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地皇三年 第四節 未婚妻

再說劉秀連夜從舂陵起程,一路直奔新野而去。這一趟雖說是逃亡,其實卻也可以算是回家,因為在劉秀心中,新野就是他的第二故鄉,這裡不僅有姐夫鄧晨、三表哥來歙、太學同窗鄧禹,更有已經成為他未婚妻的陰麗華。

然而,陰家開出的昂貴聘禮,劉家即使傾盡家產也不能湊齊,再者,劉秀也深知劉縯比他更需要用錢,劉秀作為弟弟,理當為長兄的事業作出個人犧牲。所以,聽到陰家索要的巨額聘禮,劉秀也只能哀己不幸,無力相爭。劉縯卻不幹了,哪裡有這麼高的聘禮?這不欺負人嘛,一發狠,幾乎便要發兵去搶弟妹回來,強行拜堂成親。叔父劉良勸住劉縯,息怒,咱不急,咱等,等他家女兒大了,該他們反過來急了。劉秀聽聞,只能置之一笑,敢情不是你老人家娶媳婦,你當然不急。

也正因為如此,當媒人前來替劉秀提親時,陰母簡直出離憤怒!劉秀一介破落王孫,家中又窮困潦倒,這樣的人家,也敢前來提親!當即將媒人罵了個狗血淋頭,痛揍一頓,扔出家門。

陰麗華七歲喪父,家中事務均由陰母和長兄陰識定奪。陰母拒絕所有的提親者,自有她的考慮。陰母乃是蔡少公的鐵杆粉絲,在陰麗華很小的時候,陰母就特地讓蔡少公給陰麗華算過,蔡少公相面過後,嘆道:「此女必大富貴,強盛子孫,光耀門楣。」陰家為新野大族,家資巨富,有田七百餘頃,輿馬仆隸,比於邦君。這樣的家境,再光耀和強盛下去,那該是怎樣的富貴?陰母幾乎不敢再往下想下去,對她來說,蔡少公的話就是神諭,容不得半點質疑,從此之後,陰母便視女兒陰麗華為奇貨可居,覺得將她嫁給誰都嫌委屈。

無論包辦婚姻還是自由戀愛,其中真有多少感情,實在頗值得懷疑,或許更接近於賭博而已。有人賭的是現在,有人賭的是未來,但不管是現在還是未來,只要是賭,便無不以贏得利益為目的。陰母是保守派,希望撿現成的。陰識則是冒險派,要買潛力股。母子二人好一番商議,陰母仍是將信將疑,但架不住陰識的一再遊說,終於還是應允了下來。

嘗於浙大某教室課桌上見一打油詩,才氣甚佳,也頗能達此際劉秀之情,其詩未詳作者,錄此致敬,詩曰:

眼看劉秀就要和其他受挫的求婚者成為「同情兄」,陰識站了出來,力保劉秀,勸陰母道:「人固有好美如劉秀而長貧賤者乎?」

當陰麗華許配給劉秀的消息傳開,山河變色,舉國同悲,無數少年為之心碎,吐血而罵,就劉秀也配!誠然,此時的劉秀,既無功名,更非大款,雖說讀了太學,卻還是個肄業生,都沒能混到張畢業文憑,就這麼位尋常後生,怎麼就能入了陰母的法眼?少年們憤憤不平,找他們的家長不依,這些家長又找陰母不依,認為這門婚事當中必有貓膩。陰母為此也承受著巨大壓力,只好將婚事暫緩,並向劉家開出了一份聞所未聞的巨額聘禮,陰母對劉家也是有話直說,我們陰家並不貪圖這些聘禮,也不是故意要刁難你們劉家,但是也不能招人閑話,此前我已經拒絕了那麼多提親的人家,這些人家,或是高官顯貴,或是親朋好友,人家面子上過不去,心裡更不平衡,我們陰家怎麼也得給他們一個交代,所以一定要將陰麗華風光大嫁,這才能夠讓他們無話可說。

結果婚事一拖就是五年,劉秀已是二十八歲的大齡青年,陰麗華則長成十九歲的妙齡少女。即便劉秀再冷靜,卻也不得不開始著急,生理本能可以壓抑,關鍵是把一個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寄存在丈母娘家中,終究不大放心,就怕賊惦記。

親愛的,等著我呀,要耐心等著我呀。人生是如此漫長,如果連愛都不曾愛過,我憑什麼滄桑,我憑什麼無良?

陰母雖是女人,對帥哥卻有著相當的免疫力,冷笑道:「婦人不可無色相,男兒何須好皮囊?」

錢財落袋為安,妻子合巹為準,而劉秀的婚事卻懸於半空,進不得進,退不願退。陰麗華藏於深閨,美如鏡花,空似水月。劉秀手握她的期權,卻無法兌現。曹三好心一問:要不轉讓給我得了?劉秀大怒:滾!

有勇氣前來陰家提親者,大抵也都事先掂量過自己,他們要麼有錢,要麼有勢,要麼又有錢又有勢,就算無錢無勢,至少也還有六塊腹肌。然而,陰母愣是一個也沒看上,一家都不肯許。

如今,劉秀來到新野,來到了陰麗華的家鄉,他們呼吸著同樣的空氣,在階前看著同樣的雨滴。然而,雖然彼此相隔不到十里,他們卻無法見面。這是古來的禁忌。她在他無法窺探的地方悄然成長,如今將會是怎樣的模樣?她在毫無指引的情況下,會不會不斷超越他的期望,直至壓垮他挺直的脊樑?

姑娘有畝田,荒了十八年。施行責任制,誰種誰出錢。

當年劉秀從太學輟學之後,長兄劉縯知道劉秀中意於陰麗華,於是劉秀前腳剛回舂陵,劉縯後腳便託人上陰家為劉秀提親。劉縯本以為憑自己的江湖地位,這門親事理應手到擒來,然而事情卻並不簡單,在那個普遍早婚的時代,女孩子家通常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在上頭,而像陰麗華這樣的大美人坯子,雖然養在深閨,卻早已名聲在外,提親者之多,更是擠破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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