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地皇二年 第六節 反賊賊多

王莽自稱帝以來,有大膨脹,以自己為磅礴而揮灑的存在,每自捉其發,提置於萬丈高空,冷眼向洋,張口吃風。今年原本是他做皇帝的第十二個年頭,也是新朝的第一個本命年,誰知道卻風聲雨聲,聲聲無情,家事國事,事事揪心,王莽於是覺出了孤獨和悲壯,覺出了空曠和瘙癢,在他悲觀的眼裡,上天拋棄了他,百姓背叛了他,而這更讓他心中平添了一股殉道者的凄涼。

王莽是自信的,他知道自己的分量,他也堅信真理只掌握在他一個人手上。五百年乃有聖人出,上一個聖人是孔子,五百餘年過去了,如今的聖人則輪到了他王莽。誰都可以失敗,但他王莽絕對不能失敗,一旦他失敗,不僅是他個人的損失,更是百姓的損失,天下的損失,後世的損失。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天國,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王莽要帶領他的民眾,穿越這小路和窄門,抵達遠古的黃金時代,抵達儒家夢想的天國,而他一旦失敗,後來者必然引他為戒,以為此道不通,再也不肯前進,從而改入歧途,走向那通往滅亡的大路寬門。

流民盜賊之泛濫,反而越發加強了王莽的信心,正所謂聖人不死,大盜不止,流民盜賊越多,越說明他王莽就是聖人。然而王莽又不信邪,他偏要打破聖人不死、大盜不止的怪圈。當今之世,非但民擇君,君亦擇民,在他這場偉大的變革之中,每位帝國子民都理應為有幸置身其中而備感光榮,而你們這些流民根本不明白我的苦心,非要拖後腿,非要不上進,那你們便不配做帝國的子民,叛徒,全是叛徒!

王莽決定宣戰,治理國家,不是請客吃飯,更不能有婦人之仁,正如樹枝必須修剪,然後才能茁壯,稗子必須連根剷除,禾苗才能健康,森林必須隔三差五來場小火,然後才能避免大火,道法自然,大亂才能大治。王莽愛民如子,但他連親子都忍心殺,何況是養子?他將因真理之名,因愛之名,來一場大掃除、大肅清,殺光這些叛逆的流民,絕不能讓他們阻擋帝國前進的車輪。流民雖多,但天下還有近七千萬百姓,死上幾百萬又算得了什麼?殺完流民之後,剩下的自然便是良民,而這些才是新朝真正需要的百姓,是為合我心意的新民。

王莽於是頒布詔書,下令對流民全面圍剿,必欲剷除而後凈,州郡官吏但凡有為流民開脫者,有抓捕反賊不力者,立即下獄治罪,決不手軟姑息。

王莽的詔書,聽上去威風凜凜、殺氣騰騰,然而尚未嚇到流民,卻已先讓州郡的官吏們陷入恐慌。他們被逼上了絕路,對付境內的流民,除了圍剿之外,再無別的選擇,不能再安撫,不能再懷柔。靠什麼圍剿呢?嘴巴說說可不行,必須要動用軍隊。然而,州郡又不能擅自發兵,除非有朝廷特賜的虎符。

問題是,王莽只給了州郡詔書,卻從未給州郡虎符。於是就出現了一個類似於第二十二條軍規的悖論:朝廷命令州郡必須動用軍隊,然而按照朝廷的規定,州郡又無權動用軍隊。

在這樣的悖論之下,州郡官吏只能裝聾作啞,對流民放任自流,不戰不和不守,不降不死不走。

王莽或許並未意識到這一悖論,但他顯然意識到單單依靠州郡的力量恐怕不夠。流民雖然遍地開花,但尤以兩個地方的形勢最為嚴峻——荊州的綠林軍和青徐二州的樊崇軍。王莽決定動用中央大軍,在這兩條戰線上同時開戰。只要解決了這兩處武裝,其餘些許散兵游勇,自然不在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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