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中央集權的管理·秦

戰國以後新的組織出現。秦滅六國統一天下,出現了一種新的「公司」制度,不再有分公司,而用特派員執行總部指令。秦始皇亦自稱天命,但是秦始皇的天命中沒有宰相,他自己獨裁所有的事;他的宰相如李斯,只是替他做秘書長的工作,秉承他的意旨,發號施令。所以這是很奇怪的組織,只有董事長,卻沒有總經理。秦始皇的想法,天命降給他和他的子孫,於是這個結構很快就跨掉了。

關於秦始皇的宰相李斯,歷史上有一段插曲。李斯和韓非是好友,韓非是法家中相當傑出的人物,李斯怕韓非的才幹為始皇賞識,擠掉他的位子,於是陷害囚禁韓非,卻把韓非的書呈送始皇。這是做一個經營者最差的行為,意見送上去,人才打下來,自以為可以獨佔高位;最後李斯也死在刑場。

不過李斯還是做了一件有意義的事。秦始皇統一中國,滅了同時的列國。當時各國都有相當有經驗、相當有能力的人才。這就像一個大公司兼并了十餘個敵對的、相互競爭的公司,大公司把所有的市場、所有的股權都握在自己手上,但是不接受所兼并公司已經培養、訓練出來的人才。當時李斯給秦始皇上了一個奏議《諫逐客書》 願忠者眾。今逐客以資敵國,損民以仇,內自虛而外樹怨於諸侯,求國之無危,不可得也。(《史記·李斯列傳》)">。他說,秦國把從外國來秦國訪問的客卿、其他國家邀來的賢人——驅逐出境,但秦國人身上所穿最好的衣服,駕乘所用最優秀的馬,裝盛所用最好的器皿,所聽的音樂,卻無一不是秦以外各處搜羅得來的,為什麼獨獨對最有用的人才拒於千里之外?由於李斯的奏書上去,使得秦國在當時,不再放棄各國的賢才。六國之所以敗於秦國,有一大部分原因是秦國能善用其他國家的人才,而別的國家不能用彼此的人才。

所以,一個有魄力的大公司應該是廣納賢才,不能只是很機械地畫了一條界線,尤其不當以「忠誠」為選用人才唯一的尺度。因為喜歡服從的人,往往只找到聽話阿諛的庸才,而將有能力、有骨氣的人放走了。這樣的國家或公司,不會得到最有用的人幫他執行最有效的事情。有組織、有法令,卻沒有人去執行,是沒有用的。頭等人執行,是頭等人的方式;二等人執行,是二等人的方式;三等人執行,是三等人的方式。委託三個人去執行同一件事,得來的利潤可能是從盈餘、不賺到虧損。李斯一輩子做了許多不應當做的事情,但是他的《諫逐客書》,真幫了秦國很大的忙。

秦廢封建,不要再有分封諸侯,換句話說,股東不要去吃本錢。皇帝的兒子、皇帝的親戚不要去瓜分皇帝的土地與人民。打一個譬喻,股東可以拿紅利,但是,股東不要去分割分公司,不要去分割整體的運作。秦朝設郡縣,等於不設分公司,而是成立辦事處及代理人,直接向中央負責,地方官的成績,都是直接向中央政府報告。從封建轉變到郡縣制度,是中國先秦以來,很多人的智慧,經過好幾代的努力、好幾代的思考而匯總的結果。在秦始皇的時代,由李斯做了最後完成的工作。

秦代的改制,對中國王朝結構來說,意義非常重大,影響非常久遠。從此以後,中國不再有分封的制度。中央直轄地方,又必定要有層次,中國幅員廣大,必須要有郡縣兩層,也就是今天的省縣兩個層次。秦始皇時,全國有四十幾個郡,上千的縣。同時有一個監察機構,由中央派遣御史監督考核的工作。在秦始皇威權統治之下,所有的人都是他的幕僚,沒有一個人是真正的CEO。秦朝國家權力強大,但是秦朝的祚命非常短暫,因為一切的決定都要靠秦始皇一個人決定。等他死了以後,就由他旁邊的人,趙高,一個太監,冒充他的遺旨,發出最重要的命令,命令太子自殺,改立秦始皇的小兒子為帝,小皇帝的權力,竟由趙高代行。換句話說,董事長的職權,被近臣篡奪了。在那種結構之下,沒有一個CEO來平衡君權,也沒有一個制衡君權的單位,權力的中心可以任意作為,躲在寶座後面的人可以掌握整個國家。權力集中,而掌權的人缺乏合法地位,難以有效地掌控整個國家體系,國家不能好好運作,天下為之大亂,秦朝因而崩債。

從秦朝的情形,可以吸取教訓:無論多好的結構,如果操作流線型機構的這個人,只以一個人的意志為意志,而缺乏制衡,這個機構的效率便會大打折扣。猶如我們花了一大筆的費用購置了一套電腦,但操作的人,無法了解軟硬體的使用,最聰明的電腦也無法發揮功用。世界歷史,這種事情層出不窮,不斷發生。許多很大的公司也是一人班而已。華人在美國有一個很大的王安公司,就是王安一人辦理的公司。王安離開,公司也完了。王安公司現在是別人的公司,就只剩了王安兩個字而已,其他都沒有了。這種情況在台灣地區的企業界里也不乏現成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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