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點差十分,我和肯普在街角和巴巴拉碰頭,然後一起朝法庭走去。法庭外面的台階上,已經有一大群記者在等我們了。有一個後門,但我認為,可能只能從那裡走一次,就會被別人發現,所以,應該把它留到最後關頭再用,等到我最想逃開這些拿著聚光燈、舉著麥克風、又推又攘、又喊又叫的人群的那天。現在,我還是從人堆里擠過去好了,我一邊走,一邊不停地說著:「無可奉告,無可奉告。」
第五頻道的斯坦利第一個跑到我面前,除了大齙牙,他其實還是挺帥的。他把攝影師和錄音師都甩到了後面,單獨跑到我跟前,在我們旁邊走著,我們相互打了個招呼。
「你願意接受採訪嗎?」
「不願意。」我回答。
肯普已經準備打斷他的話了,但我阻止了他,我們繼續往前走著。
「如果你改變主意,能不能先給我打個電話呢?」
「現在別說這些了。」肯普一邊說,一邊伸出手拉住斯坦利的胳臂。斯坦利還是保持了一貫的好脾氣,轉而向肯普做起了自我介紹,開始遊說起他來。斯坦利說,如果我能在聽證後接受一次現場採訪,對大家都好。但斯特恩不允許我對任何人發表評論,所以,當我們走到台階處,面對一片攝像機、聚光燈和麥克風的海洋時,肯普說了一句「我們會考慮的」。我們開始往樓上走,斯坦利緊跟在後面,肯普和我走在巴巴拉的左右兩側,從人群中擠開一條路。
「雷蒙德·霍根即將要指證你,你對此是怎麼想的?」斯坦利和我們分開時,他突然大聲喊出了這個問題。
我猛地轉過身。斯坦利露出滿口大牙,他知道,這個問題擊中了我的死穴。這是怎麼回事?我想。斯坦利可能是看到了法庭的文件檔案,發現尼可把雷蒙德列到了證人名單上,所以才會作出這樣的推測。但他和雷蒙德之間的關係非同尋常,直覺告訴我,他不會隨隨便便喊出雷蒙德的名字的。
按照法庭規定,攝像機是不允許進入法庭內部的,我們穿過大廳的旋轉門時,只有報紙和電台的記者跟著我們擠了進來,他們把錄音機伸到我們面前,大聲喊著各種各樣的問題,但我們都沒有回答。我們沿著走廊匆匆朝電梯走去,巴巴拉挽著我的胳膊,我也伸出手去拉她的手。
「你怎麼樣?」我問。
她的表情很緊張,但她告訴我她很好。她又說了一句,斯坦利真人沒有電視上帥啊。我對她說,電視里的人都這樣。
對我聽審的是艾迪·莫菲瑞法官,他是金德區高級法院的首席法官。我開始在檢察院工作時,他剛剛離開檢察院。即便在那時候,大家已經對他崇敬有加了,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他非常有錢。他的父親在本市開了很多家連鎖電影院,後來還開了酒店,辦起了電台。莫菲瑞一直不想坐享其成,他當檢察官當了將近十二年,然後又去當私人律師,但只幹了一兩年,就成了法官。他用實力證明了自己是一個正直、有能力的法官,雖然還談不上聰明絕頂。去年,根據政府方面的安排調整,他升任大法官,不過還是會主持各種提審,處理審案前期階段與被告之間的協商等事宜。
莫菲瑞法官的法庭是一個有著洛可可裝飾風格的陰暗房間,我在前排坐下來,巴巴拉坐在我旁邊,她今天穿著一套精緻的藍色套裝,我搞不懂的是,她還戴了一頂帽子,帽子前面垂下來一塊黑色的網紗,大概類似於面紗吧。我想告訴她,這還不是我的葬禮呢,但一想到她從來就不喜歡我的這種黑色幽默,便作罷了。在我們旁邊還有三個來自本地電視台的素描師(素描師,在美國法庭中,凡是一些涉及政治等方面的特殊案件,不允許現場拍照或是攝像,只能用素描畫來記錄庭審時的情形。——譯者注),瘋狂地畫著我的素描畫像。他們後面是記者和法警,都在等待我第一次在公眾場合被叫作殺人犯時的反應。
兩點整,尼可從衣帽間走出來,緊跟在他後面的是莫爾托。尼可倒是很輕鬆,一邊走一邊回答著記者的問題,記者也一路跟著他走到了前廳,他站在門口繼續和記者說話。我心裡暗想著,這就是見鬼的新任檢察長。巴巴拉一直握著我的手,尼可的出現讓她握得更緊了。
當我十二年前第一次見到尼可時,我一眼就覺得他是那種非常聰明的孩子,我在學校、在社會上都見過這樣的孩子,但這麼多年來,我一直在努力不想讓自己成為那樣的人:他們雖然聰明,但喜歡裝作無所不知、滿嘴大話、喋喋不休。當時,我們一批新入職的人很少,我和尼可迅速熟絡了起來。我們一起吃午餐,幫助對方準備案件的材料。過了幾年,由於性格上的差異,我們最終還是漸漸疏遠了。我在州最高法院當了多年的文職人員,才當上律師。而尼可則和檢察院其他很多人一樣,一來就帶著深厚的人脈關係。我那時經常聽到他在電話上同別人的談話。他的堂兄埃米利奧·托納提是區委官員,尼可曾經在他那裡當過轄區區長,也正是這個堂兄,幫尼可趕在雷蒙德最後一批的招聘中,順利進入了檢察院。尼可對區政府大樓里一半的人都很熟悉,而且經常會參加政治圈裡的各種高爾夫球賽和晚宴,到處拉幫結夥。
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其實也是一個不錯的律師。雖然他不喜歡待在圖書館,但他確實很能寫材料,在法庭上的表現也很出色。過去這麼多年來,我發現他在法庭上是那種典型的檢察官風格,嚴肅、堅韌、毫不留情。他有一種很獨特的緊張感,我只能用故事發展的高潮去形容那種緊張。上個星期,當斯特恩和肯普問我和尼可一起處理的最後一個案子時,我就是這麼形容他的。
那個案子大概是八年前的事了,尼可和我當時剛剛被指派到重案庭,我們都迫不及待地想做好新工作,所以同意接手去處理一個必輸無疑的強姦案。
我跟斯特恩和肯普講,尼可讓一個名叫露西爾·法倫的女人作為目擊證人上庭作證。露西爾是一個黑人女子,那天下午四點正在一個酒吧里,就在那時,她碰到了被告弗萊迪·麥克,他們便攀談了起來,而當時,她失業下崗的丈夫正在家裡帶四個孩子。露西爾和弗萊迪相談甚歡,露西爾同意讓弗萊迪開車載自己回家。而弗萊迪是一個四進監獄的慣犯,之前就曾經犯過強姦罪和故意傷害罪。他開始變得有點興奮,對露西爾開始動手動腳,露西爾表示反抗,結果還是遭到了強暴。
尼可和我花了很長時間幫露西爾準備證詞,但幾乎沒有什麼效果。她是一個穿著緊身裙的胖女人,又邋裡邋遢,看上去驚慌失措,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這件可怕事情總是說得含含糊糊。出庭的那天,她丈夫也來了,坐在前排,她便臨時撒了謊,在法庭上編造了一個全新的故事。她說,她碰到弗萊迪的時候他正從酒吧出來,找她問路,尼可對她問話時,她回答得一塌糊塗。
「弗萊迪先生當時都做了些什麼,法倫太太?」
「他就做了那事。」
「什麼事,太太?」
「他一直說的那個事。」
「他是不是和你發生了性關係,法倫太太?」
「是的,先生,他做了。」
「他是不是讓他的陰莖進入了你的陰道?」
「嗯。」
「那麼他把刀放在哪裡了?」
「就在這裡,就壓在我脖子上,緊緊地壓在這裡,我每次呼氣的時候,都覺得他會一刀割開我的喉嚨。」
「好的,太太。」尼可正要走開,這時,坐在律師席上的我遞給他一張小紙條,尼可接著說,「對了,我差點忘了。當時他有高潮嗎,太太?」
「什麼?」
「他有高潮嗎?」
「沒有,先生。他開的是一輛福特車。」
尼可沒有笑,他從來不會笑。倒是法官笑得躲到了桌子底下,還有一個陪審員簡直是從椅子上笑翻了,尼可卻連晃都沒有晃一下。「等到我們都退庭以後。」我告訴肯普和斯特恩,「尼可發誓,他再也不會和我一起辦案子了。他說,因為我當時也笑了,我讓陪審團產生了一種不嚴肅的感覺。」
今天,尼可倒是看上去非常開心,周身都散發著一種權勢的光芒。他站得筆直,穿著一套深色的新西裝,又別著一朵小小的康乃馨,顯得很整齊乾淨。他前後走動,和記者隨便閑聊幾句,對記者提出的各種問題,總是能在回答中巧妙地加上幾句個人意見,舉手投足之間很有一種吸引人的活力。我想,有一點兒是絕對肯定的,那就是,這個渾蛋很高興看到我現在的下場。他是這段時間各大媒體上的英雄人物,是破獲了年度第一大謀殺懸案的人。隨便拿起一份本市的報紙,都能看到他那張臉。上周,我就在報紙上看到了兩個專欄,都建議尼可去參加兩年後的市長競選。尼可的回答是,他只會對波爾卡羅效忠,但看到這些專欄的人大概都知道這背後的策划到底是誰。
斯特恩說,不管怎樣,尼可已經表示了要公平公正地處理這個案子。他也許對媒體說了不少我們都認為不恰當的話,但並不是所有透露出去的消息都是他說的,甚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