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新的旅程(NEW JOURNEY) 第五章

媽媽正在廚房裡做早餐。

遠遠我就聞到黃油酥皮的味道,令人垂涎欲滴。那是我最愛的乳酪火腿千層酥,媽媽的拿手絕活。她常說,就算在巴黎也吃不到這麼好吃的croissant。我並沒有去過巴黎,但是我絕對相信她。

洗漱完畢坐在餐桌前,冒著熱氣的紅茶已經沏好,我從冰箱里拿出牛奶,再夾了一塊方糖放進去。我很喜歡英國茶。有時候我甚至懷疑,這就是我最終決定去倫敦讀書的原因。

「昨晚睡得好嗎?」媽媽把一塊剛烤好的千層酥放在我的盤子里。她用一隻嶄新的烤箱手套端著烤盤,手套上布滿了紅色的罌粟花。我死死盯著那隻手套,上面的圖案讓我莫名地緊張,我似乎能感覺到在大腦深處,在看到那隻手套的同時,某根神經突然間跳了一下。

「好看嗎?我昨天才買的。」察覺到我的視線,她放下托盤,把手套脫下來遞給我。但是我並沒有接。

「好看。」我含糊地應了一句,拿起麵包咬了一口,「才買的嗎?怎麼我好像在哪裡看見過?」

「大概是店裡的廣告吧,這個牌子最近在促銷。」她隨手把那隻手套扔在桌子上,轉身去照看爐子上的咖啡。

「有可能。」我咕噥了一句,繼續啃我的麵包。千層酥非常美味,但是我卻有點食不知味。我清楚地知道,自己並非是在哪個促銷櫃檯上看到過那隻手套,確切點說,是那個圖案——血紅色的罌粟花。我不止一次地在我的夢裡見到它。它反反覆復地出現,有時候是插在一個陌生女孩的髮辮里,有時候則是別在一個人的襯衫領子上。

「你又做噩夢了?」媽媽把咖啡壺放在桌子上,用明顯不贊成的神情掃了一眼我純黑色T恤上面大紅色的「VAMPIRE」標誌和脖子上繁複的金屬鏈,嘆了一口氣。「我早就警告過你,不要老熬夜看書!」

我大口大口地啃著我的麵包,香脆的酥皮掉了一桌子。我並不打算反駁。她說那些奇詭的夢境都是我自己胡思亂想出來的,也許事實確實如此,但是我喜歡我的那些夢。因為在夢裡我是一個無所不能的人,我是魔鬼的女兒奧黛爾。我比現在還要美貌十倍,我擁有不朽的青春,我會很多關於飛行的魔法,我還有一位優雅帥氣的吸血鬼伯爵做戀人。

最後這一點一定是地球上全部少女的夢想。我就著奶茶使勁咬著我的酥餅,只希望我的夢境成真。

早餐之後,爸爸開車送我們去機場。路上他和我媽兩人連番轟炸,不斷叮囑這叮囑那,聽得我耳朵起趼。其實除了那些胡亂的夢境和想像之外,我還算是個挺乖的女兒。從小到大,我一直都是學校的優等生,從未捲入過任何是非風雲。當然,這並不包括我手上無時無刻佩戴的無數銀骷髏戒指和永遠斑駁掉色的黑色指甲油。

機場離別的時候我沒有哭。其實也不過就是十個小時的飛機,並沒有那麼遠嘛。高中時候我有個朋友家在外地,每次回去探親坐火車也要十個小時,還不是一樣活得有聲有色。於是我再次擁抱了父母,最後一次聽他們念叨我早已爛熟於心的各種注意事項,然後把旅行包甩過肩頭,挺起胸膛,頭也不回地走向了登機口。

我費了一番周折才找到我的座位。不過更費勁的是把我碩大的旅行包舉過頭頂,塞入那個已經滿得要溢出來的行李架。我好不容易做完這一切,舒了一口氣坐下來,從手袋裡抽出一本厚書,是安妮·賴斯的《血與黃金》。我翻開書籤,看到吸血鬼馬瑞斯已經離開拜占庭來到了威尼斯。

我和他一起走過那些精美絕倫的廣場和迴廊,看到柔紫色晚霞的光反射在聖馬可大教堂,柱頂的翼獅俯視著翡翠一般碧綠的海面,灰鴿和白色的海鷗在天際間飛翔。直到乘務員開始送餐的時候我才回過神來,抬起頭,小窗板外面雪白的雲層刺得我眼睛生疼。我這才意識到,自己已經離開北京很遠了。

我放下書本環視四周,鄰座是一個身穿紫色綢裙的金髮美女,一直目不轉睛地閱讀她手上那本法語詩集。我轉開眼睛。幾個不知道從哪裡來的外鄉旅行團,無數身穿筆挺西裝的大小商務精英,此外還有不少和我一樣去英國讀書的年輕學生。

十個小時的飛行。路程還很長。午餐之後我塞上耳機,決定睡一會兒,但是輾轉反側地折騰了好一陣,唯一的結果只是對鄰座的金髮女孩說了好幾個「pardon」(對不起)。我調小音量,閉著眼睛聽瑪麗蓮·曼森在耳邊扯著嗓子嘶吼——它原本一直是我的催眠曲,但是再聽一會兒,我反而睡意全無。於是我只好睜開眼睛,打開昏黃的頂燈,努力把注意力繼續集中在吸血鬼馬瑞斯和他的旅途上。

在出發之前,我曾不止一次做過來倫敦的夢。我夢見自己在飛機上碰到一個深沉迷人的大帥哥,他說自己是個魔鬼,而且他還認識吸血鬼德庫拉伯爵!我夢見我們一直在飛機上聊天,一直聊一直聊,他給我講了一個關於夢想的賭約。故事的結局是看似孱弱的小王子如願登上王位,而輔助他的魔鬼卻變成了天鵝。最後他再三對我強調,一定要堅持自己的夢想所以我這不是來到倫敦了嗎?隻身一人,帶著超重的行李踏上求學之路。我一直以來的夢想就是進入倫敦最好的藝術學校,而我已經在追逐夢想的道路上了。我對自己目前的狀態很滿意,儘管那段我事先設想好的「機上艷遇」最終還是沒有發生。

我嘗試和鄰座的美女聊天。不不,你錯了,我是徹徹底底的異性戀,只對帥哥感興趣。但我實在是太無聊了。美女帶著法國口音的英語很動人,但我對她所熱衷的詩歌實在沒有半點興趣。好吧,我畢竟讀過波德萊爾,但那隻因為全世界所有的哥特都愛他的《惡之花》。至於其他人,撒旦啊,我連大仲馬和巴爾扎克還分不清呢,又怎麼可能知道蘇利·普呂多姆 是誰?

總之,我不認為這種對牛彈琴的尷尬有任何壓縮時間的功效。而且我連一分鐘都沒睡著!對我來說,十個小時簡直比十年還長。倫敦時間下午四點半,當我們終於降落在希斯羅機場,我帶著酸疼的後背和腫脹的小腿走下飛機,哀怨著事實與期望的巨大落差,出關取了我的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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