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4、殺手把槍藏在褡褳里

他並不是一個專職的殺手,平日里膽子也不大,三船機關把他派進租界,無非是借著打硬鼓兒的便利,接近那些中等富戶,若有機會接近前軍閥、政客一類的人物更好,主要是看一看日軍前次封鎖租界以後,裡邊的人生活水準下降得有多快,還有人們心中的惶惑程度有多高。

老吉格斯的照片他在機關里見過,布告欄里粘了一大片,有百十號人,老吉格斯算是最重要的一類,把他綁架出租界,日軍華北司令部賞聯銀券五千元,但沒說死的給多少錢。

五千塊錢,雖說是聯銀券不保牢,可也是一大筆錢,能在城裡買兩套小四合院,租出去很是筆進項。要是殺了他,日本人多多少少也應該給點兒,誰叫天上掉餡餅,讓他在這麼個僻靜地界遇上了「財神爺」。

巷外只是偶爾過輛車,沒幾個行人,周圍也沒有住家,是個殺人的好去處。難處就是這巷子太淺,在裡邊開槍,聲音傳得遠。再者說,地上的垃圾也太多,踩上去嘩啦嘩啦地響,不隱蔽。他將小鼓插在衣領里,騰出手來把地上的爛紙劃拉到一邊,清出塊站腳的地兒,就在客店大門的裏手。老吉格斯出來必往巷外走,他正好等在後邊下手。

老吉格斯開門時,正趕上他耐不住性子向門裡張望。兩下里一照面,把他嚇了一跳,幸而他有急智,先是兜頭作了個大揖,道:「老先生,咱等您老人家半天了,有好東西給您老看。」

老吉格斯手中的雨傘似是無意地把倆人隔開來,眯縫著眼,老眼昏花的樣子,呆看了殺手半晌,問:「你是誰?」

「咱是個正經八百的買賣人,守規矩,價錢格外克己,專門兒留了好東西,候著您老。」殺手緊跟著老吉格斯往巷外走,在他身側落後一點。「是大明朝正德皇上的玩意兒,羊脂玉的春宮兒,洋人都好喜,您老上眼。」

說著話,殺手將手伸進褡褳里,摸到了那把舊的左輪手槍——他媽的,小日本兒就是小氣,給他們幹活,槍跟子彈還得自己買。

脖子上一涼,鋒利的劍刃在他脖子上划了個小口,他便只好把手停在褡褳里。殺手根本沒看清老吉格斯怎麼拔出來的這柄短劍,二尺來長,把手是彎彎的雨傘把。他奶奶的。

「你的手千萬可別動。」老吉格斯聲音單調,平扳。「聽我的口令,一步一步地往後退,對,一步一步來,別慌張。」

「我說洋大人,吉二爺,您老聽我說,我不是想殺您老,饒了我吧。」說話間退到了客店大門口。「您老先別忙動手,外邊街上我還有二十來個兄弟,您放了我,咱爺兒倆兩方便……。」

老吉格斯撮起嘴唇打了個呼哨,聲音又尖又響,短劍仍指在他的脖子上。

猛地一陣剎車聲,一輛大汽車停在巷口,跟著傳來的是兩聲短促的口哨。

「外邊沒有你的人,只有我的人。」老吉格斯的口氣一本正經,似是講經傳道。

洋鬼子就是這麼死心眼兒。殺手臨死心中暗道。

丁少梅沒有看到是誰殺死的那人,他走出房門,只是從樓梯上往下看見地上躺著個人,褡褳、小鼓撇在一邊,一脖子的血,手腳發瘧子似的抖個不停,而老吉格斯剛剛走出大門,只望見個背影,步履輕健的樣兒。

「丁先生,要茶么?」店主人掩上大門,回頭招呼丁少梅,好像地上躺著的是顆大白菜。「剛剛燒好,正經的錫蘭茶,可惜沒有糖。」

別人的性命與自己無干。從長春回來後,丁少梅的心腸便如爹爹的骨灰一般乾澀,既無同情心,也沒有道德感。

他端了一大盞氣味難聞的紅茶上樓,強灌下去,倒頭睡了一大覺。如果病了,甚至死了,復仇的事乾脆提也別提;可如果活著,總得殺上幾個東洋人,才能把自己從這瘋勁里救出來。這是他臨睡前殘存的意識,樓下鬧轟轟地亂了一下午,他根本就沒在意。隨他們去吧,他人的性命而已。

等到他再從樓梯上下來,外邊的天已經黑透了,店主人還是往常的樣子,坐在桌邊喝茶,彷彿從午後到現在,動也沒動過。

「吃晚餐?有麵包,還有熱茶。」店主人的眼皮懶得要命,身體像顆釘子釘牢在那裡。

丁少梅把包裹提在左手裡,爹爹的骨殖與僅有的幾件內衣打在一起,騰出右手伸向店主人。「我要走了。」他的脊背挺得很直,下巴微微抬起。

「住著吧,哪也別去,外邊亂。」茶杯放在了桌上,手移到了桌下。

店主人每日坐住不動的地方,桌下用膠帶粘了把手槍。丁少梅第一天進店就發現了這個機關,借著店主人燒飯的空檔,他曾把客廳草草地搜過一遍。這一點技巧間諜教授並沒傳給他,他是從還珠樓主的劍俠小說上長的見識。

在牛津,三年多的間諜訓練算是他正課之外的業餘愛好,他覺得,英國人雖然沒能教給他太多的東西,卻讓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啟迪,靈魂深處的某些東西被觸動了,激發了。

「不麻煩你了,我根本就沒有錢,白吃白喝不像話。」店主人未必會殺他,卻不會放他走,他跟老吉格斯是一夥。丁少梅不想起衝突,只求平平安安地離開這裡,他還有要事,殺人的要事。

「白吃白喝不怕,你得留下。」

「要是非走不可呢?」

店主人把槍拿了出來,放在桌上,槍上沒有粘著膠帶,不是桌下的那把。

「那就吃飯吧。」丁少梅把包裹也放在桌上,就在手槍旁邊,但他沒有入座,因為他後邊的腰帶上別著件礙事的東西。

店主人起身去拿麵包,手槍留在桌上。

「我去給你幫忙。」丁少梅搶步跟上店主人,伸手向後,從腰帶上拉出一條拆下來的椅子腿,橡木的,沉甸甸地挺合手。

他的動作完全依照英式教材,椅子腿準確地打在店主人的枕骨上,噗地一聲。儘管他小心地拿捏著勁道,但還是手重了。畢竟是手生,缺乏練習的過。

摸摸店主人的鼻子,又按按枕骨,只是昏厥,問題不大,他這才拎起包裹,大模大樣地走出去,並沒有忘記把大門帶好。

桌上的手槍他沒再看一眼,不用上手他就知道,裡邊必定沒有子彈,他若真去搶這把槍就蠢了。洋人最喜歡弄這種小聰明,其實傻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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