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現場

柳飛雲打開書房的窗戶,一陣清新的空氣飄了進來。

他站在窗檯旁說:「理論上打開院門有三種可能:其一,是某人有備用鑰匙,他可以在任意時間將柵欄門打開;其二,是某人在夜裡潛入蔣師傅的卧室,偷偷拿走鑰匙;其三,是下午他進入書房,從蔣師傅的外套里得到鑰匙,然後從窗戶跳出打開大門,完事後原路返回,將鑰匙放回原處。」

張警官坐在書桌後,說:「我對第一種可能有些疑問,就算兇手從會館拿到備用鑰匙,但從你的記錄上看,從下午到晚上沒有人走出別墅……」

「你先等一下,」柳飛雲打斷了他的話,「你認為兇手不會在夜裡打開院門嗎?」

「如果我是兇手,我一定會事先打開院門,我不會在夜裡背著屍體用一把不常用的鑰匙打開一扇並不熟悉的大門。兇手一定會先試一試鑰匙,這也是人之常情嘛。」

柳飛雲想了想,說:「有些道理,但凡事不能絕對化,也許兇手做事有背常理,這一點等會館那邊的調查結果吧。你接著往下說。」

「第二種可能很難成立,兇手兩次潛入蔣師傅的卧室而沒有被發現,這很難說通。還有,昨夜你囑咐所有人關好門窗,剛才蔣師傅也親口確認過這一點,所以不會有人潛入蔣師傅的卧室,偷偷拿走鑰匙。」張警官略作停頓,他看到柳飛雲點頭同意後接著說道,「我比較認同第三種可能性,某人下午進入書房,從蔣師傅的外套里得到鑰匙。」

柳飛雲說:「如果第三種推斷的可能性最大,那麼嫌疑人可以縮小到兩個,分別是白秀清和段新宇。」

「稍等一會兒,」張警官站起身說,「我先給會館那邊打個電話,確認備用鑰匙是否有使用的記錄。」

「調查個人背景資料的時候,請順便詢問他們與美國恆信財團是否有業務上的往來。」看到張警官的疑惑,柳飛雲把名字寫在一張紙條上,補充道,「Johnson目前就職於那家美國公司。」

幾分鐘後,張警官回到書房,說:「現在可以確認,沒有人動用備用鑰匙,那把鑰匙一直鎖在專用的柜子里,外人無法接觸到,會館已經開出了書面證明。業務往來方面的調查還需要一些時間。」

柳飛雲說:「看來你的判斷是正確的,打開院門的人可能是白秀清或段新宇。下面我們去1號房間看看吧。」

兩個人穿過樓梯,先後走進Johnson曾經住過的房間,屋內一片凌亂,兩張床都有睡過的痕迹。柳飛雲自嘲地說:「我曾經一度認為這間屋裡必定有密道,甚至連床都移開了,但最終毫無所獲。」

張警官眉頭一揚,說:「就像綾行人『館系列』描述的那樣?」

「沒錯,一個人怎麼可能在密室中消失呢?」柳飛雲說,「我建議你讓警員再仔細找一遍。」

「可以考慮。」張警官走到床邊,打開那扇寬大的窗戶,他探出頭向樓下張望,然後仰頭觀察屋頂,片刻之後,他走進衛生間,做著同樣的動作。忽然,他對柳飛雲說,「Johnson也許是從窗戶爬下去的。」

「我覺得可能性並不大。」柳飛雲回答。

「你注意牆邊的鐵架子,Johnson可以從窗戶爬出去,順著腳手架到達一樓,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之前我們對白秀清的判斷就存在誤差。」張警官說。

「這條路線我曾經考慮過,基本沒有可能,我前晚進入房間時,大門和窗戶都是反鎖狀態,Johnson即使從窗戶跳出,也不可能從外面將窗戶鎖上,另外他為什麼要這樣做?目的是什麼?」

「找出兇手後,動機自然就會迎刃而解。」張警官說:「你看過有栖川有棲的《第四十六號密室》嗎?」

柳飛雲說:「機械密室?」

「Johnson在外面將窗戶鎖上。」張警官說。

柳飛雲說:「這可是高難度的技術活,兩扇窗戶都是塑鋼窗,上面是普通的插銷鎖。據說Johnson是推理小說迷,我估計他知道製造機械密室的方法。」

張警官點頭同意,他回到窗前,習慣性地從口袋裡拿出一副白色的手套,還沒戴上又放了回去。

柳飛雲立刻明白他的動作,連忙說:「都怪我,沒有及時保護現場,昨晚張助理住過,指紋一類的線索恐怕無法再搜集到了。」

「沒關係,我這是職業習慣。」張警官仔細地看著窗戶底部的插銷,說:「你知道機械密室所需的工具嗎?」

「細線和透明膠條。」柳飛雲不假思索地回答。

「坦率講,我根本不相信存在這種密室技巧,即使能夠成功,它的幾率也很低。」張警官埋頭觀察著窗戶,「這些所謂的密室技巧都是推理小說作者憑想像創造的,在現實中,我甚至還沒遇到過一例這樣的案子。」

柳飛雲回答:「至少我不相信機械密室這種方法,其實製造密室只是一種假象,就如同魔術的原理一樣,是掩人耳目的一種手段。」

「據說有一千多種製造密室的方法,拜託,沒這麼誇張吧。」張警官用手按住插銷的周邊,然後又走進衛生間做著同樣的動作,最後對柳飛雲說,「沒發現膠布留下的痕迹,插銷旁邊很乾燥,沒有黏糊糊的感覺。」

柳飛雲將鎖柱插進鎖孔,反覆了幾次,說:「不可能是機械密室,插銷很緊,用一根細線很難將窗戶反鎖。」

張警官說:「可以排除製造機械密室的可能性,也就是說Johnson不可能從鐵架子這條路線離開房間。」

「除非他有特異功能,否則他無法將窗戶反鎖。」

張警官又開始尋找新的線索,他拿起空調的遙控器琢磨起來。

柳飛雲拉開抽屜,將Johnson的錢夾遞給張警官,說:「他把錢夾遺留在屋裡,這說明了什麼?」

「這說明他離開得很匆忙,或者他是被迫離開這裡。」張警官回答,「還有一種可能,Johnson在這間客房裡被害。」

「前兩種推斷不合常理,雖然別墅里沒有消遣的場所,但錢夾屬於私人用品,更何況裡面還有現金和信用卡,Johnson一定會隨身攜帶,不太可能將它留在客房;第二,種被迫離開的可能似乎也不現實,有什麼理由可以使Johnson一聲不響地離開房間呢?兇手持刀子逼迫?Johnson的屍體上並沒有刀傷,兇手總不能先放下刀子,然後再用手勒死Johnson吧?這不合邏輯。」柳飛雲說,「我認為最後一種推斷可能性較大,即Johnson是在這間客房裡被害的。」

「假定這種推斷可以成立,那麼嫌疑最大的人仍然是白秀清。你在前晚20:15的時候與Johnson對話,這時他還活著,22:30你發現Johnson在房間里消失了,這時他已經被害。這段時間只有兩個人在二樓,段新宇在睡覺,除了白秀清,其他人根本就沒有作案的可能。」張警官堅持自己的看法。

「前晚還有一處異常。」柳飛雲沒有繼續張警官的話題,「當發現Johnson消失之後,我們曾經在走廊里尋找他的蹤跡,在露台前的地毯上有一道痕迹,大約有一米多長,我帶你去看看。」

柳飛雲走到露台前,地毯上的痕迹已經沒有了。「就在這個位置,痕迹已經被踩平了,你認為這痕迹是怎麼形成的?」

張警官稍做思考,說:「可能是屍體留下的,當時兇手拖著Johnson穿過走廊,走到這裡換了一個姿勢,屍體的腳在地毯上留下的痕迹。」

「我也是這麼看,」柳飛雲說,「你看看我們現在所處的位置。」

張警官抬頭看了看,他立刻明白了柳飛雲的意思。「消防栓在後面,這說明白秀清沒有使用密道。」

柳飛雲喃喃自語道:「這件事太離奇了,既然沒有通過密道,那他會去哪兒呢?3號房或4號房?」

「首先可以排除3號房。」張警官說,「根據你的記錄,林泉夫婦和你們同一時間回到客房,第二天比你和李曉峰起得要晚,白秀清沒有理由將屍體放到3號房間。」

「4號房也不可能,段新宇還在房間里睡覺,白秀清總不會背著一個死人進去吧,除非他想把段新宇活活嚇死。」柳飛雲皺著眉頭說。

「有兩種可能。」張警官說,「其一,是白秀清要比想像中更複雜,他在和我們做遊戲;其二,是我們自己考慮多了,他可能走到這裡又轉身去密道了。」

提起密道,張警官不自覺地搖搖頭,他心裡很清楚,藉助密道轉移屍體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那條消防通道在本案中沒有任何意義。

「看來這條線索又中斷了。」柳飛雲嘆了口氣說。

「這棟別墅里還有一個去處你沒有想到。」張警官說。

「哪裡?」柳飛雲睜大了眼睛。

「屋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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