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三章 困惑

房間里很安靜,但柳飛雲此刻的心情卻很不平靜。千辛萬苦找到的蛛絲馬跡即將功虧一簣,他的信心跌至冰點。

除了段新宇以外,Johnson似乎與林泉夫婦並沒有任何聯繫,而張助理與Johnson也只是上下級的從屬關係,如果兇手是段新宇,那麼他根本就沒有作案的時間和機會,別墅里必定有他的同伴,可這個人是誰呢?

張警官正忙著給他的同事打電話,詢問其他方面調查的結果,看到他眉頭緊鎖的樣子,估計電話那端也沒有絲毫的進展。柳飛雲靜靜地走到門外,推開房門,一股乾燥悶熱的空氣撲面而至,外面連一絲風都沒有,地面上的熱氣向上空徐徐飄散,幾乎令人無法呼吸,柳飛雲像是走進了桑拿室。

由於臨近郊區曠野,不遠處傳來了陣陣蛙叫,此起彼伏,久久不息,想是附近有個水塘,此時一定有許多人坐在池邊納涼,大人們在聊天,孩子們在嬉鬧,寵物們在追逐,那裡必定是一個心曠神怡、無憂無慮的場景。

可惜,柳飛雲沒有如此良好的心境。他彷彿是走進了一條沒有盡頭大道,又像是墜入了一口漆黑的深井中。困惑與彷徨交織著,無助與絕望糾纏著。

他該怎麼辦?沒有人知道。

冷靜,他盡量保持冷靜,他需要重新梳理思路。假如兇手只有段新宇一人,他能不能行兇?答案是——不能。

Johnson消失的時候只有他和白秀清在二樓,即使白秀清睡著了,他也不太可能將Johnson的屍體搬到自己的房間里,然後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將其背到別墅外。還有小賈的意外死亡,他也許有時機殺害小賈,但他的動機是什麼?他們之間相差二十歲有餘,並且兩個人生活在不同的社會圈子裡,除非——

有另一個兇手混在別墅中!他與段新宇並不相識,他們有各自的目標!

不知是天太熱還是心太冷,柳飛雲的冷汗順著額頭流了下來,汗水像膠水一樣貼在臉上,又麻又癢。

段新宇絕不可能獨自殺害Johnson,如果另一個兇手存在,他也同樣不能得手。這樣想來殺害小賈反倒是容易得多,而且每個人都有機會,不過那張神秘的紙條又是怎麼回事?寫紙條的人是誰?

寫紙條的人要告訴我什麼?他要告訴我誰是殺人兇手,還是他本人就是兇手?

如果他是善意的,為什麼要約我去書房?他直接到我的房間里來告訴我不是更為妥當嗎?他為什麼要捨近求遠?他是不是小賈?

如果他是小賈,那麼很多事情就可以解釋清了,小賈在無意中看到了兇手,而兇手也知道自己被發現,所以他只有選擇鋌而走險殺人滅口了。小賈想約我到書房告訴我事情的真相,可惜,兇手捷足先登,小賈永遠沒有機會說出藏在他心裡的秘密了。

如果寫紙條的人不是小賈而是兇手,也許會有兩種可能:其一,兇手捏造出其他人的作案動機與過程,用意在於轉移視線引我走入歧途,在別墅中製造混亂,兇手得到喘息的時間甚至可以逍遙法外,露台通道中的「駱駝」煙盒就是兇手試圖嫁禍李曉峰伎倆;其二,兇手想在書房裡謀害我,認為我遲早能找出真相,與其最終被我查出來不如先下手為強,除掉我雖然有些冒險,但總比伏法要好得多。

不過,這兩種假設能否成立?值得懷疑。

嫁禍他人這種手段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很難,必須具備足夠的依據我才會相信,這一點談何容易,至目前為止,有誰能說清Johnson是怎樣從別墅里憑空消失的?如果不能自圓其說,兇手會自露馬腳,得不償失。從作案的手段來看,兇手一定是進行了縝密的籌劃,他恐怕不會因為一個變化而輕易地改變對全局的掌控。所以,第一種可能只存在於理論上,兇手不可能做出如此輕率的舉動。

兇手想在書房裡謀害我?這種可能性同樣經不起推敲,當時我只是努力尋找Johnson的下落,但並沒有任何發現,兇手在這時候謀害我毫無道理,而且他必須考慮到李曉峰的存在。

如果這兩種假設都不成立,那麼寫紙條的人必定就是小賈。

小賈無意中看到了兇手,他很害怕,經過權衡,他決定把這個秘密告訴我,也許之前那個敲門人就是小賈,就在我打開房門之前,兇手發現了他,於是,他被迫下樓。被兇手發現後他更加恐慌,他迫切地希望與我見面,所以,他使用了紙條,小賈沒想到的是,這張紙條要了他的命,因為兇手一直在暗中監視著他的一舉一動。小賈畢竟年輕,如果他換一種方式告訴我,或許他年輕的生命就可以保住。

小賈的面容忽然浮現在柳飛雲的眼前,但只是一瞬,即刻就像流星一樣消失在天空中。柳飛雲惋惜的嘆了口氣,一個年輕的生命就此凋零。可以想像出他的父母是何等的悲痛,白髮人送黑髮人,這是人世間最大的悲哀。可惡的兇手,我一定要讓你為此付出應有的代價。

柳飛雲抑制住心中的怒火,他仰望天穹,朦朧的月光輕飄飄地灑向大地,閃亮的點點星光像珍珠一般鑲嵌在她的周圍。在同一片天空下,別墅里的情景如何呢?兇手在想些什麼?他是否在懺悔?

一片烏雲遮住了月光,猶如柳飛雲此時的心境,他繼續思索著:假定段新宇就是兇手,他的同伴到底是誰?

Johnson失蹤的時候除了段新宇在二樓外,還有一個人——

白秀清。

儘管柳飛雲不願相信,但白秀清依然是頭號嫌疑人。

首先,他有明顯的作案動機。因為Johnson,白秀清失去了一手創辦的公司,白秀清為此仇殺Johnson雖然聽上去有些勉強,但不得不說這個理由也可以成立。

其次,白秀清具備作案時間。院門有可能是他打開的,因為他在頭一天下午曾經進過書房,他可以拿走蔣師傅外衣里的鑰匙,然後從窗戶跳出去從容地打開院門。Johnson消失的時候他恰好和段新宇同在二樓,他完全可以與段新宇共同作案,更重要的是,Johnson的屍體就藏在他們的房間里。如果段新宇有同犯的話,那一定就是白秀清。

還有一點,也是最為關鍵的一點。在別墅不遠處的拋屍現場發現了白秀清的扣子,這是鐵的證據,這枚扣子證明了白秀清去過那裡,他在拋屍過程中不慎掉下的證物,這也是張警官認定他是兇手的重要原因。

從各個方面看,兇手或者說幫凶非白秀清莫屬。

不過,很多事情都具有兩面性,柳飛雲始終不相信他就是兇手。

白秀清確實存在作案時間,他可以竊取鑰匙打開院門,也可以協同段新宇謀害Johnson,從理論上講,別墅里發生的一切都對白秀清不利。但,理論畢竟不是現實,兩個兇犯會前後進入書房,然後又同時留在案發現場?

這一點完全不符合邏輯,如果兩個兇犯選擇在一個公開的場所行兇的話,他們一定會互相掩護,相互證明對方的清白,這幾乎是一個常識。而段新宇和白秀清卻反其道行之,他們毫不避諱地留在最不該待的地方,這樣的舉動無異於向警方投降,不攻自破。

拋屍現場發現的紐扣雖然是個佐證,但那不是決定性的證據。這枚扣子也許是兇手嫁禍於人的手段,段新宇可以趁白秀清睡覺之際取走扣子,然後放置於案發現場,以便引開警方的偵破方向。

柳飛雲思來想去,他越來越堅定地認為白秀清不是本案的兇手。

問題是:段新宇不可能獨立作案,他的同伴是誰呢?

是張助理嗎?

除了白秀清之外,張助理無疑是最大的嫌疑人。

Johnson與張助理之間的關係令人生疑,Johnson就職的那家公司是著名的跨國企業,而他又是這家企業的首席代表,按常理,Johnson的助手應該是一名資深的業務骨幹而且在各方面都能獨當一面的精英才對,但事實恰恰相反,張助理不僅不是骨幹、不是精英,他甚至沒在廣告圈裡干過一天!張助理在跟隨Johnson的幾個月中,錯誤不斷、問題重重,身邊的同事抱怨多多,這在外資企業中是十分罕見的現象。正所謂強將手下無弱兵,而Johnson偏偏願意使用不入門的張助理,實在令人費解。

Johnson與張助理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

是親戚嗎?Johnson久居海外,張助理生長於內地,他們似乎不會有血緣關係,如果兩個人真是有某種關係,張警官會第一個查出來。還有一點可以否定他們是親戚關係,據Johnson的同事說,Johnson已經計畫著辭退張助理,如果張助理憑藉血緣關係謀求到這份工作,幾個月後Johnson不滿意他的工作表現,那麼,為什麼Johnson不讓張助理體面的辭職,而是選擇無情的辭退呢?

如果他們之間沒有家族關係,那Johnson為什麼使要用張助理呢?他倆一定會有某種關聯,究竟是什麼?

柳飛雲實在想不通這個看似很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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