的宗教,大地主為了「修子修孫修自己」,所以施田給和尚。五福庵、回龍寺、正覺寺、觀音閣、東筆山、大悲閣、鵝湖庵、西竹山、天台山、獅子岩、三角崬、角公岩、法華庵、西華山、南陽山、梵慧寺、甘露寺、九龍山,都是城區附近的和尚寺。道士齋公的叫做「觀」,則有雲蓋崬、大山裡、川塘坑等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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