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編 中國文化史 第五十四章 宗教

宗教的信仰,是不論哪一個民族都有的。在淺演之時固然,即演進較深之後,亦復如此。這是因為:學問之所研究,只是一部分的問題,而宗教之所欲解決,則為整個的人生問題。宗教的解決人生問題,亦不是全不顧知識方面的。它在感情方面,固然要與人以滿足。在知識方面,對於當時的人所提出的疑問,亦要與以一個滿意的解答。所以一種宗教,當其興起之時,總是足以解決整個人生問題的。但既興起之後,因其植基於信仰,其說往往不易改變;而其態度亦特別不寬容;經過一定時期之後,遂成為進化的障礙,而被人斥為迷信。

宗教所給與人的,既是當下感情上和知識上的滿足,其教義,自然要隨時隨地而異。一種宗教,名目未變,其教義,亦會因環境而變遷。原始的人,不知道自然界的法則。以為凡事都有一個像人一般的東西,有知識,有感情,有意志,在暗中發動主持著。既不知道自然界的法則,則視外界一切變化,皆屬可能。所以其視環境,非常之可畏怖。而其視其所祈求的對象,能力之大,尤屬不可思議。有形之物,雖亦為其所崇拜,然其所畏怖而祈求的,大概非其形而為寓於其中的精靈。無形可見之物,怎會令人深信不疑呢?原來古人不知道生物與無生物之別,更不知道動物與植物、人與動物之別,一切都看做和自己一樣,而人所最易經驗到而難於解釋的,為夢與死。明明睡在這裡沒有動,卻有所見,有所聞,有所作為;明明還是這個人,而頃刻之間,有知已變為無知了,安得不相信人身之中,別有一物以為之主?既以為人是如此,就推之一切物,以為都是如此了。這是我們現在,相信人有靈魂;相信天地、日月、山川等,都有神為之主;相信老樹、怪石、狐狸、蛇等,都可以成為精怪的由來。雖然我們現在,已知道自然界的法則了;知道生物與無生物、動物與植物、人與其他動物之別了;然此等見解,根株仍未拔盡。

人類所崇拜的靈界,其實是虛無縹緲的,都是人所想像造作出來的。所以所謂靈界,其實還是人間世界的反映。人類社會的組織變化了,靈界的組織,也是要跟著變化的。我們現在所看得到的,其第一步,便是從部族時代進於封建時代的變化。部族的神,大抵是保護一個部族的,和別一個部族,則處於敵對的地位。所以《左傳》僖公十年說:「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孔子也說:「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論語·為政》)到封建時代,各個神靈之間,就要有一個聯繫。既要互相聯繫,其間自然要生出一個尊卑等級來。在此時代,宗教家所要做的工作就是:(一)把神靈分類。(二)確定每一類之中,及各類之間尊卑等級的關係。我們在古書上看得見的,便是《周官》大宗伯所分的(一)天神,(二)地祗,(三)人鬼,(四)物魁四類。四類相互之間,自然天神最尊,地祗次之,人鬼次之,物魁最下。天神包括日月、星辰、風雨等。地祗包括山嶽、河海等。但又有一個總天神和總地祗。人鬼:最重要的,是自己的祖宗。其餘一切有功勞、有德行的人,也都包括在內。物魁是列舉不盡的。天神、地祗、人鬼等,都是善性居多。物魁則善惡無定。這是中國人最普通的思想,沿襲自幾千年以前的。宗教發達到這一步,離一般人就漸漸地遠了。「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其境內名山大川」(《禮記·王制》),和一般人是沒有關係的。季氏旅於泰山,孔子就要譏其非禮了(《論語·八佾》),何況平民?昊天上帝之外,還有主四時化育的五帝:東方青帝靈威仰,主春生。南方赤帝赤熛怒,主夏長。西方白帝白招拒,主秋成。北方黑帝汁光紀,主冬藏。中央黃帝含樞紐,則兼主四時化育。每一朝天子的始祖,據說實在是上帝的兒子。譬如周朝的始祖后稷,他的母親姜嫄,雖說是帝嚳之妃,后稷卻不是帝嚳的兒子。有一次,姜嫄出去,見一個大的足印。姜螈一隻腳,還不如他一個拇指大。姜嫄見了,覺得奇怪。把自己的腳,在這足印里踏踏看呢。一踏上去,身體就覺得感動。從此有孕了。生了一個兒子,就是后稷。又如商朝的始祖契。他的母親簡狄,也是帝嚳之妃,然而契也不是帝窖的兒子。簡狄有一次,到河裡去洗澡,有一隻玄鳥,掉下一個卵來。簡狄取來吞下去,因此有孕了。後來就生了契。這個謂之「感生」(見《詩·生民》及《玄鳥》。《史記·殷周本紀》述契、后稷之生,即系《詩說》。《周官》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小宗伯,兆五帝於四郊。鄭玄謂天有六,即五帝和昊天上帝耀魄寶。可看《禮記·祭法疏》,最簡單明了。五帝之名,雖出緯候,然其說自系古說。所以《禮記·禮運》:「因名山以升中於天,因吉土以饗帝於郊」已經把天和帝分說了)。契、稷等因繫上帝之子,所以其子孫得受命而為天子。按諸「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之義,自然和平民無涉的,用不著平民去祭。其餘如「山林、川穀、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而且是「民所取材用」的(《禮記·祭法》),雖和人民有關係。然因尊卑等級,不可紊亂之故,也就輪不著人民去祭了。宗教發達到此,神的等級愈多,上級的神,威權愈大,其去一般人卻愈遠,正和由部族之長,發展到有諸侯,由列國並立的諸侯,進步到一統全國的君主,其地位愈尊,而其和人民相去卻愈遠一樣。

人,總是實際主義的。所敬畏的,只會是和自己切近而有關係的神。日本田崎仁義所著《中國古代經濟思想及制度》說:古代宗教思想,多以生物之功,歸之女性;又多視日為女神。中國古代,最隆重的是社祭(《禮記·郊特牲》說:「惟為社事,單出里。惟為社田,國人畢作。惟社,丘乘共粢盛。」單同殫)。而這所謂社,則只是一地方的土神(據《禮記·祭法》,王、諸侯、大夫等,均各自立社),並不是與天神相對的后土。《易經·說卦傳》離為日,為中女。《山海經》和《淮南子》,以生日馭日的羲和為女神(《山海經·大荒南經》:「東南海之外,甘水之間,有羲和之國。有女子,名羲和,方浴日於甘淵。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淮南子·天文訓》:「至於悲泉,爰止其女,爰息其馬,是謂縣車。」)而《禮記·郊特牲》說,郊之祭,乃所以迎「長日之至」。可見以郊祭為祭天,乃後起之事,其初只是祭日;而祭日與祭社,則同是所以報其生物之功。後來雖因哲學觀念的發達,而有所謂蒼蒼者天,摶摶者地,然這整個的天神和整個的地神,就和人民關係不切了,雖沒有政治上「天子祭天地」的禁令,怕也不會有什麼人去祭它的。日月星辰風雨等,太多了,祭不勝祭;亦知道其所關涉者廣,用不著一地方去祭它。只有一地方的土神,向來視為於己最親的,其祭祀還相沿不廢。所以歷代以來,民間最隆重的典禮是社祭,最熱鬧的節場是作社。還有所謂八蜡之祭,是農功既畢之後,舉凡與農事有關之神,一概祭饗它一次(見《郊特牲》)。又古代視萬物皆有神,則有所謂中霤,有所謂門,有所謂行,有所謂戶,有所謂灶(均見《祭法》),此等崇拜,倒也有殘留到後世的。又如古代的司命,是主人的生死的(司命亦見《祭法》。《莊子·至樂》云:「莊子之楚,見髑髏而問之。夜半,髑髏見夢。莊子曰:吾使司命復生子形,為子骨肉肌膚」,知古謂人生死,皆司命主之)。後世則說南斗主生,北斗主死,所以南北斗去人雖遠,倒也有人崇拜它。諸如此類,悉數難終。總之於人有切近的關係的,則有人崇拜,於人無切近的關係的,則位置雖高,人視之,常在若有若無之間。現在人的議論,都說:一神教比多神教進化,中國人所崇拜的對象太雜,所以其宗教,還是未甚進化的。其實不然。從前俄國在專制時代,人民捐一個錢到教堂里去,名義上也要以俄皇的命令允許的。這和佛教中的阿彌陀佛有一個人皈依他,到臨死時,佛都自己來接引他到凈土去一樣。中國的皇帝,向來是不管小事的,所以反映著人間社會而成的靈界組織,最高的神,亦不親細務。假使中國宗教上的靈界組織,是以一個大神,躬親萬事的,中國人也何嘗不會專崇拜這一個神?然而崇拜北斗,希冀長生,和專念阿彌陀佛,希冀往生凈土的,根本上有什麼區別呢?若說一神教的所謂一神,只是一種自然力的象徵,所以崇拜一神教的,其哲學上的見地,業已達於泛神論了,要比多神教高些。則崇拜一神教的,都是當他自然力的象徵崇拜的么?老實說:泛神論與無神論,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真懂得泛神論的,也就懂得無神的意義,不會再有現在宗教家的頑固見解了。

較神的迷信進一步的,則為術。術數二字,古每連稱,其實二者是不同的,已見上章。術之起源,由於因果的誤認。如說做一個木人,或者束一個草人,把他當做某人,用箭去射他,就會使這個人受傷。又如把某人貼身之物,加以破壞,就能使這個人受影響之類。萇弘在周朝,把狸首象徵不來的諸侯去射它,以致為晉人所殺(見《史記·封禪書》)。豫讓為趙襄子所擒,請襄子之衣,拔劍三躍而擊之,衣盡出血,襄子回車,車輪未周而亡。就是此等見解。凡厭勝咒詛之術,均自此而出。又有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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