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7、范小青·吉格斯

丁少梅險些被眼前這個美人給晃花了眼。中國美人他知道,高矮胖瘦的見過不少;英國美人他更有三年的見識,黑頭髮、黃頭髮、紅頭髮,藍眼睛、綠眼睛、棕色眼睛他都打過交道,可眼前這個美人一望便知是個歐亞混血兒,是那種融合了中西兩個人種優點的美人,讓人觸目驚心的那種。

「你是誰?」丁少梅身體還虛,倚在沙發上睡著了,這才一睜眼讓這姑娘給嚇一跳。她大大咧咧地倚在沙發的另一頭,兩條長腿上穿著褲子,腰兒纖細,臀部卻圓滾滾的。

穿褲子!這在女孩子可算是奇裝異服了。

「你問我?范小青啊。」

「范小青是誰?」

「連我都沒聽說過,老土了不是?」

「本人出門三年,剛剛回來。」

「告訴你,范小青,也就是我,乃是英法意日四大租界第一大美人兒。要是德奧比俄美五國租界還在,也照樣是頭一份。」

「領教,領教。」

「不敢當,不敢當。」

「你姓范?」丁少梅懷疑這不是真姓,因為她父母必有一方是洋人,多半應是父親,而且不是白俄。

「我娘姓范。」范小青的北平口音裡帶一點唐山韻味。

「令尊大人呢?」

「我老爸?姓吉格斯。」

「吉格斯,」丁少梅心下釋然,他猜得沒錯。「那麼我姓什麼?」

「你不是丁少梅么?忘了?」范小青的眼睛又大又圓,眸子是翠綠色,綠得極深邃,驀地一閃,彷彿湖底翻起條大魚,便大笑起來。

「你當真?一見著你,我還真連自己姓什麼都忘了。」與這姑娘一陣打趣,將他心頭石膏般凝結的鬱壘鬆動了些。

「你原來是個調皮精啊。」她很適應這種顯而易見的調情。「往常你到哪去了,怎麼早不來見我?這個地方的男人太死板,個個像神龕上的泥塑,要多沒勁有多沒勁。」

「我可是哪都有勁。」這种放肆的言語,他對最大膽的英國女同學也不宜冒然出口。

「真的么?」范小青的語調拉得長長的,濃密、棕黑色的短髮隨著笑聲抖個不停。

「要不咱們試試?」他誇張地做了個涎著臉皮爬上身的動作,胳膊、腿兒在半空中停住,像尊色膽包天的塑像。

丁少梅本性中有喜劇色彩,這個他自己知道。在牛津,他是學校劇團最活躍的成員,演《慳吝人》中的「阿巴貢」,他能用麵粉和黃油捏成貪婪的鷹鉤鼻子,讓人以為他多半是個滑稽的法國留學生;而間諜訓練中,他能裝扮成一個像模像樣的日本人,當然是在不大懂日語的英國人面前。

如果她是老吉格斯的女兒,那她來是什麼目的?老吉格斯派她來的?

「雨儂讓我轉交一張字條,還有,」范小青取過來一隻鋼殼保溫瓶。「一份法式奶油濃湯。那丫頭對你可是上了心啦。」

丁少梅一笑,機敏地答道:「她若是對我有心,你最不適合當信使。」

她的笑聲很響,露出整齊潔白的牙齒。作為歐亞混血兒,她身上中國人的特徵要多一些。丁少梅喜歡這一點,比單純的中國姑娘要開朗,卻又有明顯的本族人特徵讓他安心。

雨儂的字條很簡單,鋼筆字寫得像毛筆字,有教養而秀麗:「胃口開了么?吃些營養豐富的流質要好些。」下邊是個「雨」字花押,像只會飛的小鳥。

「你們很熟么?怎麼會讓你來?」他想了解更多的情況。

「我們是同學,大學的。前兩年大學南遷,我們都沒去。」

「留下來幹什麼?」

「雨儂是個『抗日分子』,編報紙,散布抗日言論。」她指指桌上的報紙。「就這家,《新生活早報》。」

這兩天丁少梅沒少讀家裡的報紙,《新生活早報》的新聞以轉載外電通訊為主,並沒有特別明顯的抗日宣傳,只是不時地轉彎抹角暗示日本人的行動,揭示他們的意圖。

「那麼,你平日里做些什麼?」

「替老爸做點案頭工作,偶爾也給報紙寫幾篇小文章,其他主要是玩,到處去玩,參加各種聚會啦,認識新朋友啦。」范小青的語速挺快,顯得乾脆,果決。

「我算個新朋友么?」

「那還用說?你這麼有趣的人,雨儂把你藏起來,大不應該,我得把你『霸佔』幾天。」她做了個誇張的捕捉手勢,長臂姿態優美。

丁少梅嚴肅道:「你家老爺子放心你來么?我的中醫給我號脈,號出一個『桃花痴』的病症,他不怕么?」

「他認得你?」范小青笑彎了腰。「你可真是個寶貝,從今後你是我的了,誰要想從我這兒把你搶走,我就跟她拚命。」

「你千萬要思量好了,我的飯量可大,弄家裡去不好養活。正所謂『大肚子蟈蟈劉四海,要吃餑餑吃三百;要喝湯喝三缸,要拉巴巴拉三筐。』」丁少梅引用的是一首本地兒歌,吟誦得節奏鏗鏘。他知道,自己很有哄女孩子開心的天份,這一點不用謙虛。

透過范小青,可以對老吉格斯起些作用,至於說起什麼作用,此時還不必操心,掌握每一條可能會有用的線索,這才是最重要的。

「再見,我會常來玩,每天來。」范小青跳進輛櫻桃紅色的本特利E型車,在街上放肆地轉了個U型彎,兩隻鍍鉻的車燈像對驚異的大眼睛一閃。她舉起手臂向後揮舞,又對他大叫一聲。馬達轟鳴中丁少梅聽到的好像是:「別中雨儂那小妮子的毒,她厲害著哪。」

這丫頭霸道。他暗自思量,有股子愉悅痒痒地爬上心頭。

甜甜地睡了兩天,吃了幾副湯藥,外加半打牛黃清心丸,他發現前幾日心中的狂燥正在隱退,代之而生的是冷靜,往日樂觀的天性也開始在恢複。但是,他身上一向就有的那種會突然間發作的暴怒,是他最為擔心的毛病,一個正經八百的少爺,新型知識分子,溫和可親的多情種子,有時卻會暴發出一陣讓人瞠目結舌的狂怒,這算不得是優點,即使是用於替爹爹復仇,也不是可讚賞的性格。

若要一個人去抗日,就不能魯莽,草草地拼掉自己的性命再愚蠢不過了。找德川信雄報仇的事他沒有忘,但已不是那種瘋狂的復仇,那是病態,內熱上火的緣故,抗日應該是一項事業,一個人抗日,成功了便是英雄史詩,可比《奧德賽》。他欽佩自己的廣大胸懷和視野,這才是干大事的樣子,但仍免不了擔心性格中無法控制的那股子狂暴。這是命啊!

該回去喝那道法式濃湯了,乘熱,回國後還是第一次品嘗這種美味,想想就饞涎滿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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