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達和宋康同居的那套房子,位於城市的東南角。昨天,馬森只是讓南希指認了一下房子的位置,從她那兒打聽到了房主的聯繫電話,並沒有進行過多的偵查。
今天一大早,他便同房主取得了聯繫,和劉凱帶著搜查證,趕到了這座六層住宅樓的頂層。
房主劉大爺已等在了六○二室的門口。劉凱向他出示了搜查證後,他就把房門鑰匙交了出來。
「出事前,他一直住在這兒嗎?」劉凱攔住劉大爺問。
「沒錯。我住這樓的底層,他進進出出的,我從廚房裡就能看得見。」
「你還記得他是哪天離開這兒的?也就是說具體的日期。」
劉大爺想了想:「應該是十五號。那天是星期五,幼兒園提前放學,下午三點鐘我接小孫女回來時,和他走了個碰面,見他手裡提著個小箱子,像是要出遠門的樣子。我沖他點點頭,他也沖我點點頭,彼此就擦著身子走過去了。」
「這以後你再也沒有看到他?」
「沒有。」
劉大爺正欲轉身離去,這時,馬森像是猛地想起了什麼:「這些天,你見過與那個男的同住的姑娘嗎?」
「沒看見。那女的有好一陣子沒露面了。」
劉凱和馬森謝過劉大爺,便用鑰匙打開了六○二室的防盜門。
這是一套二室一廳的單元房。進門後,便是十一二平方米的客廳,將位於南北的兩個房間恰到好處地隔開。客廳里擺設著幾件簡單的傢具,一套灰藍暗花組合沙發,沙發前放著一張長茶几,茶几上除一部普通電話機外,旁邊還攤著一本裝幀漂亮的日曆記事簿和一支別在記事簿上的簽字筆。
位於北邊房間的門大開著,裡面空空蕩蕩,一無所有。馬森徑直走進虛掩著房門的南間。
不用問,出事前蘭達和宋康就住在這個房間里。但雙人床上的卧具像是被人整理過了,本該是一對的米黃色枕頭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個,呆在床中間,而寬大的被子上竟沒有一點褶子;靠床頭放著一張寫字檯,檯面上雖落滿了灰塵,東西擺放得卻有秩有序,幾本時裝雜誌整整齊齊地擺在寫字檯的一角,三分之二的檯面是空著的,在空著的檯面中間,顯露出放置筆記本電腦留下的印痕。
馬森站在寫字檯前,久久地看著那個方方正正的落著淺淺灰塵的印痕。
「馬森,快過來!」
馬森正看得出神,客廳里突然傳來劉凱的喊聲。
馬森急步來到客廳。
已戴上手套的劉凱將茶几上的記事簿推到馬森的面前,指著上面的一個電話號碼說:「你瞧,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個號碼應該是虎頭賓館的。」
馬森趕緊湊了過去。電話號碼的確是虎頭賓館的,更巧合的是記事簿上的日期是十五日,也就是劉大爺看見宋康外出的那一天。
「宋康像是接了某人的電話後,隨手記下這個號碼的。否則,他沒有必要將一個賓館的電話號碼記在記事簿上。」劉凱沉吟了半晌後才說。
「也就是說,電話是從虎頭賓館打來的,宋康是在接到邀請後,去那兒同某人見面的。」馬森接著說。
「這一解釋應該說是合理的。只是,把宋康召到虎頭賓館的人又是誰呢?」
劉凱和馬森同時陷入了沉思之中。
「老胡的估計沒有錯。看來,這個虎頭賓館真的有戲。」過了一會兒,馬森建議說,「我們來個雙管齊下怎麼樣?一方面去虎頭賓館暗訪那個在此同宋康約會的人;另一方面,加緊尋找蘭達。我懷疑她眼下就在本市,而且在宋康出事後還回來過。因為卧室有整理過的痕迹,還有,寫字檯上少了一樣東西——我向南希了解情況時,她不止一次提到蘭達有一台筆記本電腦,宋康則是玩電腦的高手,可如今寫字檯上的電腦卻不見了。我想,這有兩種可能,一是宋康把電腦帶到了虎頭賓館;另一種可能便是蘭達在宋康出事後,將電腦取走了。」
「宋康提著電腦到虎頭賓館幹什麼呢?」劉凱設問道。
「寫遺書。」
「這只是一種假設!那麼,蘭達取走這台電腦,又是為了什麼呢?」
對於劉凱提出的又一疑問,馬森也無言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