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善樓自己把車開走,我對顧梅東說:「你先試著向我解釋,你和這命案是無關的。」

「我已經和你都講過了,」他生氣地說:「你說話像那混蛋的洛杉磯警官。」

我說:「好吧,我來問你幾個問題,你為什麼要找洪國本?」

「我已經告訴過你,我的目的是找南施。」

「你找南施是什麼目的呢?」

「因為我知道她漸漸混進了一個危險的局勢。」

「那個阿國,是你的情敵?」

「有像南施這樣漂亮的女孩子在邊上,每一個人都是你的情敵。」

「你怎麼會知道洪國本在寫一篇有關毒品的故事?」

「是南施告訴我的。」

「她泄了阿國的底了?」

「不是阿國的底。這故事本來是南施挖掘出來的。」

「南施又是從哪裡得來的?」

「她在美容院聽一位工作小姐說起的,於是一直在追蹤這個故事。」

「為什麼?因為她對毒品有興趣?」

「沒有,因為她對阿國有興趣。她知道他總在找個題目,可以一炮而紅。她認為這是機會。是個男人的故事。」

「她有內幕詳情嗎?」

「我不知道。」

「不要耍這一套。你和南施相當親近。假如她要告訴你一件事,她會全告訴你的。她有沒有告訴你拖車船宅的事?」

顧梅東停了一兩秒鐘,沒回答這個問題,然後說:「我不喜歡你這樣詢問我,賴。」

我說:「你笨蛋。我是想救你的命。你破綻一大堆。千萬別低估了警方。宓善樓是在找南施。」

「我們也一定要找到她。」顧梅東說。

「善樓一定會在什麼地方先找到她的,」我說:「她沒有車。她可能沒有叫計程車。多半是有人來,把她載走。時間是今天清晨三點到四點。也就是你到加利西哥後不久。我想是你乾的好事。」

「你想偏了,」顧梅東說:「我衷心希望我確曾帶走她。希望已經把她安置在安全的地方了。」

「對誰安全?對你還是對她?」我問。

「她。」

「我還不能確定,帶走她的不是你。」我告訴他:「現在我要問到我原先的問題。她,有沒有告訴你,有一艘船宅用來作走私工具之用?」

「大致有提到過。」

「今天早上,在兩三點的時候,你開車進站,見到路邊停輛拖車上面有平底船架著船宅,你做了什麼了?」

「好,」他說:「我認為……事實上當時什麼也沒想,反正我把車停下,走過馬路,試著想走進船宅去。」

「你怎樣做法。」

「我敲敲門。」

「你留下了指紋。」

「敲門留不了指紋。」

我說:「假如那傢伙出來開門。你準備怎麼樣……問問他,是不是你女朋友口中的毒品走私人?」

「不是,我準備和他亂扯一陣,假裝自己很喜歡遊艇,問問他聖飛利一帶玩水的設施。」

「在清晨三點鐘去打聽?」我問。

「我告訴過你,我為南施擔心得要命,」他說:「我根本沒有去仔細想。」

「你現在還沒想清楚。」我告訴他。然後,我突然說:「你有槍嗎?」

他猶豫地點點頭。

「槍在哪裡?」

「我……怎麼啦,在家……我想。」

「家是什麼地方?你太太住的地方,還是滿地樂公寓?」

「在……在家裡,我想。」

「你確定?」

「不。我不能完全確定。我已好久沒見到它了。」

「是個什麼槍?」

「是個點三八口徑轉輪。」

「你確定昨晚南下時沒有把它帶在身上?」

「沒有,當然沒有。我為什麼要把它帶在身上?」

「有不少人半夜單獨汽車旅行的時候,喜歡帶把槍。」

「我不喜歡,我奉公守法。」

「好,」我說:「目前看你最有利的做法是回洛杉磯去。」

「你瘋啦?」他問:「我一定要留在這裡。我們兩個要一起來找到南施。」

「不要你一起來。」

「我希望能參與。我要知道你在做什麼。我要幫你忙。」

「你只會把環境弄雜了。」我告訴他。

「我相信她在危險之中。」

「假如她有危險。你不在這裡我可以幫她多一點忙。你對洪國本怎樣看法?」

「我恨他。」他說。

「妒嫉?」

「我不是妒嫉。就是這個人渣他的毒品報導,把南施陷入了危險的局勢。」

我告訴顧梅東:「你堅持不回洛杉磯去,只有一件事可以請你做。」

「什麼事?」

「開你的大凱迪,回第安薩,進你的房間,關上門,不打電話,不出來。」

「這樣多久?我會瘋了的。」

「直等到我通知你。」

「那要等多久?」

「不一定。」

「依什麼作準?」

「依我找出事實快慢作準。」

「什麼事實?」

我一直看到他眼中說:「你做過的事,你騙過我的事。」

「我不懂你的話。」

「我覺得你沒有對我坦白。」

「你要鈔票,我都照你們說的付了。你是替我工作的。」

「沒錯,」我說:「你出錢的目的不說清楚,讓我們在圈子裡猛兜,那是你自己活該。我反正五十元一天,你要我兜多少圈就多少圈。你要我圈子兜多大就多大。

「你假如能看清情況。把牽住我脖子的繩子拿掉,我可以直向目的地,把一切要知道的都弄清楚。說不定對你有生死之別。」

「也許你會走到我不要你去的地方。」

「當然也可能。」

「我就是受不了這一點。」

「還是沒關係的,只要你先告訴我,那些地方是你的禁區?」我說:「說明為什麼不要我去?」

他搖搖頭。

我說:「你有沒有想到,你可能會被起訴謀殺罪?」

「謀殺罪?」

「還是第一級謀殺罪,」我說:「善樓現在正在盯著你。只要有一個指紋符合,或是任何線索牽到你身上,你就中獎了。」

「為什麼?他們不能……|他們不敢。」

「然後,」我說:「報上頭條新聞就會出現『洛城富豪涉及走私謀殺』。」

他看起來像被人在腹部打了一拳。

「再想想,」我告訴他:「我是想幫你忙。不管你欺騙我多少次,我還是想幫你忙。不過有件事你要明白……我不能隱瞞重大刑案的證據。當警方是在調查謀殺案的時候,我不能向他們說謊。我是有照的私家偵探,我守法,守職業倫理。

「現在你給我聽話,回你的第安薩旅社去,把門關住,留在裡面不要出來。」

他看著我,有如一隻受傷的鹿看著傷他的獵人。站起來,自己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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