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車禍傷人事件,這年頭一角錢一打。很少值得單獨一項在報上報導的。都是搜集了幾件,在同一方塊里提一提而已。
杜一喬因車禍死在十字路口,根本不值得獨辟一方當新聞來報導。杜一喬在清晨三時駕車返家。車子『失去控制』撞上了電線杆。一喬當場死亡。同車二十三歲,家住華西路七九一八號的女友名叫花珍妮。
一輛客貨二用車穿過高速公路中間安全島,在來車道上煞車失靈,和一車對面相撞,死了兩人,兩個小孩拋出車外竟能倖免。另一報紙重寫該消息,弄了個大標題,內容也不過三行而已。
我想像中真正有關的車禍,躲在五天前的報紙里。一位奚哈維太太在行人穿越道上,被車子撞倒,車子逃跑了。
警方說奚太太身穿的襯衣,被撕掉一塊,另外尚有一些他們不願透露的消息,所以他們認為捉住逃犯只是時日的問題。已沒有困難。
奚哈維太太,四十八歲,住在門人街二三六七號之一,她的外傷被稱是嚴重外傷。
新聞接下去的另一則撞人逃逸,經警方追捕發現是偷車肇禍的案件,偷車者脫逃時曾將車開到一百哩的速度。
待警方終於將車子截下時,偷車者鎮靜又微笑地站出車來,自稱未成年,警察竟對他無法可施。
其它的車禍如,撞車,輕傷,翻車等等,都不值刊登。每月或每年公布一次統計數字而已。
這就是大都市生活的小插曲。
我找個書攤,買了一大堆雜誌,夾在腋下,用公司的老爺汽車開車去門人街。
我把車停在我要去的方塊兩條街之外。我在附近找了三家人家敲門,問出來應門的主婦,要不要定幾份雜誌。
三家人家對我的接待都是極不歡迎的。
做好了必要的基本工作,我步向目的物二三六七號。這是一塊早期建築旺季漏掉未改建的狹長土地。前面的房子,二三六七號,是個大而老式的傢伙。想像中公共設施浪費了太多的地方。一條寬闊的水泥路導向後側,另有一個獨院小屋,這是二三六七號之一。
我爬了兩級階梯走上一個迷你門廊,開始敲門。
一個女人的聲音向外喊道:「什麼人呀?」
「想送一點東西給你們。」我說。
「進來。」聲音有點弱:「你只好自己開門進來啰。」
我開門,走進去。
一位高顴骨的偏瘦女人坐在輪椅里。右膝、右肘都有繃帶包著。一條毛毯圍著她左腿及腰部以下,右腿則自毛毯下伸出。
「哈啰,」她說。
「哈啰。」我對她說:「你看起來好像出了意外?」
「撞人脫逃。」
「太可惡了。」我告訴她。一面把雜誌在她前麵攤開。
「小夥子,你要做什麼?我說進來,因為我在等另外一個人。」
「什麼人?」
「就是另外一個人。」
「我推銷雖志。」我說:「長期訂閱。」
「我沒有興趣。」
我說:「照我看來,你應該有興趣的。你看你目前受傷,無事可做。」
「我有收音機呀。」
「一樣的廣告詞,老掉牙的笑話,還有熱門音樂。」
「也是真的,沒辦法啊。」
「幾份好雜誌,有的時候有用。」
「你有什麼?」
我選了六份我才買來的雜誌給她。
「這六種可以說包羅萬象了。」我說:「很有教育性,有政治,運動,旅遊,是現代人吸收知識最好的讀物了。」
「再告訴我一點。」她拿起一本雜誌:「這一本裡面有些什麼內容?」
「這一本,」我說:「一般女士最愛看了。裡面有家務事,高蛋白,低脂肪食譜。家庭布置,室內裝潢,等等。」
「不錯,」她說:「這都是這一期的。編者下一期有什麼計畫,下一期會登點什麼呢?」
「原則上都是同一類型的特色。」我說:「這是這家雜誌成名,也是討好讀者的地方。」
「會請什麼人執筆寫這方面的文章呢?」
「全國這方面文章的專家。」
「像是那一位呢?」
「沒有發行前我們通常不可以把下一期作者公布的。我可以告訴你,對現代主婦都是百看不厭的文章。」
「嗯。」她說:「這一本呢?」
「這一本,」我說:「專對住家說的。它包括……」
「下一期會用什麼做封面?」
「和這一期很像。」
「聖誕節的一期,當然已開始設計了吧,有些什麼?」
「主編正在收集有人性的故事。有興趣……」
「要請誰寫?」她問:「作家有名的應該己特約好了呀。」
「是,是很有名的。」
「你到底知道多少?」
「我知道得不少呀。」
「這一方面有名的作家都是些什麼人?說一二個名字聽聽。」
「只要看看我們雜誌這一期的目錄表,」我說:「我們就有了一個大概了。」
我開始翻雜誌。
「小夥子,」她說:「你是個冒牌貨!」
我停住,向上看她。
「有人告訴過我,」她說:「終於,我等著你,你來了。」
「是什麼人對你說過我?」
「朋友。他們說在我最想不到的時候,會有最不像保險公司的人來看我。談的是別的事,轉圈兒談到外傷的事。然後設法妥協。」
「我沒有興趣和你妥協。」我說:「我來這裡,為的是出售雜誌。」
「你應該有空白的表格,給我看看你的空白表格。」
「今天早上我沒有帶空白表格。我目前只是找到訂戶,另有人會送表格來填。」
「吹牛,」她說:「你說,多少錢?」
「什麼東西多少錢?」
「妥協呀。」
我說:「真的,我不代表什麼保險公司。我也不代表任何對妥協有興趣的人。」
「好了,」她說:「我們不討論你代表什麼人。只問多少錢?」
我說:「我告訴你。我有一個朋友,他專門看有希望的受傷人。他用現鈔付給受傷的人,得到由他代為控訴的委託番。然後他去辦妥協或是提出控訴。收回的當然也比付出的多得多。三百六十一行,是不是?也沒有什麼。人總是要賺錢過活。」
「這個人是誰?」她問。
「我不方便給你名字,假如你有意接受現鈔賣掉權利,我可以從中給你們介紹。」
「你說他會付我現鈔,之後由他去打它司。不論打出多少錢來,都是他的,沒我的份?」
「是的。不過也不是那麼簡單。你要簽字的文件會說到,你願意將所有因為法律程序得來的錢,歸他名下,因為他要代你出錢請律師,花費錢財於打官司上。而且你要無條件同意他決定的任何妥協,請他全權代表你。只要因這件事得到的任何結果,皆由他來承受。換句話說,這張合同是做得很徹底的,一切權利都賣掉了。」
「多少錢呢?」
「這不一定。要看你傷得有多嚴重。」
「我全身都是傷。」
「有骨頭斷裂嗎?」
她說:「我自己知道我腿骨一定是斷了,但是醫生說我沒有斷。愛克斯光也說我沒有斷,可是我感覺出它斷了。」
「給我一千元叫我再來一次,我也不會幹。我現在不會動。我全身痛。」
我說:「我的朋友有時利潤很高。有時他買下權利後才發現打官司准輸,他就把它完全放棄。在那種情況,他會要你簽一張放棄告訴權利的證明。」
「已經給我的錢,不會要求退回吧?」
「不會。」
「那可以。」
「將這件事的發生狀況告訴我。」
「小夥子,你別騙我。你是從保險公司來的,沒有錯。你的目的就是要我放棄告訴,但是你搬出一個朋友來,希望能便宜一點解決。你對當時發生意外的情況,知道得和我一樣清楚,甚至比我還清楚。」
我笑向她說:「奚太太,你真是又精明,又多疑。」
「不能怪我呀。」
「不怪你。」我說:「事實上可能沒什麼差別。相信你早就有了一個腹案,萬一要和解的話,至少要多少錢。不過聽我的話,你可以早一點拿到現鈔,離開這個局促的地方,去療養院或是醫院休息,會舒服得多。」
「我目前急著要的是,有遙控的電視機。」
「這很容易安排,只要你的總數要求不太高。」
「你還是堅持你來這裡的目的,是為了願意買控訴權的朋友。」
「沒錯,本來就是為此而來。反正你會知道的。」
「一萬五千元。」
我笑著搖搖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