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從中興到末路 第三節 駐京辦主任

劉秀在太學本不上課,掛名撞鐘而已,到了太學第三年,劉秀索性搬離太學,租住進長安城內的尚冠里。尚冠里地處長安城最黃金地段,左右鄰居無不是高官顯貴,不過劉秀租住在此的目的,卻並非為了炫富擺闊,而是意在接待南陽鄉黨。

每年春秋兩季,南陽當地夠級別的達官貴人,都會親臨長安,參加朝請(春季朝見為「朝」,秋季朝見為「請」)。在南陽的地界,這些人個個都是呼風喚雨的主,氣焰囂張,自己以為無可抵擋,但到了高官雲集的京城長安,根本就沒人買他們的賬,他們這些外郡小吏,不得不低聲下氣、仰人鼻息。

在他們迷茫無助之時,劉秀挺身而出,不僅為他們提供住處,而且熱心奔走,主動幫他們疏關係,走門路。

倘若是在南陽當地,這些達官貴人本不會答理劉秀這個無名小輩,但是到了長安,人離鄉賤,再端著架子就不合適了,碰到送上門來的劉秀,正是久旱逢甘霖,他鄉遇故知,怎一個親切了得。再則,劉秀熟悉長安,算得上是半個地頭蛇,高層又遞得上話,大司馬嚴尤和司隸校尉陳崇,劉秀都熟得很,至於想娛樂消遣,飲酒狎妓,劉秀也照樣能安排妥帖。您說,這麼好的地陪,到哪兒找去?

一傳十,十傳百,變成了南陽官場皆知的秘密。南陽的大人們,每到長安,便徑直投奔劉秀。如此一來,劉秀在尚冠里的住所,便成了南陽會館,成了南陽駐京辦,劉秀則成了無名有實的南陽駐京辦主任。

劉縯聽聞劉秀所為,捶胸大樂:「我養客,三郎養官,比我出息!哈哈,比我出息!」

太學第三年的劉秀,早已不再是當初那個被人殺了驢卻只能忍氣吞聲的新生,此時的劉秀,已非易與之輩。然而,還是有人惹了劉秀。

沒辦法,長安的水實在太深。

事情還要從朱祐說起。自從劉秀搬入尚冠里,賣葯的生意便交由朱祐全權打理,朱祐起先在太學的會市擺攤,但會市每個月只開放兩天,不久之後,朱祐便將陣地轉移到了長安城內最為繁華的東市。這一日,朱祐照常營業,一群惡少年闖入東市,逢攤收錢。朱祐不肯從,他已經交過市租,憑什麼再掏「保護費」!惡少們碰上這麼位不長眼的,備感新鮮,一把掀了朱祐的攤位,將朱祐一頓胖揍,直打得鮮血長流,不能動彈。朱祐大聲呼救,但監管市場的市長、市丞等官員,皆抱臂作壁上觀,信奉和氣生財的商戶們,更加不敢出頭相勸。

劉秀聞訊,急忙趕到東市。惡少們正準備連劉秀一道收拾,劉秀卻已抬腳便往朱祐身上狠踹,邊踹邊罵,無眼家奴,膽敢得罪諸貴公子。劉秀踹完,又向眾惡少奉上金錢,賠禮不迭。惡少們掙了面子,收了金錢,又看劉秀如此識相,這才放過二人。

劉秀叫來馬車,將朱祐載回太學,又找來醫生診治。見朱祐已無大礙,劉秀轉身欲走,卻被朱祐一把拉住,道:「我知道你要去哪裡。千萬別去,為了我,不值得。」

劉秀笑道:「你且安心養傷。」說完,拍拍腰間長劍,「有些東西不宜亂露,譬如大腿。有些東西當露必露,譬如鋒芒。」

對於長安各路大小豪強,劉秀其實並不陌生。他早已認出,此前毆打朱祐的眾惡少,領頭者名為賈興,乃昔日東市豪霸賈萬之孫。當年賈萬被京兆尹王尊捕殺,但賈家勢力猶在,賈萬之子賈良,繼其父之後,再度雄霸東市。

然而,管他什麼賈家,白玉為堂金作馬,全不在話下,該砍便砍,該殺便殺。劉秀攜劍重返東市,迎面撞見賈興,一劍搠翻。眾惡少大驚,嗷嗷怪叫,齊來圍斗劉秀。劉秀在老家舂陵之時,跟著長兄劉縯的賓客們學得一身好武藝,此刻遭眾惡少圍攻,卻也絲毫不懼,從容砍倒數人,奪路而去,眾惡少在後狂追不舍。

劉秀逃到陳崇府中,眾惡少追至門前,知道是司隸校尉府,雖然不敢硬闖,卻也狂妄地不肯即去,在門前大聲叫囂,定要府內交出人來。

陳崇聞劉秀逃難而來,急忙出見,劈頭便問,死人了沒?劉秀道:「尚且不知。」陳崇急命奴僕出門打探,不久奴僕回報,未死,重傷。

陳崇點點頭,道:「沒死人便好,傷者何人?」劉秀說了賈興來歷,又將事情經過說了一遍。陳崇身為長輩,呵護小輩乃是分內之責,於是安慰劉秀道:「此事並無大礙,你可放心。如果經由官府解決,反而棘手,東市鬥毆,屬京兆尹管轄,我卻不便出面。況且,如今眾惡少皆知你投我而來,我如執意出面,恐也難逃徇私之嫌。最好是不用驚動官府,兩家私下和解,來歙在長安交遊甚廣,不如找他前來相商。」

陳崇密令人找來來歙,來歙問清事情原委,沉吟道:「為今之計,欲息事寧人,非得請出一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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