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十則聖經故事 第6章 亞伯拉罕殺人未遂——卻受表揚

在這些事情以後,上帝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亞伯拉罕!」

他答道:「我在這裡。」

他說:「帶著你的獨生子,你所愛的以撒,前往摩利亞一帶,在我指示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把驢子備妥,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上帝指示的地方出發。

到了第三天,亞伯拉罕舉目遠望目的地。

亞伯拉罕對僕人說:「你們守著驢子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來。」

亞伯拉罕拿起燔祭用的柴火,交給兒子扛,自己則拿著火種與刀子,於是兩人同行。

以撒對父親說:「父親哪!」

亞伯拉罕答道:「我兒,我在這裡。」

以撒說:「火與木柴都有了,可是燔祭要用的羔羊在哪裡呢?」

亞伯拉罕說:「上帝必會自己預備燔祭用的羔羊。」

於是兩人同行。他們到了上帝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好祭壇,排好柴火,然後把以撒捆綁起來,放在祭壇的柴火上。亞伯拉罕伸手拿刀,就往以撒刺去。

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

他答道:「我在這裡。」

天使說:「不可對童子下手,一點都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因為你沒有舍不下兒子不給我,即使是獨生子。」

《創世記》第二十二章第一至十二節

聖經當中,就數這則上帝要亞伯拉罕把獨生子以撒獻為燔祭的故事,劇情最尖銳、轉折最跌宕、主旨最難以看清。什麼樣的上帝會要一位父親做這種事?什麼樣的父親會接受這樣的要求,即使是上帝的命令?為什麼亞伯拉罕可以辯才無礙地為陌生人請命,而面對自己的兒子受冤,卻又默然無語?為什麼上帝稱讚亞伯拉罕願意進行這粧活祭生人的行為?我們要從這位盲從上天指示,殺害無辜幼童的族長身上,學到什麼呢?

歷代的猶太教徒、基督徒及回教徒,都曾熱烈討論這些問題,以及其他由此衍生出來的問題,而難免有一些死心眼的解答,想為上帝和亞伯拉罕所做的一切辯護。有些辯護律師型的解經家認為,亞伯拉罕知道上帝只是要試試他,料想他不會真的讓他殺死兒子。這則詮釋還有一個衍生版本:上帝從未明講「殺害」這個字眼,只是命令亞伯拉罕要獻上兒子當做祭品。這些解經家指出,亞伯拉罕清楚上帝不會收下這份祭品,會及時要他住手,因為他以十足把握的口吻,要僕人等他自己和以撒回來「你們守著驢子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來。」正如《米大示》中某一篇章的說法上帝讓亞伯拉罕在無意間,以預見未來的方式來告知他。」也就是說,這是上天說溜了嘴的啟示。

這種「辯解」的問題在於,假如亞伯拉罕事先就已知道結果,那就不算是真正的試驗,至少算不上光明正大——還沒考試就已經知道答案算是作弊。更何況以上帝過去的行徑來看,亞伯拉罕憑什麼相信兒子能逃過一劫?畢竟這位降下洪水毀滅世界的上帝,曾打算把所多瑪城的人殺光,完全不分其中善惡。這樣的上帝,要信徒殺一個男童獻給他,也沒有什麼難以理解的吧?

從表面看來,亞伯拉罕似乎相信上帝要他殺死自己的兒子,而這位一族之長也真的願意照辦。為什麼他願意為陌生人求情,卻連一句抗議都沒有,就準備動手殺死自己的親生兒子?

當然,也有可能亞伯拉罕遵守上帝的命令,全是為了自己的安危著想。亞伯拉罕相信,要是他略微違背上帝的直接命令,上帝也許會像殺死羅得妻子那樣,立即誅殺他。亞伯拉罕殺自己的兒子,是為了自保。別忘了,這位亞伯拉罕兩度犧牲撒拉的貞操,以拯救自己的性命。此外,別忘了,所多瑪事件是上帝主動詢問亞伯拉罕的意見,然而這回把以撒獻為燔祭,他卻只下達命令。而未能達成上帝直接下達的命令,下場只有一個,就是遭到天打雷劈。我們別把亞伯拉罕想得那麼自私,也許他是兩害相權取其輕:違抗上帝,則他和以撒都可能喪命;服從上帝,則上帝至少會饒過其中一人。

我們當然無從得知,亞伯拉罕舉刀向兒子刺去時,心裡到底在想什麼,不過從他過去的行為來看,特別是對待撒拉的態度來看,恐怕無法排除自保的動機。《米大示》中有個篇章,就對亞伯拉罕的自利行為,提出另一種詮釋。

事實顯示,我們的祖先相信死後還有來生(olam haba)。假如亞伯拉罕不相信有來生,那麼他肯定不願意犧牲自已的獨生子,過著沒有希望、沒有未來的人生。他隨時聽從上帝訓誡,是因為他知道自己在這一生中所做的犧牲,上帝都會在來生好好補償他。

這麼一來,亞伯拉罕的大試驗,就變成簡單的成本效益決策。一點也不假,「補償」這個詞,咀嚼其意,其實利大於弊,因為這個等式表面上看起來簡單明了,然而卻沒有經文可以證實這位族長相信來生之說。如果遵從上帝命令不能保證有永恆的報償,那麼亞伯拉罕決定要殺以撒,就更加震撼人心,因為這麼做,會讓他過「沒有希望、沒有未來的人生」他願意接受這樣的人生,只因為一個理由,那就是上帝命令他。

邁蒙尼德不肯把亞伯拉罕的服從,解釋成純粹害怕後果。邁蒙尼德說:「亞伯拉罕沒有儘快痛下殺手,並非因為害怕上帝殺害他或把他變窮,完全是因為敬愛上帝原本就是人類的職責,即使沒有報償的希望或無懼懲罰的降臨也一樣。」如果是這樣,為什麼猶太教(以及其他宗教)的基礎,都奠立在此生與來生的獎勵與懲罰上?我相信在不受脅迫與沒有承諾的情況之下,才能看出一個人真正的道德修養。無神論者若不顧被車輾過的危險,衝到路中央救一名小孩,便是純粹的道德行為,因為他並不期望有上天的報償。信仰虔誠的人深信,自己今生的德行在身後會獲報償,而惡行則會受到懲罰,這不過是在做長期的成本效益分析罷了。

十七世紀的法國哲學家暨數學家帕斯卡爾(Blaise Pascal)就認為,信仰是場值得一搏的賭局,要是信了上帝而他並不存在,我們沒什麼損失,要是不相信上帝而他確實存在,那麼我們可能就得冒永墜地獄之險。這裡的謬誤在於,上帝也許鄙視如此自私自利的賭客,而喜歡那些誠實地懷疑甚至不相信的人。邁蒙尼德強烈抨擊「帕斯卡爾的賭注」這種衍生的詮釋:

「誰也不要說這種話我願意遵守律法書上的戒律,並且一心專研其中智慧,以獲得經文所記載的一切福報,或者在死後有來生。我願意剋制自己不犯律法書所警告的罪過,以避免自已遭遇經文所記載的詛咒,或者死後不再有來生。」以這種方式來服事上帝並不正確,而且其實是出自畏懼。這不是先知與聖人所設的標準,文盲、婦女及兒童才以這種方式服事上帝。我們先讓他們畏懼,以教化他們,等他們智慧增長了,他們便能以出自內心的愛來服事上帝。

有些解經家則認為,亞伯拉罕並沒有想到來生,也就是死後的報償與懲罰。假如是這樣,賭注就更髙了,因為以撒的死亡將成為永遠不變的事實,而非從今生進入來生的一個過程。

即使是邁蒙尼德及其他解經家認為,獻子燔祭起因於亞伯拉罕的高貴動機,亞伯拉罕多少還是存有私心。亞伯拉罕把他對全能上帝的忠心,置於身為人夫、身為人父的義務之上。他根本沒有問妻子對於把他們的兒子獻祭有什麼意見。當然,撒拉也不是完全沒錯,畢竟她打算犧牲亞伯拉罕另一個兒子以實瑪利,來成就她對於以撒的野心。為了這一點,邁蒙尼德稱她為「罪人」後來還是全賴上帝介入,才救了以實瑪利一命。

那麼上帝對亞伯拉罕的試驗,其本質到底為何?最佳的解答就在上帝自己口中說出的話。亞伯拉罕通過試驗以後,他對他說:「好,現在我知道你對於神的敬畏之心。」希伯來原文里用的是y''rei這個字,字面上的意思是「害怕」或「恐懼」上帝。不過這算什麼道德試驗呢?因恐懼而屈服於不道德的命令,顯現不出太大的勇氣與美德。換成是一位國勢強大的國王,給亞伯拉罕出同樣的這道難題殺了你兒子,要不然我就殺你。」我們會稱讚一個畏懼國王的父親嗎?或是讚美因敬畏這位國王而殺死自己兒子的行為?當然不會。我們頂多能體諒這樣的父親做這種抉擇的難處。

在納粹對猶太人大屠殺期間,有許多父母放棄甚至犧牲哭泣的子女,以求自保。要譴責他們,我們都覺得於心不忍,但是加以讚美?卻沒這個道理。那麼我們為什麼要讚美亞伯拉罕?他也許達到了上帝正義公理的標準,不過他卻達不到他自己對正義公理所設的標準,也就是他用來為所多瑪城的人請命的依據:殺害無辜的人,怎麼說都是不對的,就算是上帝的命令也一樣。

亞伯拉罕除了沒通過自己正義公理的標準以外,也沒有通過每一個現代正義公理的標準。在現今這個時代,沒有人會認為上帝的命令足以作為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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