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服飾的起源與演變

在遙遠的古代,人類穴居野處,過著原始生活。那時,人們只知道用樹葉草葛遮擋烈日,防禦蟲蛇的啃咬,風雨的侵襲,保護身體。或者是為了獵獲野獸,把自己偽裝成獵物的模樣,如頭頂獸角、獸頭,身披動物皮毛,臀後拖著長長的獸尾,以便靠近目標,提高狩獵效果。後來,才逐漸懂得用獵獲的赤鹿、斑鹿、野牛、羚羊、狐狸、獾〔huan歡〕、兔等野獸的皮毛把身體包裹起來禦寒保暖,即古人所謂的「衣毛而冒(覆蓋)皮」(《後漢書·輿服志》)。而這種完全出於實用的考慮,正是人類衣服和裝飾產生的主要動因。至於為了遮羞或美飾則是後起的想法,是在人類形成了道德感、性羞恥心與審美觀才產生的。當然,人類這些最初用以遮體的獸皮、樹葉或用作偽裝的獸角、獸頭、獸尾,還只能說是服飾的雛形。到了人類學會磨製骨針、骨錐,縫製衣服,人類的服飾才脫離萌芽狀態。這從舊石器時代的周口店山頂洞人 、山西朔縣峙〔shi 世〕峪人 和河北陽原虎頭梁人 等遺址發掘出的各種獸骨製成的骨針、骨錐,可以得到有力的證明。這些骨針和骨錐,雖然遠不如今日的鋼針、鋼錐那般鋒利,但以骨針針孔之細小、針體之短小圓滑及骨錐之尖銳,就當時的打磨水平而論,已經是相當精巧的了。

在山頂洞人的遺址及許多古墓葬中,還發掘出不少用天然美石、獸齒、魚骨、河蚌和海蚶殼等經打制、研磨和鑽孔串連而成的頭飾、頸飾和腕飾等裝飾品。它們大小不一,有圓有扁,儘管今天看來很粗糙,但足以說明,原始人已懂得佩戴飾物以表示對漁獵勝利的紀念,並美化自己。正如普列漢諾夫在《論藝術》中所說:「這些東西最初只是作為勇敢、靈巧和有力的標記而佩帶的,只是到了後來,也正是由於它們是勇敢、靈巧和有力的標記,所以開始引起審美的感覺,歸入裝飾品的範圍。」

約在五六千年前,中國原始社會的母系氏族社會步入繁榮階段,原始的農業和手工業開始形成。人們逐漸學會將採集到的野麻纖維提取出來,用石輪或陶輪搓捻成麻線,然後再織成麻布,做成更進一步適應人體要求的衣服。這是人類服飾發展史上一個嶄新的開端,也是人類社會進步的一個重要標誌。

中國發明飼養家蠶和紡織絲綢是相當早的。歷史上就流傳著「伏羲氏化蠶桑為繐〔sui穗〕帛」(《皇圖要覽》)、黃帝元配妻子嫘〔lei雷〕祖西陵氏「始教民育蠶,治絲繭以供衣服」(羅泌《路史》)等傳說。考古發掘表明,在新石器時代,人們已將蠶蛾馴化家養 ,並能織出較為精細的絲織物。到了殷商時期,養蠶已很普遍,人們已熟練地掌握了絲織技術。隨著織機的改進,提花裝置的發明,已能織出除平紋織物外,還有畦紋和文綺織法的絲綢。加上刺繡與染彩技術的逐漸成熟,服飾也日益考究。史載,商紂王一次就賞賜給300名宮女大量絲織品,足以說明當時養蠶、取絲、絲綢業已具相當規模。

衣服的樣式是從簡單到繁複發展的。最初極其簡單。在寒冷的北方,人們往往不分男女老少都披一件完整的獸皮。後來把獸皮中央穿個洞,或在獸皮一端切個凹口,就形成了名為貫頭衣或斗篷的最早的衣服。在氣候溫暖的地帶,人們最初只是用一塊方布把下身圍起來,這就是最早的裙子。它很像今天我國西南方少數民族所穿的筒裙。

衣服分上下,又是較晚些的事。一般說來,背心、套袖、套褲出現較早。當人們將背心、套袖、套褲和遮羞布連綴起來時,上衣和下衣也就出現了。

帽子和鞋,是伴隨衣服產生的。人們最初把一片樹葉或樹皮頂在頭上以避免烈日的炙烤、淫雨的淋漓,這就是最古老的帽子。後來才逐漸發展為用獸皮或布帛裹頭。人們用樹皮或獸皮裹腳以防備荊棘碎石,抵禦冰雪嚴寒,這就是最早的鞋。後來才由裹腳之物逐漸發展為鞋。

進入階級社會以後,我國服飾同社會的經濟基礎、政治制度、思想意識、風尚習俗、審美觀念等的關係越來越密切。它的發展與演變,總要受到各種社會條件的影響和制約。例如,由於人們在財富的佔有上開始變得不平衡,財富的意識、觀念甚至崇拜逐漸形成,人們的服飾觀念也有了改變,服飾的美中又注入了富貴與貧賤的色彩。再如,伴隨宗教的產生,宗教觀念的影響在服飾發展上也有了明顯的反映。所謂上衣像天(未明時)用玄色,下衣像地用黃色,這一黑一黃,無疑是受到對天地崇拜的原始宗教觀念的影響和制約。至於祭服和喪服的確立,也顯然是由於對天地、祖先和死者的迷信和敬畏,幻想依靠對天地、祖先和死者的祭拜來幫助自己度過各種災難。

中國的冠服制度,大約在夏商時期初步確立,至周代趨於完善。這以前,古代男子一般都是長發披肩,或稍加系束,或梳成辮髮,頭戴冠巾。只有犯人才剃去頭髮。古代婦女的髮式,與男子大體相同。夏商周時期,冠服制度已成為體現統治階級意志、分別等級尊卑的東西,標誌著權力和等級的冕服和官服以及各種飾品逐漸成為服飾發展的主流。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公元前722—前221年),冠服制度則進一步納入「禮治」範圍,成為禮儀的表現形式,充分反映著封建的等級制度。按照《周禮》規定,舉行祭祀大典或朝會時,帝王和百官必須身著冕服或弁服。它的具體形制因穿戴者身份的尊卑貴賤不同而各有差異。這個時期服裝的主要形式是上衣下裳制。上衣大多為小袖,長到膝蓋,下裳為前後分制,兩側各有一條縫隙,腰間用絛〔tao濤〕帶系束。

戰國時期,服飾發生了明顯的變化。這就是「深衣」和「胡服」的出現。深衣是將原有的上衣和下裳縫合在一起的衣服(有些像後世的連衣裙),因「被於體也深邃」(意思是遮蔽身體的面積大。見《禮記·深衣》)得名。胡服是我國北方少數民族的服裝。它一般由短衣、長褲和靴組成,衣身緊窄,便於游牧與射獵。趙武靈王為強化本國軍隊,在中原地區首先採取胡服作為戎裝。由此,穿著胡服一時相沿成風,以致形成中國古代服飾史上第一次的大變革。

秦統一中國後,建立了各項制度,其中包括衣冠制度。漢代秦之初,大體上沿襲了秦制。至東漢明帝時,始參照三代與秦的服制,確立了以冠帽為區分等級主要標誌的漢代冠服制度。服飾在整體上呈現凝重、典雅的風格。秦漢時期的男子,主要穿著的是一種寬衣大袖的袍服。它基本上可以分為曲裾〔ju居,衣襟〕與直裾兩類。曲裾就是戰國時的深衣;直裾又稱襜褕〔yu攙於〕,除祭祀、朝會外,其他場合均可穿著。漢代服飾的另一特點是實行佩綬制度。

漢代婦女一般都將頭髮向後梳掠,綰〔wan挽〕成一個髻。髻式名目繁多,不可勝舉。此外貴族婦女頭上還插步搖、花釵作裝飾。奴婢則多用巾子裹頭。漢代婦女的禮服是深衣,與戰國時的不同。還有穿襦〔ru如〕裙和褲(大多僅有兩隻褲管,類似今天的套褲)的。

漢代的鞋也有嚴格的等級規定。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服飾,受到社會政治、經濟、思想等方面顯著影響,由魏晉的仍循秦漢舊制,發展到南北朝時期各民族服飾的相互影響、相互吸收、漸趨融合,從而形成了中國古代服飾史上第二次大變革。這一時期的服飾主要以自然洒脫、清秀空疏為特點。當時,一些少數民族的統治者受到漢文化的影響,醉心於褒衣博帶式的漢族服飾,開始穿著漢族服裝;同時,在北方少數民族遷居中原、民族雜處的情況下,廣大漢族人民也逐漸穿起少數民族服裝。從此,原有的深衣形制在民間逐漸消失,胡服開始盛行。用巾帛包頭,是這個時期的主要首服。較為流行的是一種在小冠上加籠巾的「籠冠」。這個時期漢族男子的服裝主要是袖口寬大、不受衣祛〔qu驅,袖口〕約束的衫。少數民族男子的服裝主要是緊窄的褲褶〔zhe者〕和(衤兩)襠〔liǎng dāng 兩當〕。漢族婦女的髮飾也頗具特點。主要是假髻的風行。漢族婦女的服裝,初承秦漢舊制,後有所變化。衣衫多為對襟,下著長裙,腰束帛帶。少數民族婦女除穿衫裙外,還穿襠和褲褶,與男子幾乎沒有區別。

唐代服飾承上啟下,「法服」與「常服」同時並行。法服是傳統的禮服,包括冠、冕、衣、裳等;常服又稱「公服」,是一般性的正式場合所著的衣服,包括圓領袍衫、襆〔fu福〕頭、革帶、長筒靴。「品色衣」至唐代已形成制度。平民則多穿白衣。唐代婦女的髻式繁複。還有在髻鬢上插金釵、犀角梳篦的。貴族婦女面部化妝成「額黃」、「花鈿〔dian店〕」、「妝靨〔ye夜〕」等。唐代女服主要為裙、衫、帔〔pei佩〕。由於唐代處在我國封建社會的鼎盛時期,在文化交流中取廣采博收政策,對西域、吐蕃的服飾兼收並蓄,因而「渾脫帽」、「時世妝」得以流行。貴族女服呈現以展示女性形體和氣質美的薄、露、透為特點的中國封建社會絕無僅有的現象。這可以說是中國古代服飾史上第三次大變革。與前兩次服飾大變革(南北向交流)有所不同,這次的特點是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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