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是誰扯下帷幕 第二節

「我想,有一件事,我不能隱瞞。」桃子說。

「什麼事?」羅揚問道。

「陸思豫已被『雙規』。毛紡廠那個跳樓的女工艾紅是檢舉人,廠里為資產重組舉辦招待舞會,她被幾個人強行留在KTV包房,第二天她跳樓自殺,但沒有死成。艾紅的丈夫也是毛紡廠工人,他找到總經理辦公室。他和總經理的談話內容,無人知曉。總經理打電話叫來保衛人員,他被帶走,幾天後,他死在保衛科,說是心臟病猝死。帶走他的保衛人員卻失蹤了。後來,公司以曠工為由開除那個保衛人員。有一天我看見他在砂城,和陸思豫的老婆接觸甚密。你不覺得這件事很可疑嗎?」

「你為什麼告訴我這些?」

「因為我想告陸思豫。」

「你告他什麼?」

「陸思豫贈與我的財產,那套小別墅,自從他被『雙規後』就被他老婆佔了,我要通過法律途徑討回。」

「你為什麼與陸思豫反目?」

「我恨他!他剝奪的是我的青春和自由……」

「好吧,說說你和他的事。」羅揚在記事本上飛速地寫著,「你和陸思豫什麼時候認識的?」

「我剛應聘到紡織集團公司的時候。」

……

有很多次,羅揚和桃子重複著上述問題。他們端坐在陽光律師事務所羅揚的辦公室里,神情嚴肅。而這些問題自從桃子說要起訴陸思豫,她找羅揚做代理人的那一天起,就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了。

「我和陸思豫住在一起,那時我們都很純潔,只講感情,我從來不向他提錢的事,他說他準備和我結婚。可是,他一直在騙我,我發現他在外面還有其他女人。」桃子說道。

「你說的另外一些事,比如艾紅的檢舉,已經超出婚戀糾紛了,你應該向公安機關作證。」

「不用我作證,作為檢舉人的艾紅自己會說的。我想知道,陸思豫會判死刑嗎?」

「不知道。」

「我只想讓他履行對我的承諾,並不想讓他死。」

「你應該很清楚,第三者不受《婚姻法》保護。有的事由不得你,也由不得我。」

……

羅揚送桃子下樓。然後他站在路邊目送她穿過馬路,從後面看著她穿了黑色緊身上衣和一條牛仔褲的背影,卻已經沒有了年輕女子的青春朝氣,只像一條影子似的懶散地往前移動。他有了一種莫名的惻隱之心。他想,如果艾紅丈夫的死真與陸思豫有關,一個年輕女孩對幸福生活的期冀將隨著一個老朽的囫圇而破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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