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山雨欲來 第三節

離婚像一場拉鋸戰,見不到硝煙瀰漫血肉橫飛,卻是傷心傷肝傷腦傷肺,且都是一些別人看不見的內傷。

自從玲玲出生後,李晨光就暗暗認定這個孩子根本不是自己的。但他多年來滿懷疑慮卻又一直說不出口——這對於一個男人來說是極度傷自尊的事情,如果不是想和妻子離婚,他希望自己永遠都不要想這件事。現在好了,既然陸霞要用堅決不離婚的強硬態度來拖住他,他也沒什麼好顧忌的,大不了兩個人都撕破臉皮,要丟人就丟到家吧!為了先發制人,李晨光以給玲玲做肝功化驗為由,帶著玲玲去醫院采了血樣,又悄悄送到省城找當年的老同學,要老同學對血樣做DNA鑒定。然後他回到砂城等待消息。

李晨光當然不會在家裡坐等結果,他趁化驗單還沒有出來的這段時間開始考慮如何處理財產的問題。雖然他沒有系統學習過法律,但由於他堅定了離婚的念頭,對《婚姻法》還是比較關注的。這兩年修改的《婚姻法》條款作了新規定,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將偏向無過錯方。也就是說,他和麥子的事千萬不能讓陸霞知道,否則他將失去自己所擁有的一切。李晨光雖然不是一個貪財之徒,但他從窮苦的鄉村走出來,成了砂城裡的有車有房族之一,還有更遠大的前途在向他召喚,他是不敢輕言放棄的;更何況,他想掙脫眼前的婚姻是為了尋求更大的成功和更多的幸福,如果自己淪為臭名昭著的窮光蛋,興許還不如守住眼前的婚姻,又何必要走離婚這一步呢?這也是他多年來遲遲下不了離婚決心的原因之一。現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儘力對他和麥子的事保密,一旦化驗單出來證實玲玲不是他的女兒,那麼陸霞就成了過錯方,所有問題將迎刃而解,並不是陸霞想拖住他就能拖住的了。

李晨光正在為自己的暗中行動躊躇滿志,陸霞似乎已經嗅到了什麼。她沖著他有備而來了。

自從那天晚上兩個人爭吵完,陸霞已經厭煩了,她好像變了一個人,不再與李晨光說話,當然也沒有像別的女人那樣大哭大鬧,而是顯得若無其事。

陸霞的若無其事反而使李晨光有些沉不住氣。同往常一樣,當玲玲不在場時,他又很隨意地向陸霞提起了協議離婚的事,並建議她找一家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對玲玲的撫養權以及如何分割財產的事宜。他是真心希望與妻子之間能好說好散,那麼關於玲玲的化驗單的事他就永遠埋在心底,以免讓無辜的孩子也受到傷害。

陸霞聽完李晨光的建議,沒有正面回答該如何解決離婚的問題,卻突然提到了麥子的名字。這令李晨光有些吃驚,有些措手不及。

「如果你讓我見一見讓你動了離婚念頭的那個小女人,我就在離婚協議上簽字。」陸霞平靜地說。

李晨光矢口否認。他不知道陸霞是從何處打聽到麥子的,他更不知道她對他們的事到底了解多少,或者她已經知道了全部真相?

「你不說沒關係,我會找到她的。」陸霞冷冷地笑了一下。在那張布滿笑意的臉上,他分明看見了某種刻毒和陰險。

「你不要逼我,否則我把你從前的醜事抖出來!」

「從前的醜事?笑話,你到外面搞女人反而成了我的醜事!」

「好,我告訴你,你知道給玲玲做肝功化驗的血樣送到哪裡去了嗎?我送到省城去了,過幾天就會有結果。玲玲根本不是我的女兒!」

「你胡說!」

「你心虛!」

李晨光和陸霞終於沒能控制住情緒,瘋狂地扭打在一起。

激烈的夫妻戰驚動了在房間里做功課的玲玲。她已經是高中二年級學生,明白很多事情,但她至此才明白,父親為什麼從來不喜歡她,為什麼家裡的氣氛總是那麼緊張。傷心絕望的淚水順著她還很稚嫩的臉頰噴薄而下。她推開房門悄悄走了出去。

玲玲離開了家,酣戰中的李晨光和陸霞都沒有發現。

玲玲走在夜晚的街頭,她回頭望了一眼離她越來越遠的那曾經的家,幽暗的燈光下,父母扭打在一起的影子像動漫一樣映在了窗戶上。她替他們感到難過,當然更為自己難過。如果父親說的話是真的,如果所謂的化驗單于某一天作為證據出現在法庭上,這小小的砂城又如何能留給她一塊立足之地呢?她害怕那個「如果」,她不想知道結局,唯一的辦法只有離開砂城,到一個他們找不到她而且也沒有人認識她的地方。這樣的地方又在哪裡呢?她真的不知道。因此,離開了家的玲玲只能在馬路上漫無目的地閑逛。

街上的行人和車輛越來越稀少,大概夜已經深了吧。玲玲默默地走著,她有些累了,想找一個安寧而又溫暖的地方睡下去,最好永遠都不要醒來。但是她不停地走啊走,還是沒有找到一個這樣理想的地方,她的腳步因疲憊變得滯重起來。前面不遠處有一座高樓,很多窗戶都閃耀著杏黃色的燈光,給了她一絲明亮而溫暖的遐想。於是,她向著燈光閃爍的高樓走去。

深夜,玲玲不辨方向,不清楚自己走到了什麼地方。假如是白天,她就應該知道,前面那座燈光閃爍的高樓正是父親的工作單位——砂城第二人民醫院外科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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