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卷 第四章 答歐陽崇一——萬物皆備於我心

歐陽崇一就是歐陽德(1496—1554年),崇一是他的字,他的號是南野,江西泰和人,官至禮部尚書。歐陽德為人敢於「讜言正論」,不避權貴,臨危不懼。他服膺王守仁的「致良知」說,並以此重新解釋《大學》「格物致知」的意旨。歐陽德是江右王學正傳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影響較大。他在發明師旨、衛護師說方面功不可沒,尤其對「格物致知」意旨的闡發,對於挽救王門中「歸寂」派的流弊,作用尤大。著有《歐陽南野集》。

原典

崇一來書云:「師云:『德性之良知,非由於聞見,若曰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則是專求之見聞之末,而已落在第二義。』竊意良知雖不由見聞而有,然學者之知,未嘗不由見聞而發。滯於見聞固非,而見聞亦良知之用也。今曰『落在第二義』,恐為專以見聞為學者而言,若致其良知而求之見聞,似亦知行合一之功矣。如何?」

良知不由見聞而有,而見聞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滯於見聞,而亦不離於見聞。孔子云:「吾有知乎哉?無知也。」良知之外,別無知矣。故「致良知」是學問大頭腦,是聖人教人第一義。今雲專求之見聞之末,則是失卻頭腦,而已落在第二義矣。近時同志中,蓋已莫不知有「致良知」之說,然其功夫尚多鶻突者,正是欠此一問。

大抵學問工夫,只要主意頭腦是當。若主意頭腦專以「致良知」為事,則凡多聞多見,莫非「致良知」之功。蓋日用之間,見聞酬酢,雖千頭萬緒,莫非良知之發用流行。除卻見聞酬酢,亦無良知可致矣,故只是一事。若日致其良知而求之見聞,則語意之間未免為二。此與專求之見聞之末者,雖稍不同,其為未得精一之旨,則一而已。「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既雲「擇」,又雲「識」,其良知亦未嘗不行於其間。但其用意乃專在多聞多見上去擇識,則已失卻頭腦矣。崇一於此等語見得當已分曉,今日之問,正為發明此學,於同志中極有益,但處意未瑩,則毫釐千里,亦不容不精察之也。

譯文

歐陽崇一來信說:「先生說:『人的德行良知不倚仗見聞,如果說多聞而選擇其中的善依從,多看自然有認知,顯然這是只在見聞的細枝末節上尋求,這就成為次要的問題了。』我個人認為良知雖然不是因為見聞才具備的,然而學者的知識,未嘗不是從見聞中產生的。躊躇於見聞當然不對,但是見聞也是良知的具體實踐。現在先生說『落在第二義』,恐怕是針對那些專門把見聞當做學問的人而言的,如果為了致良知而在見聞上探求,似乎也是知行合一的功夫。我這樣想先生覺得如何?」

良知不從見聞來,而見聞卻是良知的運用。所以良知不能由躊躇於見聞而來,但又離不開見聞。孔子說:「我有知嗎?沒有。」良知之外,沒有別的知了。因此,致良知是學問的關鍵處,是聖人教育人的第一教義。現在說專門探求見聞的細枝末節,那就失去了主宰,把良知落到了次要位置上。近來,同志們都已經知道了致良知的學說,可是大家下工夫還是有許多模糊之處,正是欠缺你這一問。

一般說來,學問功夫關鍵是要抓住主宰,如果明確了主宰就是「致良知」,那麼凡是見聞也都是「致良知」的功夫。所有日常瑣事,見聞應酬,雖然頭緒繁多,但都是良知的發揮運用流傳;沒有了見聞應酬,也就沒有什麼良知可致了。因此見聞與致良知都是一件事。如果說致良知要從見聞中求,則話語之間難免會把良知見聞看成兩件事。這雖然與只在見聞的細枝末節上尋求良知的人稍有不同,然而從沒有領會「精一」的宗旨上來看,則是一樣的。至於「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既然說到「擇」,又說到「識」,可見良知已經在中間發揮作用了,但它的用意乃專在多聞多見上去選擇認識,將主宰給失去了。崇一你對這些問題認識得已經十分清楚,今天這一問,正是為了闡明致良知的學說,這對於同學都有很大益處。只是語意表達還不太透徹,會產生差之毫厘謬之千里的情況,不能不精心體察。

解讀

王陽明認為,良知作為先驗的道德意識,不依賴於後天的見聞知識,是生而具有的;經驗認識活動都是良知發生作用的表現,而對於種種經驗認識活動,良知都是其中的主宰。這裡,陽明先將良知與見聞之知區別開來,但馬上又將兩者統一起來,說致良知與求見聞並非兩樣功夫,在實際的道德實踐中難以分開。這就是陽明一方面反對「專在多聞多見上去擇識」;另一方面也反對脫離見聞酬酢的空談的原因。

原典

來書云:「師云:『《系》言何思何慮,是言所思所慮只是天理,更無別思別慮耳,非謂無思無慮也。心之本體即是天理,有何可思慮得?學者用功,雖千思萬慮,只是要復他本體,不是以私意去安排思索出來。若安排思索,便是自私用智矣。』學者之蔽,大率非沈空守寂,則安排思索。德辛壬之歲,著前一病,近又著後一病。但思索亦是良知發用,並與私意安排者何所取別?恐認賊作子,惑而不知也。」

「思曰睿,睿作聖。」「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思其可少乎?沈空守寂,與安排思索,正是自私用智,其為喪失良知一也。良知是天理之昭明靈覺處,故良知即是天理。思是良知之發用。若是良知發用之思,則所思莫非天理矣。良知發用之思,自然明白簡易,良知亦自能知得。若是私意安排之思,自是紛紜勞擾,良知亦自會分別得。蓋思之是非邪正,良知無有不自知者。所以認賊作子,正為致知之學不明,不知在良知上體認之耳。

譯文

你信中說:「先生說:『《易經·繫辭下》孔子注中所說的何思何慮,是說所思所慮只有天理,再沒有別的思慮了,並非說無思無慮。心的本體就是天理,有什麼可思可慮的?學者下工夫,雖千思萬慮,但目的只是要恢複心的本體,不是以私意來安排、思索出天理來的。如果刻意安排思索就是自私用智。』學者的弊病,大多不是空守沉寂,就是私意揣度刻意安排思索。我在辛已到壬午年間犯前一個毛病,最近又犯後一個毛病。但是思索也是良知的發揮運用,它和私意揣度刻意安排有什麼區別呢?恐怕我認了賊作兒子,還迷惑而不自知呢!」

「思曰睿,睿作聖。」「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思考怎麼少得了呢?空守沉寂與安排思索都屬於私慾用智,這也是喪失良知。良知是天理昭然靈覺之所在,因此良知就是天理,思索是良知的發揮運用。如果是良知發揮運用之思,則所思的就是天理。良知發揮運用之思,自然明白簡單,良知也自然能認識。如果是私意安排之思,自然思緒萬千,紛紜繁擾,但良知也自然能分辨。大凡思索的是非邪正,良知沒有不知道的。之所以會出現認賊作子的情況,正是因為致知之學術還沒完全明白,不知道應該在良知上體察認知罷了。

解讀

王陽明這裡所說的「思」並不是理性的思維活動,而是「在良知上體認」,從「為善去惡」來拂拭自己的昭明靈覺的本體。同時,在他看來,衡量正確與謬誤的標準,是「良知」的自明,「天理」的自發。這就是說,合於道德律的,才是「是」和「正」,而違背道德律的,便是「非」與「邪」。

原典

來書又云:「師云:『為學終身只是一事,不論有事無事,只是這一件。若說寧不了事,不可不加培養,卻是分為兩事也。』竊意覺精力衰弱,不足以終事者,良知也。寧不了事,且加休養,致知也。如何卻為兩事?若事變之來,有事勢不容不了。而精力雖衰,稍鼓舞亦能支持,則持志以帥氣可矣。然言動終無氣力,畢事則困憊已甚,不幾於暴其氣已乎?此其輕重緩急,良知固未嘗不知,然或迫於事勢,安能顧精力?或困於精力,安能顧事勢?如之何則可?」

「寧不了事,不可不加培養」之意,且與初學如此說,亦不為無益。但作兩事看了,便有病痛在。孟子言「必有事焉」,則君子之學終身只是「集義」一事。義者,宜也,心得其宜之謂義。能致良知則心得其宜矣,故《集義》亦只是致良知。君子之酬酢萬變,當行則行,當止則止,當生則生,當死則死,斟酌調停,無非是致其良知,以求自慊而已。故「君子素其位而行」「思不出其位」。凡謀其力之所不及,而強其知之所不能者,皆不得為致良知。而凡「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動心忍性,所以增益其所不能」者,皆所以致其良知也。若雲「寧不了事,不可不加培養」者,亦是先有功利之心,計較成敗利鈍,而愛憎取捨於其間,是以將了事自作一事,而培養又別作一事,此便有是內非外之意,便是「自私用智」,便是「義外」,便有「不得於心,勿求於氣」之病,便不是致良知以求自慊之功矣。

所云「鼓舞支持,畢事則困憊已甚」。又雲「迫於事勢,困於精力」,皆是把作兩事做了,所以有此。凡學問之功,一則誠,二則偽。凡此皆是致良知之意,欠誠一真切之故。《大學》言「誠其意者,如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