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佩里·梅森坐在他的車裡,重又點著剛吸剩下的煙。他臉上的線條透出專註和忍耐,目光炯炯,樣子像是一個拳擊手正坐在自己的一角,等待著開場鑼敲響。然而,他的臉上沒有絲毫的緊張神情。唯一顯得特別的是,一支接一支地吸煙,整整持續了一個多小時。

街對面的那幢樓就是《軼聞縱覽》編輯部。

梅森最後一支煙抽到一半時,弗蘭克·洛克從樓里走了出來。

洛克走路的樣子鬼鬼祟祟。他不時地四下張望著,不像是在尋找什麼特定的目標,倒像是在四下窺探,也許這純粹是個習慣性的動作。就好像是一隻四處覓食的狐狸,在偷偷溜回窩的路上,碰上了初升的陽光。

佩里·梅森扔掉煙,發動了引擎,使汽車滑離路邊,隨即融入車流。

洛克轉向街角右邊,叫了一輛計程車。梅森開車緊跟著前面這輛計程車,直到路上車流漸稀才稍稍拉開了距離。

弗蘭克·洛克的計程車開到一家賣烤肉的小酒館門口停下來,這個小飲食店好像早已廢棄不用,只有酒吧還保留著,洛克付了車錢,站在那兒看著計程車走開,然後才聳聳肩,走進酒吧,要了一杯酒一飲而盡,然後又要了一杯。

佩里·梅森把車停在半個街區遠的地方,拿出一包煙,撕開包裝紙,又開始抽起來。

弗蘭克·洛克呆在小飲食店大約三刻鐘,終於走了出來,四下掃視一眼,走向街角,酒精給他添了幾分醉意,使得他走起路來肩膀稍稍有些左右搖晃了。

佩里·梅森注視著洛克攔下一輛正朝他疾馳過來的計程車,鑽了進去。

梅森又開車跟上,直到洛克在一家酒店門前下了車。他把車停好,走進酒店大堂,卻沒見洛克的影子。

梅森審視了一番大堂。這個地方屬於那種商業型的酒店,專門用於接待推銷商和安排會議。旁邊有一溜電話間,大堂副理設在一張寫字檯處,這時已有不少人來來往往。

佩里·梅森慢慢移動著腳步,小心翼翼地打量著這裡的人,然後走向接待台。

「你能告訴我嗎,」他問那個副理,「弗蘭克·洛克有沒有在這裡開房間?」

那人用手指翻著登記卡,說:「我們這兒有一個約翰·洛克。」

「不對,」梅森說,「我問的是弗蘭克·洛克。」

「他不在我們這兒,對不起。」他說。

「沒關係。」梅森轉身走開。

他穿過大堂走到餐廳往裡瞅,有幾個人正在那兒吃東西,可洛克不在。這時,他發現底層有一個理髮室,便走下樓梯透過玻璃隔牆往裡看。

洛克正坐在裡面第三張椅子上,臉上蓋著熱毛巾。梅森一眼就認出那套花呢衣服和那雙棕黃色皮鞋。

梅森點點頭,轉身上了樓梯回到大堂,走向坐在電話台前的那個姑娘。

「所有電話間的電話都由你來接嗎?」他問。

她點點頭。

「好極了。我來告訴你如何唾手可得20美元。」

她盯著他,問,「你在開玩笑吧?」

梅森搖搖頭。「聽著,」他說,「我想要個號碼,僅此而已。」

「什麼意思?」

「是這樣,」他說,「我要打個電話給一個人。他可能不會馬上接電話,但稍後會上來接。他現在正在理髮室。我和他談完後,他會再打電話,我想知道那電話的號碼。」

「可是,」這個姑娘說,「要是他不經我這兒轉呢?」

「要是這樣,」梅森說,「你儘力而為吧,反正你可以得這20塊。」

「可我不應該透露這種情況呀。」這個姑娘有點兒拿不定主意。

「要不然你怎麼能拿到這20塊錢呢?」梅森笑了,「當然了,聽電話也行嘛。」

「不,我不能聽用戶的電話,再向別人透露電話的內容。」

「你不需要這樣。我來告訴你這電話內容。我要你做的就是在電話上核對核對,看是不是我要的那個號碼。」

她遲疑不決,環顧了一下四周,好像害怕有誰會知道他們談話的內容。

佩里·梅森從口袋裡拿出兩張10元的票子,對摺以後,又捲起來,一聲不吭。

姑娘的目光落到鈔票上,稍稍怔了一下。「好吧。」她終於說道。

梅森不動聲色地遞過這20美元。

「這個人的名字,」他告訴她,「叫洛克,兩分鐘後我打電話進來找他。談話會這樣進行:洛克會給一個人打電話問用400美元能不能搞到一個女人的名字。對方會說可以。」

這個姑娘點點頭。

「進來的電話是不是都要經過你?」梅森問道。

「不,」她說,「除非你要十三局。」

「那好,我就撥打十三局。」

他對她咧嘴一笑,走了出去。

他在相鄰的街區找到一個雜貨店,那兒有一部公用電話。他打了這家酒店的號碼,並聲明要十三局。

「好,」當他聽到那個姑娘的聲音,「我找弗蘭克·洛克,傳他接電話,記住告訴他來你這個交換台打這個電話。他可能不會現在就來,不過我會在電話旁等他。他在理髮室,但是別告訴服務生是我說的,只讓他到理髮室找就是了。」

「我明白了。」那個姑娘說。

他拿著電話聽筒等了大約兩分鐘,然後是那姑娘的聲音:「他說讓你留下你的號碼,他會打電話給你。」

「好的,」梅森說,「號碼是哈里森23850。不過讓服務生一定要帶他來你這個交換台打這個電話。」

「那當然,不必擔心這個。」

「好極了,」梅森說,「告訴他打那個號碼找史密斯先生。」

「不加別的字母嗎?」

「不,就是史密斯,和那個號碼,就這些。」

「好的,」她說,「我明白了。」

梅森放下電話。

他大概等了五六分鐘,這時電話響了。

他拿起電話,聽到那頭洛克的聲音很是不滿,回話的聲音很高,顯得怒氣沖沖。

「聽著,」梅森同樣大聲地說:「你是《軼聞縱覽》的弗蘭克·洛克嗎?」

「是的,」洛克說,「你是誰?你怎麼知道我在這兒?」

「你剛離開兩分鐘,我來到你們辦公室,他們告訴我可以在韋伯斯特大街一家地下酒店找到你,或者再晚一點兒可以在這個地方找到你。」

「他們怎麼知道的?」洛克問。

「我不知道,」梅森說,「他們就這麼跟我說的,就這些。」

「那麼,你有什麼事?」

「聽著,」梅森說,「我知道你不想在電話里談正事兒。但這事兒急等著辦。你們這些人辦事不會沒有目的的。我知道,每個人都是這樣,我幹活也不是沒有目的。」

「聽著,」洛克小心地說,「我不知道你是誰,你最好自己來見我。你離這兒多遠?」

梅森說:「我不在你附近。現在你聽著,我可以給你有價值的東西。但我不會在電話里給你的,你要是不想要的話,我還有別的市場。我想知道的就是你感不感興趣。你想知道昨天夜裡和哈里森·伯爾克在一起的那個女人是誰嗎?」

電話里出現了四五秒鐘的沉默。

「我們報紙感興趣的是有關達官貴人們的各種軼聞趣事,」洛克說,「我們總是樂於接受有新聞價值的東西。」

「別說這些廢話啦,」梅森說,「你我都知道是怎麼回事!有一份名單,哈里森·伯爾克的名字不在名單上,那個和他一起的女人的名字也不在名單上。那麼,掌握那個女人的絕對證據對你來說值1000美元嗎?」

「不。」洛克說,口氣堅定而果斷。

「這樣么,那好,」梅森馬上又說道,「500美元總值吧?」

「不。」

「那麼,」梅森說,聲音里又加進一絲埋怨,「就明說吧,我給你這個情報,你給400美元,這絕對是個底價了,還有另一個買主願出350美元呢。我花了這麼多功夫找你,你得給400美元。」

「400美元可不是個小數目啊!」洛克道。

「可它值這個數,」梅森說,「你知道。」

「除了這個情報外,你還得再給我點兒別的東西,」洛克說,「萬一因此而打官司時我得有證據。」

「當然,」梅森說,「我給你證據時你給我400美元。」

洛克沉默幾秒鐘。之後他說:「哦這個嘛,我得想一想。我會再打電話給你。」

「我在這兒等著,還是這個號碼。」梅森說,「你還打到這兒。」說著掛上電話。

他在冰淇淋櫃檯前的凳子上坐下,喝了一杯加蘇打水的汽水,不慌不忙,亦不動聲色。目光中透出思索,但外表依然平靜。

過了六七分鐘,電話鈴再次響起。梅森拿起聽筒,說:「我是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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