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高溫律師,是一個骨瘦如柴的高個子,顴骨高,鼻子大而無肉,身上的衣服好像是鬆鬆地掛在衣架上似的。整個臉上最顯著的是一雙眼睛,凹得很深的灰眼睛,從濃厚的眉毛下不斷射出冰冷光亮的眼神來。
他說:「我很高興見到你,賴先生。我的當事人不斷在談起你。」
「真的?」我問。
「是的,我實在奇怪他為什麼那麼想要聽你的意見和建議。」
「我沒有給他我的意見,我也不知道他要我的建議。」
「可是他要呀。」
「為什麼?什麼時候?什麼地方?」
「他希望見你,越早越好。但是我不知道能安排在什麼地方才可以完全沒人偷聽。而且你要知道,我的當事人,對你講的任何話,都沒有特權可以保守隱私的。檢察官如傳你去法庭作證,你必須一五一十地照樣講出來。老實說,有些他說給我聽的話,我都不願意他再對你說。」
「為什麼?」
「對本案不利。」
「你的意思他向你承認什麼了?」
吉高溫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反向我問道:「能不能告訴我,為什麼我的當事人,對你的建議如此重視和評價甚高呢?」
我搖搖頭。
「你不是律師吧?」
「我受過法律教育。」
「有這種事。」
我點點頭。
「你不會已經給他過什麼建議吧,有沒有?」
我用坦白的大眼睛無辜地看向他:「我什麼時候可能見過你的當事人。」
他說:「這也是我想知道的問題之一。現在言歸正傳,我受我當事人的託付,要我和你聯絡,問你幾個問題。」
「像是什麼問題?」
「像是你想陪審團會不會相信這樣一個故事?」
「這該由你回答才對。」我說。
「我也是這樣告訴亞莫,但是他堅持要我和你商討。」
「你怎麼看?」我問。
「我現在的身分,不容許我討論我當事人的案件會有什麼結果。」
我高興地說:「完全正確。相同的道理,我現在沒有身分,所以不可以討論你當事人的案子,會有什麼結果。」
他說:「別亂扯了,賴。我們兩個別兜圈子,你什麼時候見過蓋亞莫。」
「假如我見過蓋亞莫。」我說,「後來警方在全面通緝他,而我不開口,我是個二百五,對不對。」
「大概是吧。」
「我不喜歡警方認為我會是這樣一個人。」
吉高溫把兩隻都是骨頭的手,放在他的寫字桌大玻璃板上。手掌向下緊壓在玻璃上,十指全部用力張開,把兩隻手壓在玻璃上前後搓動著。「和你談話真吃力。」他說。
「我告訴你的,比你告訴我的,已經多得多了。」
突然,他看向我說:「我現在準備要告訴你的,是我的當事人讓我必須對你說的。可是我要說,這樣做會大大違反我的本意。」
我不說話。
「我的當事人想認罪,請求減刑。」他說。
「認罪!」我說。
他鬱郁地點點頭。
「認什麼罪?」
「第一級謀殺。」
「搞什麼鬼?」我問。
吉律師說:「假如他認罪。有百分之五十的機會判終身監禁。但是仍有百分之五十的機會,會被判死刑。」
「沒有辦法和地方檢察官討討價?」我問。
「他就是要我用自認有罪,省地檢處一點力量,來和地方檢察官討價還價。」
「希望判他不死。」
「假如有討價還價可能,我當然會儘力爭取他不判死刑。」吉高溫說,「但是這並不是蓋亞莫要求的條件。」
「他要求什麼?」
「他要求案子在下月一號之後再開審。到那時候他就是三十五足歲了。假如他在三十五足歲前沒有被判定有罪的話,他就是個富翁了。」
「一個死富翁有什麼用處?」我問道。
吉律師說:「我也問過這個問題。他說,他要讓一位鄧太太接受他這些錢。他說他假如僥倖判在牢里,他會給鄧太太一大筆錢。假如判死罪,他會立下遺囑,把全部錢留給她……當然,他也允諾,假如我辦成,從這筆錢里,我也可以拿一筆很高的酬勞。」
「假如他不認罪。」我問,「也不去和他們打交道呢?」
「那麼,我們會面臨一個很少見的場面。地方檢察官希望快速進行這件案子。他一定已經得到了法庭的合作。看樣子他們會想辦法擠出日子來開庭……當然,你知道是為了什麼。」
我點點頭。
吉律師問:「你看如何?」
我說:「假如他受審,就算會判有罪。你想在他三十五歲生日之前,會不會被判定。」
「我相信他們會加快步伐。一定要在他三十五歲生日之前判定他犯了重大刑罪。」
「這樣他就一毛錢也拿不到。」
律師點點頭。
「這樣,你也一毛錢拿不到。」
他又點點頭。
「假如他用肯認罪來和地方檢察官討價還價,地方檢察官同意把這件案子延到他生日之後再審。你從這信託遺產里也可以撈一筆不少的錢,是嗎?」
他點點頭。
「五萬元。」我問。
他說:「喔!沒有,沒有那麼多。我自己也不會要他那麼多。尤其我沒替他辯護,而是自己認罪……雖然是他的主意。我絕不拿我不應該拿的錢。」
「是不是他也委託你到時把這筆信託基金替他爭過來?」
「那應該不是十分困難的。」他說。
「那位受託人會答應嗎?」
「我可以和他較量較量。」
「你能告訴我你的費用具體是多少嗎?」
他把兩隻手握起來,變成兩個拳頭,又用力張開來,把手指盡量伸直。「三萬五千。」他說。
我停下說話,把情況重新研究一下,說道,「照這樣說來,你的客戶不在乎生或死,他都願意認罪。你不必做太多工作,只是試著使定罪的日子拖過他三十五歲生日,你就可以拿三萬五千元。
「但是,假如他出庭抗辯,你要做太多工作,最後可以一毛錢也拿不到。」
他說:「對這件案子,我還沒有像你那樣仔細分析我自己的地位。」
「沒有個屁!」我說。
他承認:「好吧!經你一說,我也懂了。有什麼不對嗎?」
我說:「沒什麼不對。問題是律師的職業道德。什麼是對你的當事人最有利的。」
律師說:「他要對這個世界有所貢獻。他說他回顧他的人生,他沒有給他人什麼好處。他浪費了不少青春,自己反而變成一個周期性的酒鬼。他認為牢獄也許可以給他反省,假如他有錢照樣可以做好事。」
我問:「地方檢察官怎樣想?蓋亞莫認罪的話,他肯讓這件事拖過他三十五歲生日嗎?」
「我不知道。我有一個想法,假如亞莫肯認罪,使地檢處省時,省力,又有名譽,地方檢察官可能照一般案件程序慢慢排隊進行,放我們一馬。」
「但是你尚未試著進行?」
「還沒有。」
我坐著仔細看他,他又把手握起來成拳頭,握得那樣用力,指節有骨頭突出的部位都變成了白色。
最後,他看向我說:「你認為他機會如何?」
「什麼情況的……機會如何?」我問。
「你知道我問的意思……把他放到陪審團前面。」
我說:「光憑他目前的說法,假如沒有強有力的證據,絕對不會宣告無罪。」
吉高溫點點頭。
我說:「換句話說。十二個陪審員中,至少有一、二個會相信他。」
「你的意思是陪審團無法決定,不能作判決,可能延擱下來?」
「我估計會成那種局勢。」
「但是。」他說,「這對他沒有太多好處。所有對他的指控還會再重複一次,下一次還是……」
「下一次,他已經有錢了。」我告訴他。
「是的。」他說,「這倒是真的。」
我說:「到那個時候,他能付你足夠的錢。他能請各種專家,他能……」
「聘僱私家偵探。」高溫急急地說。
「我可沒如此說。」我告訴他。
「是我說的呀!」他宣布。
我說:「好了。蓋亞莫要你和我談談。你和我談過了。」
「你不贊成認罪?」
「絕對不贊成。」
「你知道結果嗎?賴先生?」
「當然,我知道結果,你對他說我願意冒這個險。」
他說:「非常高興能有這個機會和你聊天。我會把你的意思轉告我的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