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 第三節

每日傍晚的八百響催行鼓已經響了好一陣子。

長安城自隋朝建都起,便每日實行宵禁,且管治甚嚴。每日酉時開始,城南的明德門、城東的春明門和城西的金光門上就會響起鼓聲,鼓聲共八百響,歷時約一個時辰。離家外出的人們,聽到鼓聲便要急忙趕回家中,如來不及回家,也要投靠親友或投宿客館,否則,鼓聲一停,長安城一百零八坊的坊門就會統通關閉,這時仍留在街上的人便等於犯了夜行大罪,被金吾衛抓住,非徒即流。

常百興將房中的地爐燃得極旺,燈挑得亮亮的,室內到處瀰漫著一股融融的暖意,因為今天是臘月二十八,出門在外的行人門都在趕回家中過節,所以客館裡沒有什麼客人,院子里甚是冷清。

本來,常百興做完了洛陽的那筆生意打算著歇上一段時間。這次年下里他來到西京長安,就是要過一過西京里的上元節。那時京中入夜金吾不禁,全城的百姓都紛紛走出家門湧向西市,那是何等的熱鬧!聽說今年上元節里皇上還要大開宮門,放後宮佳麗出宮觀燈,那時天街之上萬頭攢動,爭看佳人的情景著實是令人嚮往。

常百興萬沒想到,自己會沒來由地攪上了這麼一樁難事。

上午姚元之的來訪攪亂了常百興往日里的平靜心情。他有一個非常好的習慣,無論遇到了什麼樣的為難事,他從不驚慌失措,而是找上一個安全的地方,靜靜地休息,將事情的前前後後,一切利害得失想個透徹。什麼時候他想清楚了,什麼時候他才會行動。

這一次的差事與以往的任何時候都不相同,因為這不是他的本行,而且其中的關係非同小可。

常百興與同行中的其他偷兒不同,他不是那種見財起意,隨時都在相機竊取他人財物的小混混。他是這一行中的尖子,是大唐三百五十八州中極少數的幾個專門受委託竊物的高手,他們的目標不一定是值錢的財物,有的時候會是一封書信,或是一件信物。常百興自己就曾為揚州的大鹽商偷過一次他女兒婆家的婚書,為的是避免他的女兒嫁給她那自幼定親,而今卻非常不成器的女婿。當然,他們的收費也是極高,所以,一年裡做上三五次的生意不失手,便可在幾年裡掙下一份可觀的家業。

常百興的老爹曾經多次告誡過他,偷財不偷勢,也就是說,偷了有錢人的東西,官衙中的差役只會藉機向失主勒索草鞋錢和辛苦錢,並不會當真為他追查的;與此相反,如果你偷了一個有勢力的人,哪怕只是偷了一頭窮御使上朝騎的瘦驢,不論是州衙府縣都會為之大事搜捕,因為他有勢力。

所以,為了安全起見,常百興非常的關心時事。多年來,常百興自己建立了一個效率非常高的關係網,通過這個關係網,使得他對當前政局的了解超過了許多在朝為官的人。

如果偷錯了人,危險就大了。這也是常百興多年來從未失手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拿前一次偷竊太平公主的珍珠裙來講,按說,太平公主是如今大唐朝勢力最大的人,當今天子的皇位便是她擁立的,當朝太子不過是他的一個畢恭畢敬的侄兒,這樣的人物如何偷得?但依常百興的了解與分析,一、太平公主的寶物無數,她本人並不清楚自己有些什麼珍寶;二、如果珍珠裙失竊了,太平公主的大管家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和太平公主對他的信任,他絕不會去報官追查,相反,如果太平公主想到這件衣裙時,他卻會千方百計地推託隱瞞,甚至,他可能採用最簡便,也是權貴們最常用的辦法——讓當初進獻此物的人再孝敬一件來。

每日里,催行鼓未停,那個操著一口油滑至極的京片子的茶役就已將常百興的酒飯送了來,今日卻晚了。常百興起身拉開房門,想學著京里有身份的人那樣拉長了聲音,體面地喊上一聲:「來呀!」

他的來字尚未出口,一隻短棒迎面擊在了他的頭頂。他只覺眼前一黑,向後便倒去。

門外手持短棒的那人未等常百興的身體落地,便敏捷地竄了進來,用脊背頂住了他的身體,幾乎與此同時,從門外又竄入一人,他從卧席上扯過一床被子,手法熟練至極地將常百興當頭一裹,便一人扛頭,一人搭腳,大搖大擺地走出了客館。

當常百興醒來時,已是深夜。他首先發現的是自己被四馬攢蹄倒吊在了屋樑上。他並沒有為此驚慌,解脫這樣的束縛是本行的基本功。

他先是將頭上下左右地轉了轉,發現自己除了還有些頭暈外,沒受什麼損傷。這得感謝老爹,當年老爹反覆叮囑:「棗木襯襆頭,十命九不休。」常百興頭上的軟腳襆頭裡不是如常人一般人那樣襯上一片輕巧的鏤空木片,只是為了系襆頭時在額上形成一個美妙的弧線。他的襆頭內襯的是一塊實心棗木,雖說平日里累累贅贅,今日卻救了他的性命。

一個身高八尺開外的大漢走了進來,伸手捏住常百興的下巴向上托起看了看,見他雙目緊閉,便解開了他的束縛。常百興生來枯瘦矮小,是個鑽牆打洞的好身材,如今縮在地上更是顯得孱弱。那大漢未發一言,只伸出一隻手抓住常百興的腰帶,將他提起,出門後七折八拐到了一個燈燭輝煌的大廳。

常百興四肢軟軟地拖在地上,像是個死人。當大漢來到廳上將他一立,想要使他站立起來時,他卻順勢歪倒在地上。這是本行應有的技巧,一是博人同情,不至於被群毆至死;二是示人以柔弱,可伺機脫逃。

不過,常百興的耳目卻未閑著,他一進大廳便發現這是個非同小可的人家,堂上價值百萬錢的寶物就有十幾件。大廳正中坐著的那位貴婦的織錦裙上織就千山萬水,芥子大小的人物上百,而且個個眉目生動。這比那件珍珠裙又不知貴重凡幾。

侍立在貴婦身邊的是個低眉順眼的男人,從腰上系著的緋魚袋來看,必是個三品上下的大官。

「是他嗎?怎麼這個樣子?」貴婦人的聲音沉毅、果斷。

只有久操權柄的人才會修養出這麼沉靜又威嚴的語調。常百興用目向上望去,見那位貴婦人寬額廣頤,目光冰冷,濃密的烏髮挽了個大大的墮馬髻。她的面上修飾得極好,望之不過四十許人,只是頸間鬆弛的皮肉顯露出了老態。只可惜這位貴婦的身材太胖了,大大地超出了美人豐腴的標準,成了可恥的臃腫。

種種跡象表明,上面的貴婦非是別人,正是姚元之出一萬緡錢要小興刺殺的對象——天后武則天的小女兒,在朝中大權獨攬且驕橫不可一世的太平公主。只在半年以前,大唐朝中還有三位有權勢的女人,一位就是堂上的太平公主,而另外兩位是中宗的韋皇后和她的女兒安樂公主。今年六月,太平公主全力支持臨淄王也就是現在的太子李隆基誅除了韋氏之後,長安城內有權勢的女人也就只剩下太平公主一位了。

太平公主的實際年齡至少也應該有六十歲了。

如今,太子的親信姚元之又找小興刺殺當初的盟友,宮廷鬥爭太可怕了!常百興當真感到了恐懼,他覺得自己像是一隻錯誤地爬入兩片巨大的石磨中間的小甲蟲,這兩大政敵的任何一個小小的舉措都會將他碾為齏粉。

他心想:太平公主這次將他捉來,大約不會是因為喜歡看他灰綠的麵皮,她如果不是發現了太子的企圖,就是也來爭做小興的主顧。

他娘的,自己昏了頭了要冒充小興,如今有錢怕也沒命享用了。不過,如果當初自己不硬充是小興,那個看上去面目還算和善的姚元之一定會很高興地伸出小指,像碾死一隻螞蟻一樣將他除掉。

好了,聽天由命吧!

「竇大人,」太平公主對小心地侍立在她身邊的寵臣竇懷貞道:「你能相信這小子會是天下第一殺手嗎?」

見竇懷貞的面上一下子變得毫無血色,太平公主的嘴角綻出一絲笑意,安慰他道:「我知道你辦事用心。不過,事緩則圓,操之過急會壞了咱們的大事情。」

「公主所言極是。」竇懷貞小心地回話,「不過,我聽說小興殺人的手段千奇百怪,並不是以力取勝。有人說他是這一行里的聖手,是個充滿想像力的詩人式的殺手,當然這是傳聞,我們不妨試一試他的手段,您看如何?」

太平公主微微頷首,向常百興道:「別裝了小子,起來讓咱瞧瞧,看你是不是真有玩意兒。」

常百興知道這一關是一定要過的,便從地上爬了起來,揮袖彈了彈衣襟上的塵土,恢複了往日的沉著。他這時已經明白了,一時半會兒的還死不了。

「阿牛,弄死他。」太平公主突然對提著常百興進門的壯漢命令道。

這傢伙的名子真沒叫錯,公主的話音未落,他那如巨靈神般的大手便奔向常百興纖細枯瘦的脖子。

對付這樣的莽漢,常百興並未有一絲的慌亂,他只是向後略退了一步,免得這位阿牛蠻橫的衝力將他撞倒,同時,他將雙手在胸前虛合,讓阿牛的巨掌正撞在自己相合的掌心中。只在相撞的一剎那,常百興借阿牛的蠻力向後輕輕躍起。

阿牛一聲怒吼,手指被常百興夾在指縫中的刀片割了一個不大不小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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