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節 在側廳里

「雖然他沒有結婚,但他和一個年輕的俄羅斯女人同居。」,埃瑪女士拿起她的第四杯自由古巴,「你們該直接問問我的——這是個真實性頗高的傳聞?噢,聽說那個女人叫莎拉波娃,一個性感又常見的名字。」,她喝了口酒,搖搖頭,「現在她該傷心了?」

「天主教徒不是反對未婚同居的么?」,塔芙妮有些吃驚,「而我還聽說他是一個相當忠誠的傳統教徒?」,她看了一眼埃瑪女士——因此我們知道她的消息來源於何處。

「愛情總是勝過一切的。」,埃瑪笑著解釋道,「虔誠永遠都是在懲罰別人的時候表現得最為徹底——這是很普遍的邏輯。」

「他的郵差事業似乎前景暗淡,」,克盧先生面無表情地說道,「他去向約翰先生勒索一些錢——以他弟弟的事為要挾的理由,也不見得有多麼奇怪?」

「我當時就確定那是張支票!」,普雷斯曼說道——他也喝了不少酒,「現在不是也證實了。」,他看了我們的黑人探長一眼。

卡爾對此感到很詫異,他有些生氣地質問道:

「誰將這消息傳出去的?」

他將目光投向埃瑪女士——她是個聰明人,當然知道這目光的含義:

「呵,很多人都喜歡看熱鬧的?只怪你們的戒嚴工作做得不牢。」,她略帶諷刺地說道,「至少我,也可以為了拿一杯酒而自由進出,我可在一路上看到了不少的熟人——他們也都拿著酒杯?」

這理由合情合理,卡爾似乎是沒話可說了。

但埃瑪女士卻不肯就此罷休,她接著說道:

「況且,他們也只是看到有張支票——那上面的金額,以及『約翰·貝恩斯』的漂亮簽名,也還只是在他們的猜測中?而卡爾探長剛剛的肯定語氣,倒正好中了普雷斯曼的圈套了。」

實際上,她也沒有看到支票上的內容——她只是想藉此對卡爾剛剛的目光展開報復。

卡爾聽到這些,反而不再生氣了。他笑著對埃瑪女士說道:

「這確實是個精彩的圈套?下面該開始我們的問詢了。」

現在在側廳里的,有以下這麼幾位:

文澤爾、塔芙妮、艾米、卡爾探長、羅特探長——除了我們的女主播之外,這幾位應該是理所當然的。

總局的筆跡鑒定專家英斯。

管家蓋格,兩個別墅保安和一位十分局探員——蓋格先生在這裡,可以方便詢問和別墅相關的一些事情;留下的兩位保安和探員一直負責客人們的問詢,現在也負責進行相關的記錄。

埃瑪女士和她的丈夫——依舊躺在沙發上還沒醒過來的路修斯先生。

海因納、普雷斯曼和克盧·韋特——這三位上了年齡的人我們也很熟悉了。

除此之外,還有梅爾市的著名品酒師埃絲特(Esther)小姐、模型收藏家哈米斯(Hamish)、哈林(Hallin)上尉以及雜誌模特珍妮(Jeannie)——他們都是酒會主人的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

「留紅色長捲髮的女人」依舊缺席「那麼,我很高興在座各位可以配合我們的問詢工作?」,羅特探長這樣說,「請容我先自我介紹一下,我是負責這個兇案現場的羅特·科克倫探長。」

「我們不都站著么?」,哈米斯先生有些不耐煩地嘀咕道。

「我向來討厭形式主義的東西?」,上尉哈林也對此感到不滿,「我們已經做過登記了:

名字、身份?沒必要還要來一次自我介紹。」

「總不需要報上我們的年齡吧?有些東西可是職業機密。」,珍妮小姐故作擔心狀地說道。

「有些職業機密是無需擔心的?」,埃瑪小姐冷笑道。

「你這是什麼意思?」,珍妮轉過臉來瞪了埃瑪一眼。

「好了好了?」,卡爾只好站出來平息可能引發的紛爭,「我是總局的卡爾探長——除了幾位必要人員之外,大家都是八點二十分之後一直到第一兇案現場被發現的這段時間裡,曾經逗留在側廳里的客人:換句話說,是這個案子的證人。」

「如果有問題的話,請最好快點問?」,一直沒說話的埃絲特小姐發言了,「我還要趕著回梅爾市呢——這個城市太亂了。」

這話招來了普雷斯曼的反對:

「鄉村裡的犯罪確實比城市裡的要少?」

埃絲特小姐剛想反駁,我們的偵探制止了她:

「大家都想早點回家,」,他笑著說,「因此,無謂的爭吵最好儘力避免。」,他對卡爾使了個眼神,「快點進入正題吧。」

「首先我要確定一下筆跡鑒定的結果——英斯,談談你對那兩個血字的看法。」

「好的,卡爾。」,英斯咳了兩聲,開始了他的發言,「首先我必須聲明,那個血字並不是『SOLL』,但為了卡爾稍後的總結,我暫時不將這秘密點破?」

人群中傳出一陣議論聲。文澤爾笑了,卡爾對他努了努嘴——文澤爾不搭理他,開始看起被英斯放在一旁的客人名錄和禮品清單。

「按照字跡鑒定的結果來看,第一處血字可能是約翰·貝恩斯本人所寫的。」,英斯解釋道,「請大家注意,我所說的『可能』,只存在一個保守的含義:即不能排除這個血字是由約翰所寫的;同時,血字的筆跡和約翰習慣的書寫上存在相似點。」,英斯向大家展示了一下第一現場血字的現場照片,「可以看到,這個血字是由左手所書寫的。但經由我們的調查,約翰·貝恩斯卻是一個慣用右手者——不過,即便如此,一個人的慣用字體是不會變的,即使發生了明顯的變形,也能夠找到相似的地方。實際上,我們用筆書寫東西,不過是將一個一個的單詞從大腦的映像中照搬到紙面上來?當然,寫單詞的時候我們可以忽略掉這個過程,因為這個行為,對於被熟練訓練過的大腦和慣用手來說,已經相當熟悉了。這些映像的表達甚至不用視力就可以辦到?」,他又展示了幾張約翰本人的信函,「這些是從管家那裡得到的、由死者所書寫的書信——根據我們的要求,這些都是較近的書信版本,可以避免一個人字體的演變?」

「嘿!收件人是西爾斯!」,埃瑪看著其中一封信,像是發現了新大陸一般地叫道。

剛剛安靜下來的眾人又開始了議論,英斯趕緊將信件折起,管家頗具暗示性地咳嗽了兩聲。為了應付這場面,卡爾只好又站出來講了兩句:

「如果有必要,我們會提及這些信件的內容的,」,他瞪了埃瑪小姐一眼,「我們得一步一步來。」

人們終於再次安靜下來。文澤爾從後面的一張桌子那邊走過來,拿走了那些信件——他將它們一併放在那裡,和客人名單上的簽名進行對照。埃瑪小姐可能是對信件內容更感興趣,因此,拿上了她的自由古巴,到文澤爾身邊去了。

「參考這些?字母的特徵,以及行筆時的重點和習慣性的轉折點,還有特徵點之間的相對長度——死者慣用鋼筆,因此,我們也能夠得到行筆的輕重和筆跡滑過時的慣用角度等相關信息。根據我剛剛提到的說法,用手指寫字和用筆寫字在形式上是一樣的;與此同時,用手指比用筆更容易展現出大腦所想要描繪出的映像,也可以消除因為非慣用手執筆的不熟練所導致的字體變形。所以,從和客人名單上簽名的比照結果來看,我可以在此謹慎地給出一個結論——第一個血字,很有可能是約翰自己所寫。」

「這是個謬論!」,哈林上尉馬上給出了他的反駁,「我是慣用右手者,但也曾試過用左手寫字。如果不看著寫的話,單詞很容易重疊,而且寫出來的東西完全不一樣!不要拿是否用筆來愚弄人——我恰恰在沙盤上用手指寫過字:即使是寫一樣的單詞,得到的結果也大不相同。」,這位上尉先生想了想,舉出了一個很好的例子,「比如寫字母『O』,我用右手寫出的是順時針,但換到左手卻是逆時針;左手的『W』和『V』則習慣反寫?誰都可以試試看:

原本從左往右的筆劃,在換了左手之後全部是從右往左才好寫——比如『E』、『F』、『T』?,『H』甚至要用完全相反的方式才能寫得順手:這樣如果還可以得到一樣的筆跡,簡直就是荒唐!」

「別激動,這位先生。」,文澤爾將手上的書信放下,從桌子那邊走了過來,「英斯只是為了我朋友之後的演講進行鋪墊。」,他對尷尬萬分的筆跡專家說道,「請權當聽了一堂筆跡鑒定的基礎講座。」,這位偵探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如果我可以給出一個假設的話——我知道這個假設不甚禮貌,」,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探長朋友,「但我得說,其實英斯先生並沒有確定那麼多的筆跡——他只是試圖證明第一個血字可能是約翰·貝恩斯所寫的。」,他拍了拍這位筆跡專家的肩膀,「我說得對么?」

英斯艱難地點了點頭,他想說什麼,但卻被我們的偵探阻止了:

「不用告訴我為什麼,我的朋友。」,他笑著說,「我知道——而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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