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新繁榮法則 讓政府變有錢的簡單方法

為了脫離長期衰退、走上新的繁榮之路,就必須導入符合新時代的社會體系與稅制。

由於「高負擔社會」的壓力節節升高,無法奢言什麼新繁榮,甚至國家可能走向破產。因此,有必要徹底改革稅制,但目前的稅制卻漸漸朝錯誤的發展方向而去。

日本定率減稅 的階段性廢除,各種扣除額的重新討論,以及社會保險費用的增加等,讓2005年成為「負擔增加元年」。此外,政府稅制調査會的石弘光會長(一橋大學榮譽教授)也在2005年6月的《重新討論個人所得稅的報告書》中提出了一些建議,包括縮減薪資所得扣除額、廢除配偶扣除額、廢除特.定親屬扶養扣除額,以及重新討論退休所得扣除額等。

這些建議等於是以上班族為增稅目標,證據就在於石弘光先生自己講的「只能希望上班族多努力了」。上班族絕對不會原諒這樣的稅制調査會長。

如前章所言,行政成本有九成是可能削減的。政府不但怠於削減成本,還讓以「政府需要這筆錢」為前提,提出「只能廢除扣除額了」、「請上班族們多努力」等建議的人來進行稅務調査,實在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對國民來說,沒有比這件事更不幸的了。

這就像在對大家說「以前政府是故意放水讓大家不用交這筆錢的,所以現在廢除這些扣除額,也是政府當然的權利」一樣。我認為這是錯得離譜的想法。

國民終於開始注意到政府在騙他們了。在有關財政問題的民意調査中,針對「財政重建是否無可奈何,非增稅不可」的問題,回答「否」的人約佔七成(圖6-1)。大部分人所認同的增稅條件是「政府部門先重整結構」、「先減少公共事業或削減公務員薪資來抑制財政支出」、「徹底改革年金、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這樣的意見真是極其中肯。

由於收入階層的兩極化,現在M型社會已形成,步入了一個有八成國民屬中低階層及低層階層的時代。平均收入減少了,薪資流量越來越小,反之個人金融資產等項目的存量則漸漸上升。這對於沒有什麼資產存量的年輕人來說,是極不公平的。

消費稅以外的稅制改革已改正過稅制,進行過調査對象:全職主婦、上班族、6營公司者、個人投資家,1927份。

資料來源:《東洋經濟周刊》(2005年2月5日)

年輕人的負擔很重,他們能領到的年金數額比自己繳納的金額還少。用於照顧老齡者的健康保險與照護保險等負擔也變得更重了。若要針對在這種狀況下日漸減少的收入進一步課稅,極可能會引起年輕人的強烈反對,會引發爭執,年輕人會放棄對老齡者的照顧,拒絕繳納年金或保險費用。政局可能也會因而不穩,出現更多因承受不住高額負擔而鋌而走險犯罪的情形。

政府目前的稅制調査,必然會造成這樣的結果。

連這種想當然的結果都無法事先預知,這種視野狹窄的人,不能讓他負責稅制調査的工作。只會湊數字的那種「數學人類」,不可能想出什麼能徹底改善稅制的好方法。現在我們已經到了重新討論整個賦稅制度的時候了。應該討論的是,以何種形式收稅才正確,採用何種稅制才公正。如果不考慮這些,政府根本稱不上是在進行稅制調查。

對那些只懂得加減乘除的官僚或學者,不能把這種任務指派給他們。如果不能考慮現狀與未來,徹底改變一直以來的想法、跳出既有框架的話,就找不到能回答這個問題的最佳答案。

那麼,對目前的我們來說,對於未來的人而言,什麼樣的稅制才是最好的呢?這樣的稅制必須要能讓社會擺脫高負擔時代,又能同時引領國家走向新繁榮。

依我之見,基本上只要收兩種稅就行了。

其一是針對資產所徵收的稅。日本所得稅目前的稅收只有14萬億日元,若今後國民收入減少的話,即使對這部分增稅,也只會讓國民覺得稅很重而已,對增加實際稅收的效果很有限。「增加所得稅」的想法,原本就是有問題的。

如圖6-2所示,日本的民間薪資總額(即流量)在20世紀90年代後半期開始急速減少。但這並非純粹由不景氣造成的。少子老齡化使就業人口減少,薪資總額自然也就減少了。也就是說,薪資總額的減少是結構性問題,未來若持續採用所得稅那種流量式徵稅的話,財源會越來越少。

另一方面,看看家庭的金融資產總額,也就是存量的演變,會發現薪資總額減少的20世紀90年代後半期以來,它幾乎沒有怎麼減少(圖6-3)。簡單地說,少子老齡化社會是一個資產增加、收入減少的時代。

資料來源;日本國稅廳「民間薪資狀況統計調査」、日本銀行「資金循環統計」

這樣的結構和成熟社會不謀而合。在日本高度成長期的社會形態中,對薪資徵稅是理所當然的想法。有必要隨薪資的增加而增加稅收,進而興建成長所需的基礎架構,並為即將到來的成熟社會做準備。不過,一旦結束成長期而進入成熟期,任何經濟大國的薪資總額都會減少,而成為一個倚靠當前所積蓄資產的存量大國。此時若以薪資為對象徵稅,將無法滿足成熟社會之所需。

美國的「里根革命」緩和了對薪資流量所徵收的稅,降低了稅率,並把累進稅率簡化為0、15%、28%三個等級。所得稅率本身雖降低,總稅收卻反而增加。現在美國各州以消費稅為主要稅收,鄉鎮市則以資產稅為主。

現在我們最應該採取的良策,就是停止課徵所得稅,改徵資產稅。針對流動資產與固定資產估算時價徵稅,例如1%的稅。

日本人每人平均的金融資產為1144萬日元(2001年),位列全球第二,僅次於美國。若再把法人所持有的資產也加進來,日本整體的國民資產共有金融資產約5593萬億日元,土地等非金融資產約2552萬億日元,合計約8145萬億日元(2003年)。從中再扣掉房貸或企業債務等日本整體的負擔額5420萬億日元,可得2725萬億日元的凈資產值。若課以1%的稅,可以有約27萬億日元的稅收(圖6-4)。目前日本的稅收,所得稅與法人稅合計也只有24萬億日元而已,比27萬億日元這個數字還低。

關於資產,若能以一種叫「凈現值法」的方式完全計算出來的話,會比捕捉率很差、像竹簍一樣的所得稅方式還要來得公正。此外,這也可以讓像徵稅制不公平的「十、五、三」 的偏頗因而消失。

此外,從企業徵收的法人稅,也應和所得稅一起廢除。無論個人或企業,不針對其所得徵稅,是這種新方式的基本想法。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只要收入增加,都應該予以鼓勵。如果賺得越多,就被政府「剝削」得越多的話,不但個人努力賺錢的意願會降低,甚至會不想繼續維持自己的事業了。

停止征所得稅而改為征資產稅有兩個好處。其一是勞動意願會增加,讓勤勞的人有更多收入;其二是可以促進資產的流動。龐大的金融資產紋絲不動,會阻礙經濟的活性化,以人體比喻的話,就像血液無法順暢流通一樣。土地也一樣,除了遺產繼承以外都沒有什麼流動,會使土地無法獲得活用。如果針對資產徵稅,大家會不得不把手邊用不到的資產賣掉,從而使年輕人也有機會取得資產。

KOKUDO公司(西武集團的母公司)的資產號稱有42萬億日元(泡沫經濟全盛期時),卻長年沒付稅金的原因,簡單講在於「事業不賺錢,所以不繳稅」。然而,只要徵收1%的資產稅的話,該公司就必須每年支付4200億日元的稅款,迫使其無法再占著土地卻不運用。

另一層意義在於,可以通過資產稅免除遺產稅。也就是說,繼承資產的人一樣要支付和原來一樣的資產稅,不會發生量的變化。所以針對繼承,資產稅是「保持中立」的。澳大利亞等地沒有遺產稅,就是基於這樣的想法。

徵收資產稅可以去除資產固定不動的弊端,讓經濟活化起來,同時也讓人的心情活化起來。有人怕持有資產的老齡者會反對,但我認為,老齡者都很了解年輕人所處的環境是何等嚴酷,所以應該會「為了年輕一輩」而乾脆地接受資產稅才是。

我所構思的另一種稅制,是附加價值稅。它不像消費稅那樣針對消費行為徵稅,而是在產品或服務增加了附加價值時徵稅。

例如,某產品到決定銷售價格為止,會經歷原材料的階段、加工原材料製作產品的階段、流通的階段,以及在商店銷售等階段。每個階段的附加價值加起來,才決定了最終價格。對於在各階段所附加的價值徵稅,就是附加價值稅的基本出發點。

日本現行的消費稅有很多漏征的部分。即便征了5%的稅,也只有約10萬億日元的稅收而已(2003年是94814億日元)。不過,只要改為附加價值稅,導入透明度高的發票方式的話,就能止確算出附加價值、徵收稅金。附加價值稅的發票方式已在歐洲各國引入,發票(購物憑單)上會依項目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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