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寒冷的夜晚,室外狂風呼嘯,室內散熱器不住地發出嘶嘶聲,佩里·梅森走進自己辦公室,看了看手錶,時間正好是8點45分。
梅森打開燈,將一個皮箱放在德拉·斯特里特的桌子上,「啪」地一下打開鎖扣,取掉罩子,露出一台手提打字機。他從外衣口袋裡掏出一副手套戴上,又從公文包里取出幾頁紙和一個貼了郵票的信封,剛把這些東西放在桌面上,斯特里特就進來了。
「你看報紙了嗎?」她邊問邊關上門,然後脫下身上的皮大衣。
梅森笑著回答說:「看過啦。」
「告訴我那是不是你精心安排的一幕,目的是給對方以猛烈的回擊,以便儘快地結束審訊。」
「當然是,」他說,「這有什麼不可以呢?」
「你這不是在走向犯罪的邊緣嗎?難道他們就不會到律師協會那裡找你的麻煩嗎?」
「恐怕不會。」他說,「我的盤問完全是合法的。」
「你說的盤問指的是什麼?」她問。
「法律完全允許我讓幾個女人站在一排,然後讓薩姆·馬森挑出將手絹忘在他車上的那個人;法律也完全允許我指著其中一位女人對他說我認為是這一位;法律還允許我將一個女人帶到他跟前問他是否敢肯定就是這一位。」
「這又能怎樣呢?」
「那麼,我只是向前多走了一步。當我發現他對識別那個女人並沒有什麼把握,便利用了他這一點,僅此而已。我找了一個女人,讓她穿著和福布斯夫人差不多的衣服,給她身上灑上同樣的香水,然後讓她告訴計程車司機她把手絹忘在了他車上。自然,他對她說的話沒有產生任何懷疑,因為他本來就記不大清楚將手絹忘在他車上的那個女人。
「我知道,一旦警察找到他,他就會十分肯定說認識那個女人。他們就會玩這種老把戲,他們讓他在不同場合看了貝西·福布斯不下十次,在做這些事的時候,他們盡量裝作漫不經心的樣子,這樣,他就會不知不覺地有了這種認識。首先,他們讓他看著那個女人,告訴他她就是坐他計程車的那個女人。然後,又把他叫進來併當面告訴她他已認出她來了。她沒有說話,並且拒絕回答任何問題,這就使得他更加確信自己的判斷。漸漸地,他們教他如何作證,直到他對自己的判斷確信無疑。檢查當局都是這樣準備訴訟案的。」
「我知道了,」她說,「可那條手絹呢?」
「要說明是否偷竊,首先要看有沒有動機。在本案中,毫無偷竊動機。那女人把手絹給了我,而我又將手絹交給了警察局,而且是在他們尚未發現之前就交給他們並向他們報告了情況。」
她皺起眉頭,搖搖頭說:
「也許你說的有道理,但這無疑是你設計的騙局。」
「當然是一種騙局。」他說,「這是別人付錢讓我乾的事,我只不過是用一種非正統的方式盤問了他,並且是在地方檢察官還沒來得及用大量的宣傳毒害他的大腦之前盤問了他……德拉,別脫手套。」
「為什麼?」她看著自己手上戴的黑色手套問道。
「因為我們還要搞一次詭計。我不想在文件上留下指紋。」
「是合法行為嗎?」她盯著他問。
「我想是吧,」他說,「但我不想讓別人抓住我們。」
他走到門口關上門,說:
「拿一張紙放在手提打字機上。」
「我不喜歡用手提打字機,」她說,「我喜歡用自己辦公室的打字機。」
「就用這個吧,」他說,「打字機也有自己的筆跡,筆跡鑒定專家可以鑒別出打文件的打字機屬於哪一種型號,通過對打字機進行比較,甚至可以鑒定出具體是哪一台機子。」
「這是一台新打字機。」她說。
「沒錯,我準備把它搗鼓搗鼓,讓它看上去不要這麼新。」
他走到打字機跟前將連動桿扳彎。
「你想幹什麼?」她問。
「寫一份坦白書。」
「什麼坦白書?」
「謀殺波拉·卡特賴特的坦白書。」
她睜大一雙驚訝的眼睛望著他,說:
「天哪!你用這份坦白書幹什麼?」
「把它寄給《編年史》本地新聞欄目編輯。」
她仍紋絲不動地站著,心領神會地注視著他,然後深深嘆了口氣,走到她自己的椅子跟前坐下,將紙夾在手提打字機上。
「德拉,害怕嗎?」他問。
「不,」她說,「只要你讓我干,我就干。」
「我想這是在薄冰上溜冰,但是如果發生什麼情況,我認為我能夠使你脫離險境。」他說。
「沒事,我願為你赴湯蹈火。開始干吧。告訴我你想寫什麼?」
他不慌不忙地說:「我來口述,你用打字機直接打出來。」
他站在她身旁,低聲說:「致《編年史》地方新聞編輯。
「尊敬的先生:
「我在報紙上看到了你們發表的對伊麗莎白·沃克的採訪記錄。她在採訪時說:『我在許多場合都說過自己打算死在絞刑架上,我花了大量的時間用一副雙筒望遠鏡觀察柯林頓·福布斯的住宅,他當時化名為柯林頓·弗利。』」
「所有這一切都是事實。」
「我看到你們發表的評論文章,請求警方理解我,理解我的妻子波拉·卡特賴特。在法庭同意審訊貝西·福布斯之前,這篇文章似乎在暗示我是殺死柯林頓·弗利的兇手。」
「這一指控對我是不公平的。」
「我沒有殺死柯林頓·福布斯,但我確實殺死了我的妻子——波拉·卡特賴特。」
「鑒於上述情況,我認為公眾有權知道事實的真相。」
梅森停頓了一會兒,直到斯特里特在打字機上「喀喀喀喀」打完那些話,等她抬起頭來,他說:「害怕了嗎?德拉。」他問。
「不怕,」她說,「繼續說吧。」
「這是一份具有爆炸性的坦白書。」梅森說。
「我不在乎,」她說,「如果你敢冒險,我也敢。」
「好吧,接著打下面的話。」
「我和我的妻子曾經住在聖巴巴拉,當時我們過得很幸福,我與柯林頓·福布斯以及他的妻子關係都很好。從道德方面講,我知道柯林頓·福布斯是一個下流坯子,但我還是喜歡他。我也知道他在和五六個女人玩感情遊戲,但我從未懷疑過其中會有自己的妻子。後來,我意外地知道了事實真相,這對我來說無疑是晴天霹靂。我的幸福、我的家庭,我的一切的一切都被毀滅了。我決定追蹤柯林頓·福布斯,然後像殺死一條狗一樣殺死他。」
「我用了10個月時間才找到他。當時我發現他住在米爾帕斯路,化名柯林頓·弗利。我了解到與他毗鄰的一套房子已備好傢具正待出租,便搬了進去。我有意雇了一名耳聾的管家,她什麼也聽不見,所以不可能和鄰居攪在一起說三道四。在殺死柯林頓·弗利之前,我想了解一下他的生活習慣,我也想知道他待波拉怎麼樣,她是否幸福。為此,我花了大量時間用雙筒望遠鏡觀察那套房子。」
「這是一項漫長而乏味的工作。有時,我可以偷偷地窺視到我暗中監視的那個男人的家庭生活。有時一連幾天什麼也看不到。最後,我徹底搞清楚了,我的妻子波拉·卡特賴特生活的一點也不幸福。」
「然而,儘管我制定了很多計畫,但還是沒有達到目的。我一直等待機會,終於在一個漆黑的夜晚,我越過庭院來到了我情敵的家中,我一心一意要殺死他並奪回自己的妻子。我把自己寫給律師的信交給了我的管家,信里還有一份我的遺囑,我想把自己的事安排好以防萬一。」
「我發現那間房子的後門沒鎖。柯林頓·弗利有一條警犬,名叫王子,是一條看家狗,但它認識我,因為在聖巴巴拉時我與柯林頓·弗利一直是好朋友,所以一看見我它非常高興,不僅沒有朝我叫,還撲到我身上舔我的手。我摸摸它的頭,悄悄地穿過後院來到書房。這時正好碰上我的妻子,她一看見我便尖叫起來。我一把抓住她,威脅說如果她不安靜就掐死她。」
「她嚇得差點昏死過去。我讓她坐下來並跟她談了談。她告訴我,柯林頓·福布斯和他的女管家西爾馬·本頓早就有私情,他們之間的隱情比福布斯和她自己還要早。福布斯和西爾馬·本頓一起出去了,留下她一人獨守空房。廚師阿王也出去看他的中國朋友去了。」
「我告訴她我打算殺死福布斯,希望她能和我一起走。她勸我千萬不能那麼做,說她已不愛我了,和我在一起永遠也不可能幸福。她威脅我說要打電話告訴警方,說著就要去打電話,我死死拉住她不放,她便大喊大叫,於是我便掐死了她。」
「我永遠也無法解釋自己當時的心情。我雖然熱烈地愛著她,但我知道她已不再愛我。她跟我掙扎著,為的是拯救那個背叛了我並讓我深惡痛絕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