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 狗婆

印度南部山區的一個神秘部落中,流傳著一種奇怪的風俗:如果男孩子的第一顆牙齒長在上齒齦,那麼他必須要和一條狗結婚,才能保佑一生平安。

與狗結婚後的孩子,天生就具備一種奇怪的能力,不但可以通靈,還能夠轉換運勢。不過,他們換運的手法極其殘忍,必須將心愛之人的靈魂抽出,通過操縱鬼魂來達到他們的目的……

眼看就要期末考試,每天熬夜啃講義,天亮還要喝罐紅牛續命時,我才體會到「書到用時方恨少」的含義,悲呼著「古人不欺我」,然後就著速食麵繼續「臨陣磨槍,不快也光」。

月餅始終沒告訴我昌德拉瑪到底什麼模樣,不過我這幾天複習得頭昏腦漲,也沒心思再問。

丫就是長成奧特曼,也不敢把監考老師當怪獸打啊。

搞《中國歷史》的小抄,看到漢朝中山靖王劉勝和他老婆竇綰在河北滿城被挖出來,屍體身著金縷玉衣,曾經引起轟動。掐指算算時間,比昌德拉瓦爾瑪王朝早了六七百年,徒生出莫名的民族自豪感。看來印度雖然號稱「四大文明古國」之一,但文化再悠久,也比中國差得太遠。

一來二去沒心思複習了,索性打開電腦看看新聞,換換腦子。也不知怎麼想的,我下意識地就開始搜索印度,看到幾則關於乞丐的新聞。看了一會兒後,我又覺得沒什麼興緻,順手拿起手機給月野打電話,結果關機。我心裡有些納悶,又給黑羽打了個電話,也是關機。

正鬱悶著,月餅喜氣洋洋地回來了,晃著手裡的東西:「南瓜,今兒淘到好玩意了。」我們學校北街有個古玩舊貨市場,月餅經常去那「撿零落兒」。

眼瞅著就考試了,丫也一點不緊張,看來又準備靠我矇混過關了。月餅把東西往我手裡一扔,是個純銀的雕刻著泰國四面佛的手工Zippo打火機,倒是個不多見的好玩意。我正把玩著,月餅探頭看著電腦屏幕里的新聞,忽然笑了笑:「南瓜,如果有機會去印度,遇到乞丐,千萬要看清楚再確定給不給錢。」

「我是不會去。」我取了Zippo的內核擰下螺絲裝著火石,「再說印度的乞丐那麼多,要給錢還不把這點家產敗乾淨啊。」

「乞丐分兩種:一種是乞錢,一種是盜氣。一定要記住,如果遇到始終低著頭的乞丐,給幾個錢倒也應該;但是當你走著路,趴在地上的乞丐忽然抬頭看你,問你要錢,千萬不要給。這種乞丐是在尋找有好氣的人,如果你給了錢,善念成氣,他會盜走你的氣,助他的運。」

我裝好火石灌了火機油,打著火晃了晃,火不滅,確定不用換棉芯,才搶過滑鼠關了網頁:「沒興趣聽。我忙著複習準備考試。」

我邊說邊順手點開微博,「刷刷刷」冒出幾十條,匆匆看了一遍,我把滑鼠停在幾個女同學的微博上:「你說這些女孩也是,來個大姨媽也要發微博。有這麼疼嗎?」

「你沒疼過怎麼知道不疼?女人那幾天挺不容易。」月餅點了根煙,滿意地甩著新火機,聽著脆響,「不過女孩子最好不要讓別人知道生理期,如果遇到另外一種人,會出大事。給你講講我在印度遇到的關於乞丐的事情。」

華花坐在車裡悠閑地吹著口哨,靜靜地等著幾隻流浪狗大搖大擺地穿過馬路。在印度,給動物讓路就等於給神靈讓路,一天都會有好運相伴。

緊靠印度洋阿拉伯海的孟買,空氣潮濕溫潤,全然沒有北印度如同火燒似的氣溫。優越的環境、良好的社會治安,使得居住在這裡的有錢人越來越多,滿大街都是慢悠悠遛狗的富豪。

華花在孟買有幾個店鋪,雖然規模都不大,可也算得上有些小錢。熟識華花的人都知道,這個三十齣頭的年輕人運氣出奇地好,做什麼生意都很順當,商業眼睛也毒辣,最近根據孟買人養狗的愛好,又開了家寵物店,生意自然紅紅火火。

華花接了幾個電話,無非是商業圈子裡晚上應酬的事,他本來打算去地下夜總會看美杜莎的瑜伽表演,可是朋友說美杜莎突然失蹤了,華花心裡好一個遺憾。關了手機琢磨了一下,他決定參加寵物圈的聚會。

老圈子的人脈都已經穩定了,新圈子還需要再繼續鞏固。起碼的商業取捨他分得很清楚。況且寵物圈都是有錢有閑的人,多結識對生意自然有幫助,而且……

孟買的飛速發展不僅僅帶來了前來投資居住的富人,也讓很多人的思想變得活躍。在這個城市,男女之間的關係隨便且曖昧,不受印度傳統思想的約束。人們熱衷於參加各種圈子,獲得商機人脈的同時,男的尋求女人,女人尋求男人,互惠互利,已經成了見怪不怪的風氣。

華花在圈裡的口碑非常好,彬彬有禮,只抽煙不喝酒,事業小有成就。雖然已經結婚生子,但他依然是很多女孩青睞的目標。他早來了一個小時,把車停在飯店門口,耐心地剪著指甲,滿意地看著整齊的手指,小心地把剪掉的指甲蓋放在手心,如同一隻只沾滿泥巴的蟲子。

從車後備廂里拿出尺子,耐心地量著,用本子記錄指甲蓋的長度,比較了上周剪掉的指甲長度,他皺著眉從車座底下摸出個玻璃瓶子。瓶中堆滿了長長短短黃褐色的指甲蓋,略帶腥臭的油脂味頓時塞滿了車廂。他把指甲蓋丟進瓶子里,擰緊蓋子,湊到眼前轉著瓶子仔細看著,深深地嗅著噁心的氣味,滿臉陶醉。

拿出手機,翻著推特,查看了幾條圈中好友的消息,華花又在本子上寫了一串數字計算著。

過了十多分鐘,他在一個人名上畫了個圈,看看車外沒有認識的人,下車從後備廂拎出一個包,進了飯店。

維薩對著鏡子精心地裝扮著,直到覺得百分之百滿意了,才挎上包出門參加寵物圈的聚會。

這種聚會基本每月一次,都是愛狗人士,自然有許多話題。喝喝酒,聊聊天,增加人脈,對生意也會有不少幫助。

因為晚上要喝酒,所以她沒有開車,坐著計程車到了飯店前的廣場,下了車,準備先買點小東西。

沿街有幾個乞丐,匍匐在地,輕輕磕著頭,期待過往路人能往身前的破碗里扔上幾盧布。

維薩拿出錢包,掏出硬幣,挨個碗里放著,清脆的碰擊聲讓乞丐們加快了磕頭的節奏。當她把最後幾枚硬幣全放進最角落的乞丐碗里時,乞丐忽然抬起頭,看了她半天,咧嘴笑了。

她覺得這個乞丐有些奇怪,不過也沒多想。母親說人生要學會捨得,舍了才可以得。只有願意施捨的人,才能得到福報。

廣場上飛起一群白鴿,她拍了幾張照片,發到推特上,這才發現圈子聚會的時間到了,急匆匆地趕去飯店。

「前幾天來了大姨媽,肚子疼得要死,這幾天身體剛恢複,酒還是少喝。」維薩暗暗告誡自己。

可是剛一坐下,就發現面前的杯子已經倒滿了酒。

「維薩,好長時間沒看見你了,今晚多喝幾杯。」組織圈子活動的群主豪爽地笑著,根本不掩飾眼中色迷迷的神采,男人們跟著起鬨。

一桌人除了她,還有幾個已婚女人,杯中也盛滿了酒。維薩不好推卻,明知道有幾個男人對她垂涎三尺,可是這種場合不喝酒又顯得不合群,只好勉強答應。

「華花不知道又幹嗎去了。」群主撥打了幾次手機,始終是關機狀態,皺著眉很不滿,「咱們開始吧,不用等他了,每次都遲到。」

大家心知肚明,群主其實非常討厭華花,因為華花的女人緣比他要好很多。圈子聚會本來就是男人向女人展示實力,俘虜芳心,獵艷上床的場合。華花不但年輕英俊,而且生意也越做越大,儼然成了圈子裡的重要人物,如果聚會不叫他參加,影響肯定是壞的多好的少。

華花沒來,維薩和另外幾個已婚女人都有些失望,敷衍著喝酒聊天。也許是酒精的作用,氣氛漸漸熱烈起來,男男女女開始互相敬酒,言語中也多了些曖昧和挑逗。

女人們經不住男人的軟磨硬勸,一杯杯喝著,酒意越來越濃。維薩記不清喝了幾杯,只覺得腦子「嗡嗡」直響,眼睛看東西越來越模糊,身體漸漸不受控制,說話聲音也提高了很多。別有用心的男人們見她喝多了,更是頻頻勸酒,引來那幾個已婚女人不屑的冷哼。

華花這時才來,向大家道著歉坐定。群主睃著眼舉起杯子:「華花,你又遲到了。我不管你以前喝不喝酒,今天必須喝!」

「我是從不喝酒的,大不了一會兒我請大家去夜總會玩。」華花微笑著點了根煙,匆匆瞥了一眼酒席,目光停在喝得半醉的維薩身上,「女人少喝酒,對身體不好。」

「哎喲,華花就是有風度,自己遲到了都不忘記關心別人呢。」被冷落了半天的妮可酸溜溜地說。她今天特地打扮了一番,配了幾件名牌赴宴。可是四十歲的年齡終究敵不過維薩的青春靚麗,被男人們忽視的感覺讓她很不舒服。

維薩有些感動:「謝謝。」

「少喝點就是謝我了。」華花略帶責備地說道。

酒會很盡興,大家都喝得七七八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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