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車開上主要的公路時,沒有人講太多的話,轉進汽車旅館時我把車燈和引擎熄了。我走出汽車,跑到汽車另一側要想去開車門,我看到本來沒有見到的一輛車,牌照上有個菱形記號,裡面有一個「E」字。
我沒有向另外兩位說任何的話,就直接走向自己的房子。
2個男人自暗處出來。其中一人道:「你姓賴?」
我說:「是的。」
「賴唐諾。」
「是的。」
「進來,我們要和你談談。我們收到電報,要找到你。」
我希望薄好利和雅泰夠機警,懂得不要介入。他們兩個走出汽車,站在房門旁,月光下雅泰的臉色雪白。
「這些人是誰?」警官問道,用頭向他們兩人站的方向表示一下。
「他們看見我在路上,問我要不要帶一段路。」
他們2個人有一個穿制服,我想是公路警察,另一個便衣可能是當地的警官。
「你們2位想要什麼?」我問。
「你好像離開得很突然?」
「我在工作。」
「什麼工作?」
「我不願正式說出來。」
「你認識不認識一個叫金見田的?」
「我在報上看到他的謀殺案了。」
「你知道有什麼沒報告嗎?」
「沒有,當然沒有。怎麼啦?」
「兇殺案發生當晚,你有沒有在旅社裡?你有沒有和一位金髮女郎在雪茄攤旁邊聊天?之後又和一個旅社職員聊天,希望他們告訴你金見田的事?」
「老天,怎麼會!」我說,一面退後一步,向他們直視,一副他們是瘋了的味道。我說:「等一下,你們兩位到底是什麼人?警察嗎?」
「當然我們是警察。」
「有什麼逮捕狀或是搜索令嗎?」
「喔,老兄,不要來這一套,你懂嗎?也不要自以為聰明。目前我們問問題,你回答。知道嗎?」
「你們要知道什麼?」
「地方檢察官說,你可能對那姓金的很有興趣。」
「你們以為如何?」
「老兄,是這樣的。金見田是替沒收農場投資公司做事的,你懂嗎?這公司目前在這一帶山谷里,有很多的土。而這個沒收農場投資公司——老天,那公司名稱夠繞嘴的,反正那公司的總經理姓丁。你住到他家裡,替他家做事,你聽姓丁的命令的。」
我說:「你是個笨蛋。我的確拜會過薄家。姓丁的丁洛白,是薄好利的繼子。」
「你沒有替他工作?」
「一千一萬個沒有。」我說:「我在幫薄好利減肥。我在教他柔道。」
「那是你在說。姓丁的對這兒有興趣。金見田是替姓丁的做事的,有人進旅社把姓金的幹掉了。那個人,據所有見過的人形容,和你很相像……」
我向前走一步,站在他面前,看住他,我說:「這就是你來的目的?」
「是的。」
「好吧,等我回去,我會找到警察,告訴他們,他們多荒唐。另外還有兩個人,他們也見過那傢伙進入那旅社是嗎?——事實上,我曾經在報上看到過,有這件事的。」
「沒錯,老兄。」
「好吧,我兩天之後就回來,我們到時可以再澄清一下。」
「這樣說來,你不是那個去旅社的人羅?」
「我真的不是。」
「你自己也希望能早點澄清是嗎?」
「倒也不見得。太荒謬了,我都懶得去管了。」
「但是假如你正是那個人,我們放你走,你可能一去不回了。」
「但是,你不會因為我正好認識這個公司的總經理,而要把我帶進去吧?」
「不會的。但是地檢處現在有一張你的照片,賴。」他們把照片給旅社職員看,旅社職員說:「是你。這怎麼說?」
薄好利和他的女兒已經了解我給他們暗示的意思。他們因而沒有進入所租的房間,反而回到車子,把車子調頭,薄好利把車窗打開,把頭伸出道:「朋友,還有什麼事我可以幫忙的嗎?你惹了什麼麻煩了嗎?」
「沒什麼,」我說:「只是一些私人事件。再見了。謝謝你們送我回來。」
「沒關係,也有一半是順路的。」薄好利把排檔吃過,慢慢地把車滑出汽車旅社。
「怎麼說?」一直在發問的警官問道。
我說:「還有什麼辦法,只有一個辦法了,我跟你們到旅社去,去和那職員對質,我要他低下頭認錯。這小子根本是個白痴。」
「這才像是有理智的想法。你是知道我們決定帶你回去的,但是帶你回去,會引起很多騷動和大眾的注目,這對大家都沒太多好處。萬一要是弄錯了,更以不提起為宜——這個你知道,朋友。從照片認人,本來是容易弄錯的。我們把你帶回去,報紙上會大大的宣傳那職員確定認為你就是那個人,但是一當面對質,他一看你,又說不能確定了。又過一下,那真的去過的人出現了。那傢伙看起來有一點像你,但也不是十分像,於是職員說:『是了,這一次真是了,一點也錯不了了。』但是你知道,詭計多端的律師又會有話說了。他會把那職員貶得一毛不值,因為他以前曾經先認錯過人。」
「沒錯。」我說:「不過,那混蛋職員這次認錯人,確是給了我很多的不便。但是你也不能怪將來要替被告辯護的律師,他們乾的本來是這一行。」
警官向我仔細看一下,他說:「朋友。你不會騙我吧?」
「你想怎麼辦?」
「我們開車帶你沿這條路下去100 里。那裡有個飛機場,有個特勤警官在那裡,是他打電話要我們找到你的。他在那裡有架飛機等著。假如是誤解,他會立即帶你回來的。你租個車自機場回來這裡,也不會有困難。」
「除了租車費和一天時間外,我也沒有其他損失,是嗎?」我挪揄地說。
他們什麼也不說。
我想了一下。「我絕不為任何人在這種時間去乘飛機。我願意和你們一路開車下去。我可以和特勤警員一起去找個旅社住。在明天早上之前,我是不會願意上路回去的。我手頭上有事,我不能擱下不處理——」
「蠻有個性的,是吧,朋友?」
我對他直視著,我說:「你說得對。假如你要我自願跟你回去,只有這一個辦法。假如你願意冒這個險,弄到大家知道那職員終於弄錯了,那麼隨你怎麼把我弄回去好了,出洋相,我不管。」
那警官道:「好吧,進車來,我們帶你去。」
自地檢處來的特勤警察在進機場的旅社大廳見我。心情相當的不穩定。我的態度使他更不穩定了。但他仍是精幹的,對於我說要在一個旅社過夜,不願意連夜乘飛機的意見,非常不滿意。他不斷地和我爭辯。我簡單告訴他,我只是怕在夜晚乘飛機而已。
警官給我弄糊塗了,他說:「賴,你聽我說,假如你還想趕回來工作,這幾乎是唯一的方法了。我這裡包有一架飛機,不飛也要付錢的。有必要時,我甚至可以宣布你是被我逮捕了,然後把你放上飛機,立即回去。」
「你是可以,但是你先要宣布我犯什麼罪,你才能逮捕我。」
「我暫時不想控你犯罪。」
「那你只能等到明天。」
過了一下,他對帶我過來的警官說:「你看住他,我去用電話聯絡一下。」
他走向一個公用電話,打長途電話,足足花了他20分鐘。公路巡警不斷叫我放棄己見,以便能使事情早日解決。
「要控我罪了?」
「我要用嫌犯名義逮捕你。」
「有逮捕狀嗎?」
「沒有。」
「我要求見一個律師。」
「對你沒什麼好處的。」
「去你的沒好處。法律說我有權打電話找律師。」
「我們在這裡沒有時間等電話,等律師來。飛機已經準備起飛。」
「叫律師是法定權利。」我說,一面走向電話亭。
他們很快一下拉住我,我的頭部向後倒了一下。其中一人抓住我肩頭。另一人馬上抓住我另一肩頭。一小群人集起來看這是怎麼回事。坐我們附近的人紛紛起立讓開。自地檢處來的特勤警員說:「好了,我們走吧。」
他們逮住我,當我是罪犯,強行塞進汽車,警車又用警笛開道,沒有耽誤地來到機場。一架小型飛機在機坪上,引擎早已暖著,他們把我推進飛機。自地檢處來的人說;「由於你一定要吃罰酒,所以我要預防你在天空上想出些什麼怪主意。」他自口袋中拿出一副手銬,把我的手銬在我座位另外一面的把手上。
飛行員說:「請各位繫上你們的安全帶。」
警方的人替我繫上安全帶。他說:「你早點自顧的話,問題會簡單得多。」
我沒有吭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