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我一直收聽收音機廣播,也讓電視始終開著,以便了解市區里有關本案的進展。

警方對於他們沒有辦法找到武太太,通知這壞消息,非常懊惱。現在他們已經確認,她絕未受雇於本市的任何百貨公司。

在舊金山,警方找到了一位武星門太太。她說和武星門在五年前已經離婚。她不知道他又結婚了。她是個褐色髮膚,五十五歲的胖女人。

我把車子加滿了油,開始在駝峰公寓的附近逛。我調查這附近有多少加油站。附近十條街內只有兩個加油站。

第一個加油站,我老套地把自己證件拿出來,說我代表一個姓武的客戶,他的信用卡不幸遺失。我在調查,是不是被人扒走,而在使用它。我說有情況顯示,扒手是住在這附近的一個人。我希望查到一些證據,可以使扒手定罪。

我說得很快,只希望他腦筋沒那麼快。

他說他歡迎我查看那些已歸檔的紀錄。他帶我進辦公室,過了一下給我一大堆卡片。我坐著查,查到一張簽名為武星門太太的用信用卡購汽油的紀錄。我自口袋隨便拿出一張卡片,假裝在對簽名。

「不是的,」我說,「不是這個人。」一面看紀錄上汽車車號。

「不過,」我說,「我還是要記一下卡片上的牌號,以防萬一。」

我拿出我的記事本,寫下曾在這家加油站,以武太太名義,用信用卡買過汽油的汽車牌照號。

牌照號是NGS八○九,車式是凱迪拉克。

我謝過加油站職員,把記事本裝入口袋,離開加油站。

我找了一個電話亭,打電話給愛茜。

「能溜出來辦一件事嗎。」我問。

「當然。」她說。

「保險箱里,」我說,「我自己那一格,有一個棕色馬尼拉信封,裡面有些照片和底片。

「其中有一張照片,一家汽車旅社前停了一輛車,汽車旅社招牌也在相片上。名字叫休樂。,一男一女站在車旁。一件行李在地上,車箱蓋開著。男的在幫女人上車。」

她問我道:「你要怎樣?要我帶那些照片給你嗎?」

「不要,」我說,「你連照片帶馬尼拉信封一起拿到,不要給別人看到你拿著東西,你到樓下銀行用你自己名字租一個保險箱,把信封放進去,鑰匙放你皮包里,不要告訴任何人有關這件事。懂了嗎?」

「我懂了。」

「好孩子。」我說。

她朗快地說:「等一下,唐諾,還有些事,有一個電話找你,一位康雅芳。她要你打電話給她。她留下了電話號碼。」

「什麼號碼?」我問。

「六八四|二三○八。她說希望你能儘早給她回電話。」

我說:「好的,愛茜。你去辦那件事,不要給別人看到你在辦什麼。」

「唐諾,」她問,「你是不是又惹上什麼麻煩了?」

「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告訴她,「不過我目前盡量在小心。你肯做我後盾的,是嗎?」

「後盾做到底。」她說。

「好孩子。」我說。

我把電話掛上,過了一會兒,再打愛茜給我的電話號碼,找康雅芳。

一個非常好聽的女人聲音來應話。

「康雅芳?」我問。

「是呀,是賴唐諾嗎?」

「是的。」

「唐諾,我要見你。我一定要見你。我能去你辦公室嗎?」

「不行。」

「但是,唐諾,真的有要緊事呀!」

我說:「最好我去你的地方。」

「喔!這裡不適合你來看我。」

「為什麼不適合?」

「這裡是……這裡一團糟。」她說。

「你住在那地方?」

「是的。」

「在哪裡?」

「這裡是丹心公寓。在彌爾頓路上。我住在三○五室。但是,唐諾,這不過是一個住家公寓,我等於住在鴿子籠里。」

「你說幾號公寓?」

「三○五。」

「我馬上來,」我告訴她,「別告訴任何人我會來。別告訴任何人你和我聯絡過。」

「我們外面見好不好?有沒有什麼地方?」

「目前沒有,」我告訴她,「我十五分鐘或二十分鐘准到。」

「我會等你的。」她說。

「是巴尼可告訴你叫你找我的嗎?」我問。

她猶豫了三、四秒鐘,她說:「是的。」

「你要不要回報他,你已經和我聯絡上了呢?」

「和你談過之前不會。」

「好吧,」我說,「我來了。」

我很小心地駕駛我的公司車,找到丹心公寓,選了個停車位置,走進一個破舊襤褸的門庭。

房子里有人氣和煮飯的味道。走道照明不夠。沒有電梯。三○五是在三層,又在背陽面。

我在房門上敲門。

康雅芳穿著豪華,卻把我引進一間像壁櫃大小的房間。房裡只有一張單人床,一把椅子,一個衣櫃,地上的地毯是破舊的。

「唐諾,」她說,「我不願意你看到我像這樣!」

「你住這裡?」

「是的。」

「前天晚上,我看見你住的那間豪華公寓呢?」

「那不過是做戲的一場場景。」

「什麼戲?」

她說:「唐諾,我不能把每一件事都告訴你。不過我的角色是一個成功的女明星。其實,我不是。」

她向床上一坐,這說明我只能坐唯一的那把不太穩的木椅子了。

「這裡沒有電話?」

「當然沒有,我連浴廁都沒有,洗澡得下樓。」

「但是,你給了一個可以找到你的電話呀。」

「那是公用電話。」

「你就一直等著我打電話來。」

「我只是候在可以聽到電話鈴響的地方,等著你電話。我的命令是候在電話旁,等你來電話。」

「命令是什麼人給你的?」

「你是知道的。」

「我在問你命令是什麼人給你的。」

「巴先生。」

我問道:「你有沒有真的和巴先生夜宿過休樂汽車旅館?」

「從來沒有過。」

「照片怎麼回事?」

「我們當天開車去那汽車旅館,把車停好。拍照的坐另外一輛車跟在我們後面一起去。有人教我怎麼做,站什麼位置,看向照相機,巴先生是整件事的導演。」

「那一萬元買證據的錢也是他先交給你的嗎?」

「是的。」

我說:「我雖然知道你是依巴尼可命令行事,但是,以我公司立場,我們是代理你,不是巴尼可。」

「為什麼會是我?」

「因為是你交給我們一萬元說要保護你的名聲。」

「什麼名聲?」

「保護你的好名聲呀。難道你不要好名聲?」我問。

她搖搖頭。「沒有用了。」

「說說你自己。」我說。

「有什麼好說的?」

我說:「像你那麼好看的女孩子,假如真像你說的不要好名聲,就不會住在這樣蹩腳的公寓里。」

「喔,我不是這意思,我不是賣肉的。」

「那你靠什麼為生呢?」

「但願我知道,我自己也昏頭不知。」

「怎麼會?」我問。

她說:「這也許是老故事了。我出生於小城。當地的午餐俱樂部舉辦了一次選美。事實上,這是商業性的,買東西的人會有選票。買得多,選票多,可以選自己喜歡或支持的女孩子。一共有六個女孩子參選,當然各人拉朋友來幫忙。銷了不少商品,各顯神通。」

「選美你勝利了?」

「是的。」

「贏了什麼?」

「免費旅行到好萊塢,試鏡,不少宣傳,如此而已。」

「試鏡如何?」

「這只是個合約,不是什麼製片廠,只是一些攝影師,私下搞的攝影棚。」

「有沒有違約?」

「我再一次仔細看了合約。事實上合約是噱頭,沒什麼內容。合約說我可以去次好萊塢,試次鏡。」

「回程旅費呢?」我問。

「一個女孩,好不容易得一次選美皇后,她要去好萊塢試鏡,她會在乎回程旅費嗎?我是飄在天上。叫我做什麼都可以,一心要來好萊塢試鏡。我沒想到回頭。」

「到了好萊塢,生活費用怎麼辦?」

「什麼也沒有提,只是去好萊塢和試鏡。沒別的。」

「怎麼碰上巴尼可的。」

「我找到他,想找一個女侍的工作。」

「給你了嗎?」

「沒有,他看過我後,問了很多問題,告訴我他對我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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