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 第二節

這件危險的差事開始於十天前,也就是景雲元年的臘月二十八。

「尊駕何事?」

無論何時,常百興對跟在自己身後的任何人都會大為光火,哪怕這人是自己的親爹,而這個人竟然踩著他的腳後跟,跟進客房來。

來人是個六十多歲的矮胖老者,神色坦然,衣著也很體面。他隨手帶上了客館的房門,免得門前來往的閑人向房內窺視,然後,他客氣地向常百興點了點頭,好象他是被請上門的客人一般,徑自脫靴坐在了席上的矮几邊,而且是毫不客氣地坐在了上首。

類似這樣的情景在常百興的生活當中並不少見,來人或者是個莽撞的主顧,心急而又不懂規矩;要麼就是個奸詐的公差,發現了常百興的蹤跡而又沒有證據,於是便上門勒索財物。反正是非福即禍,卻沒什麼大的危險,他的心裡反而安定了下來。

他與來人隔著矮几坐下,卻沒有脫掉自己的靴子,將雙手攏在袖筒里,手指捏住了袖中的金絲軟索。

只需一眨眼的工夫,他便可以將軟索套在來人多肉的頸上。常百興對自己手上的功夫非常自信,他可以恰到好處地使對方因窒息而昏死過去,但他絕不會將對方殺死。作為一個為自己的手藝而自豪的偷兒,他無論如何也不能殺人。這又是他老頭子傳授給他的一個重要信條。

常百興一言不發,坐在那裡很安閑地盯住對方,那樣子像是正在西市裡欣賞波斯人的幻術一般,雖然刺激,但毫無危險。

突然,老人深深地盯了常百興一眼,目光冰冷而銳利,這目光讓常百興對自己的自信不禁有些動搖。這位老者目光中的威嚴與氣勢是常百興從未見到過的,這目光中包含的是生死予奪,大權在握的人才會有的東西。這東西是什麼常百興不知道,但他卻知道自己的脊背上已經有些冷颼颼的了。

老人收回了目光,但沒有說話,只是伸出右手拿起了矮几上的粗陶筒形茶碗,他將碗中的冷茶在矮几上倒了幾滴,然後,用手指蘸著茶水寫了一個「興」字,便又注目在常百興的面上。

常百興沒有做任何表示,只是小心翼翼地用鼻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將自己有些搖蕩的心神重新安定下來,同時,他敏銳地嗅到了金錢的氣味,當然也嗅到了危險的氣息,因為他發現了來人的一個重大的秘密。

老人右腕上所戴的一串佛珠讓他著實吃了一驚。

這是一串名貴的伽楠香數珠,數珠的佛頭是一顆龍眼大小的碧色珍珠。以常百興對寶物廣博的見識,他知道這種款式的數珠天下只有一串,而他高貴的主人竟來到了自己的寓所,所為何事就費人猜解了。

「尊駕在洛陽的事辦得很漂亮。」老人的語調輕緩,目光也澄凈起來。「我來是想請尊駕再辦一件事。」

「洛陽那件事的主顧是您嗎?」

「是的。不過這件事情更大,也更難做。這一次要除掉的是一個有權勢的女人。」說著,老人從身邊提起一個不大的包裹放在兩人之間的几上。「費用比上一次加五倍,一萬緡。這是定金,一千緡。」

「幹嘛不通過中間人找我?」

「這事非同小可,知道的人都得死。」老人講這話的時候神情很是自然,彷彿人的生命就如狂風中的一隻燭火,雖時都會被吹滅。

「你也一定知道,凡與我直接打交道的接頭人也同樣都得死。」常百興此時的神情完全可以與老人的坦然相媲美。「你幹嘛來冒險?」

「因為你已經認出我是誰,你不會再殺我。」說著,老人穿上靴子,站起身來,道:「詳細情況我會再通知你。」

「你怎麼認為我一定會答應你?」

「一個人如果能高官厚祿,光宗耀祖,他就絕不會去做殺手,反之亦然。事情成功之後,天下太平,百姓安居樂業,你也就不用再幹這一行了。」

「那時我如果重操舊業,又會怎樣?」常百興極不情願被對方逼人的氣勢所壓倒,有意回敬了一句。

「世上哪有官兵不殺強盜的?你是個聰明人,應該明白。」

「如果,」常百興自信是本行中的第一人,而且是個關心時事的有心人,他驕傲的個性不允許自己這樣被人支使,即使來人是當朝宰相。「我是講,如果再出來一個張柬之,來個一朝改天換日,那時我是官呢還是匪呢?」

常百興說的這個張柬之是在五年前發動政變,架空了當時的女皇武則天,扶持中宗登基,恢複了李唐王朝的大功臣。在那一次政變中,武氏一黨和投靠武則天的寵臣張易之兄弟的大臣們幾乎全部被殺掉了。

「如果這世上還有張柬之那樣的忠臣,我便是其中的一個。」老人聽了常百興的這一句話便有些激動起來。「我今天來邀你,不單單憑的是黃金,而主要是一個義字——人生之大義。為皇上盡忠,便是人生最大的義行。至於高官厚祿,美馬輕裘,那只是對功臣的酬勞而矣,並不是以利相誘。」

「有件事情我還沒有想清楚,如果我明日出賣了你們,那麼高官厚祿,美馬輕裘不是來得更容易些嗎?我聽說,那個有權勢的女人可是慷慨得很。」

聽到這話老人笑了,道:「如果小興會出賣主顧的話,這世上還能相信誰的諾言呢?」

常百興起身向老人叉手深施一禮。大丈夫最重然喏,看來對方確是將自己當成了一個名動江湖的俠客了。兩人三言兩語之下就要將大唐朝政來個翻天覆地的變化,這是何等的信任與尊重!這一切讓常百興有些熱血沸騰。

送走了老者,常百興面對著矮几上的那一包馬蹄金時才感到有幾分緊張。方才的老者乃是當朝的中書令、同中書門下三品,也就是當朝宰相姚崇姚元之。他手上的那串數珠是當年天后武則天手賜的南海貢品,如此巨大的碧色珍珠,世間僅此一粒。所以,常百興一見此手串便明白了來人的身份。

難辦的是,常百興並不是姚元之要找的那個人。他全都弄錯了。

半個月前,在東都洛陽發生了一起大案,當朝權勢熏天的太平公主的大總管被人殺了,刺客就是鼎鼎大名的小興。沒有人知道小興的真實姓名,也很少有人見過他本人。他有一個極兇殘的習慣,凡是不經過中間人而直接找上他的接頭人,他都會將來人殺掉,當然,他也同樣會不負所托,將那位死者所託的事情辦好。與此同時,他還有一個狂妄的藐視官府的惡習,就是他每殺一個人都會讓官差們在那人身上或左近找到一個寫有「興」字的小小布條。

不過,小興為人極其謹慎,他從不為同一僱主工作兩次。顯然,姚元之並不了解小興的這一怪癖。

小興刺殺太平公主的大總管那一夜,常百興也在場。他是受一個專門收購贓物的波斯商人委託去偷盜太平公主的奇寶——珍珠裙。珍珠裙到手後,他被大總管的屍首絆了一跤,身上沾了不少的晦氣(偷兒一行不願見血,所以他們將血稱之為晦氣。)。

也許是他慌忙逃離洛陽的太平公主府時,便被姚元之的線人盯住了,以為自己就是小興,這才有今天這一齣戲。

一萬緡就是一萬貫錢,這可是一大筆財富。人們平日里常說的萬貫家財指的就是這麼一筆財產。有了這麼一筆錢,即使是在百物騰貴的長安城裡,也可以算是一個頭等財主。他有些動心了。

不論從哪一方面講,干偷兒這一行的都是些膽小的人。故老相傳,每個偷兒的師傅在傳授徒弟技藝之前,需要徒弟牢記的重大戒律之一就是戒殺人。也就是說,他們這一行的規矩是:偷竊失手時,只能自怨技藝不精或時運不濟,絕不能暴起傷人,只能相機逃走。倘若偷兒傷了人,便淪為賊,那時連贓物也沒有人肯收買,在本行之中自然沒了出路。

至於說翻牆越脊,穿堂入室,那是本行中的技能,與波斯商人穿行於西市,買進賣出諸般貨物毫無分別,所需的是膽小中生出的謹慎。狂妄的大膽對於他們來說好比是致命的毒藥,需要戒之慎之。

常百興十幾歲出道,大江南北行走了十幾年,從未失過手,也從未傷過人。不過,面對如此巨大的誘惑,如今他在考慮自己是不是該改行了。

他心中明白,偷兒改行干刺客應該十分便當。偷兒要做的事情是在不驚動任何人的情況下將要取的物件取走,而大多數的時候,他要取的珍寶都收藏在物主的身邊或寢室之中。如果他不是如以往一樣小心翼翼地撥鎖開箱,而是直接了當地將沉睡的主人一刀刺死,大概比不驚動他而取走財物還要容易一些。

當然,常百興明白,事情也許不會這樣簡單,但只要有一段時間的細心策劃,一定不會出錯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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