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從墨西加利要去聖飛利,首先要經過一個區域,兩面都有不少小的墨西哥餐廳,他們供應冰啤酒給口渴的過路客,也供應一點簡單的墨西哥菜。

過了這裡才能爬上貧瘠不毛地區里開出來的山路。加利福尼亞海灣在左側,沙漠在右側,南望全是地上熱氣蒸發成彎彎扭扭形象的火山性山地。炎熱的沙漠風把沙颳得高高升起,直向山石形成的斜坡吹去。

我決心長途開車,養養精神。我們兩個人已很久都沒有出聲了。南施向我說:「我不要你誤解我了。我並不是多交幾個男朋友,可以有選擇。我只是喜歡交際。我喜歡所有的人類。我不會放棄自己的喜愛去做一個主婦,生一大堆聒噪的小孩子。我喜歡目前的工作,我有野心。」

「每個人有自己生活的方式。」我說。

「同時,」她說:「我也希望你了解,顧梅東家庭的分裂和我無關。我見到他的時候,他早已和太太分居了。我也不喜歡聽他太太是不是了解他的故事,絕不想趁虛而入,做他訴苦的對象……|但是我承認給了他一種他見都沒見過的生活方式。放蕩不羈的波希米亞生活方式。和一批純用腦子換飯吃的人交往。我也許要說這是比較不安定的生活,但絕不是因為這些人沒有天份,他們都很用心在寫,但是出版界的政策,使很多能人無法抬頭。」

「出版界的政策有什麼錯?」我問。

「統統不對,」她說:「好的雜誌趨向於對外不公開,不採用自由作家的東西。漸漸成了職員作家制度了。

「大的雜誌只對成名大作家有興趣。」

「然則在文學界里,一個人怎樣能成名呢?」我問。

「全靠出品的玩意兒有人肯登。」

「怎樣能使出品的玩意兒有人肯登呢?」

她笑著說:「全靠成名呀。你不能……唐諾!唐諾,那是阿國的車!」

「哪裡?」

「那邊路旁飯店,就停在露天廚房那裡,看那擋泥板。」

我把車駛離公路,停在那輛又舊又老式的車子邊上。那車子的擋泥板正如南施所形容,車子停在飯店的欄杆邊上。

飯店裡沒有人。我打開一扇通往比較狹窄內間的門。突然南施張開雙臂自我身旁飛竄過去。「阿國!喔,阿國,喔老天,真高興見到你!告訴我,你還好嗎?」

那個坐在桌旁喝啤酒的男人僵直地站起來。

他和南施互相擁抱著,完全不在乎我的存在。

「我弄成功了,」他告訴南施:「但是也不過點到為止。」

「阿國,你眼圈怎麼被打黑了。襯衫上還有血?」

「我肋骨還痛得要命,我被人揍了一頓。」他說。

她想起了我。她說:「阿國,我要你見見賴唐諾。唐諾,這是洪國本。」

洪國本懷疑地退後一步,不理會我伸向他的手。「這個賴,是什麼人?」他問。

「一個偵探,」她說:「一個……|」

國本開始想轉身逃跑。

「一個私家偵探,」她說:「一個幫我在找你的私家偵探。」

國本轉回身來。用懷疑的眼光看著我。他一隻眼睛腫了起來,四周又黑又紫。雙眼也充滿血絲。

「好吧,」國本說:「有什麼事?」

我說:「這裡發生些什麼事,我差不多都知道。南施告訴我,你應該在七點鐘和她在蒙地卡洛餐廳見面,但是你沒有來。我又知道你跟蹤的那批毒品已經過了邊境,所以我們認為開車向聖飛利方向,一路來找找可能有你的蹤跡。」

「什麼又讓你等那麼久才來呢?」國本埋怨地說。

「還有別的事也都需要處理,」我告訴他:「我看我們到外面去可以聊聊。你可以給我點情報,我可以把我的給你。你可以把啤酒帶在手上。」

「很好。」國本說,拿起酒杯,另一隻手拿起啤酒瓶。

他是個多疑的人,沒戴帽子,一頭極深濃的頭髮。我概算他一百八十磅,五尺十一寸左右。

這傢伙確曾被修理過,黑眼圈之外他的鼻子顯然被重擊過,襯衣上的血跡就是鼻子里流出來的。

他已經幾天沒有刮鬍須,全身的皮膚累得出油來。

我們在飯店外間大房間里找張桌子坐定。仍舊沒有別的客人。我要了兩瓶冰啤酒。

「你被修理得不輕。」我對他說。

他悔恨地說:「我以為我聰明,但是我的對手比我更聰明。」

「什麼人揍了你?」

「布袋。」

「布袋是什麼人?」

「我不知道他姓什麼,只聽到別人叫他布袋。」

「你又怎麼會碰上布袋的?」

「我在跟蹤一批毒品上路。」

「這個我們都知道。」

「不,你們不知道。」他說:「南施也許把她知道的全告訴你了。但她不知道其中詳情。那……」

「她現在知道了。」我說:「一輛福特小貨車經常來回聖飛利,拖個拖車,拖車上一個船宅架在兩個平底船上。平底船後面有塊活板,焊得很好,但打開來時,平底船里全是晒乾的大麻葉。」

「你怎麼會全知道的?」國本問。

「官方都已經知道了。」我說。

「那怎麼行,我的報導會一文不值了。」

「恐怕只好如此了,」我告訴他:「但是另外有一個角度,可以使你的報導大家搶著要,假如你的報導夠戲劇化。」

「報導很戲劇化是沒有問題的。」他說。

「說說看。」

他說:「南施首先聽來的消息。她告訴我是哪些人在幹這種事。我想要一點第一手數據,我不能只想憑道聽塗說,我要知道這玩意兒怎麼過來的。

「無論如何,毒品過來之後的事我已經有了相當多的數據,所以南施半夜來找我,告訴我必須快快躲起來的時候,我正在猛敲打字鍵,把知道的打成報導的前半段。」

「為什麼要躲起來?」

「洗髮小姐告訴南施,她從側面聽到的消息,南施有危險了。假如南施有危險,我當然也會有危險。我跟蹤他們的時候,他們也跟蹤過我。」

「於是你怎麼處理呢?」

「我當然不喜歡讓毒販子來對付我,他們都是亡命之徒。我立即決定搬走,使別人找不到我。我也揭發他們所作所為,等他們全進了監牢,我才自己再出來露面。

「所以我把東西都收起來,請個朋友幫忙搬出公寓,把東西存在朋友家。我自己開車來墨西加利,因為我知道走私是在這裡過境的。」

「說下去。」我說。

「我知道什麼人負責運貨,我知道他們是從墨西哥運進墨西加利,但我要得到第一手觀察證據,我不知道他們每一細節。

「我選中了他們叫他愛迪的人。愛迪是不是另外有名字,或姓什麼,我不知道。他開一輛福特小貨車。我以為他要用小貨車裝毒品回來。但是我跟他到聖飛利,發現他把一輛拖車掛上自己小貨車,拖車上的船宅等等反正你都知道。

「我知道他們預定過境時間是昨晚七點鐘。這我知道很清楚,因為我聽到愛迪說,另外有車在加利墨西接應他。」

「另外有車?」

「另外有輛車,」他說:「車裡有軍用無線電。這是他們的巧計,東西經過邊界到了加利西哥之後,他們用一輛探路車在前領路。探路車是乾乾淨淨的。查死了也查不到分毫毒品。

「探路車在前行,距離很遠。假如有臨檢,或路障,前車用無線電通知後車。後車可決定繞道,暫停或迴轉。

「賴,我告訴你是為了信任你。這是我拚命換來的機密資料,我要自己報導的。你應該知道這裡面有不少錢在。這不是一次帶一兩磅的小生意,這是大走私。成千上萬元的交易。」

「說下去。」我說。

「我知道有車用無線電的車子,就在邊境的北方等候,但是我不知道,走私車的後面,另外跟有一輛保鑣車。我自己也太不小心,太笨了。」

「發生什麼了?」

「我從聖飛利開始跟蹤福特小貨車,和它拖的船宅。快到這裡,後面的保鑣車才逼我停車。」

「怎麼樣呢?」

「那個人要知道我是誰。為什麼跟住小貨車,和我以為我是誰。他有虐待狂,我還沒弄清楚就挨了揍。」

「你怎麼辦?」

「我打還他,不過我錯了。這傢伙一定是退休的拳師。所以大家叫他布袋。我聽到那愛迪叫他布袋好幾次。」

「之後怎麼辦?」

「我被猛揍了一頓,」他說:「我有一支槍在身上,我決定不再無故地挨揍了,我跳向後面拿出我的槍。這是我第二個錯誤。一支鋸短了的獵槍指著我。那個小貨車駕駛不知什麼時候也轉了回來。」

「之後呢?」

「之後,」國本說:「他們把我的槍拿走了。他們把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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