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未知之雲 第3節

嚴格說來,夜總會裡人不多,算上西姆斯和我,一共七個客人。演奏台有四個人,一名蓄有山羊鬍須的薩克斯手,還有三名俯身伴奏的樂手。

我不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可能是長灘、聖摩尼卡,也可能是郊區的某個記不起名字的地方。這是當晚我倆光顧的第三家夜總會了,我的方向感幾乎蕩然無存。那天晚上,大個子西姆斯言語不多,神情嚴肅,態度堅決,端著半杯酒,走出房門,彷彿是史詩中一個被人賦予使命的男人。

「嘿,西姆斯,回家吧,好嗎?你不喜歡聽音樂,我不想看到你胡思亂想的樣子。」

「音樂不錯,音樂。」

「可是我覺得,你不用帶我去看什麼風景。回家吧。我再待一會兒,坐計程車回去。」

「回家。」

「回家,對。不過,先告訴我,你在生誰的氣?」

「不是生氣。如果你這麼看,這就算生氣吧。」他說。

一個老招待員把我們的酒端來。他的鼻孔里塞著一團棉花,身上穿著的T恤衫上寫著:星期一晚上在羅伊厄爾利的強力球場舉行足球比賽。那天不是星期一,我們不在那裡地方。

我問:「出了什麼事?」

「出了什麼事了。家裡有什麼事可出的?」

「你和格雷塔吵架了。」

「別提了,」他說,「一口乾了吧。」

「這些傢伙演奏得不錯。」

「這是音樂,一口乾了吧。」他說。

「你心裡有疙瘩。」

「其實,我們從不吵架。」

「你倆從不吵架,瑪麗安和我也從不吵架。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時——」

「要忍住。」

「覺得心裡有疙瘩,沉甸甸的。」

「我們他媽的從不吵架。」

「我們從不吵架。瑪麗安和我。回家吧,和她好好談談。我去叫計程車。在這裡可以叫計程車嗎?」

「你的頭髮有點白了。」他說。

「你的頭頂有點禿了。」

「我的頭髮快要掉光了,可是你的頭髮只有一點點白。」

次中音樂器奏出了立體音符,我們喝下幾個半杯,鼓手打出一陣激烈節奏。在雜訊之中,在陌生夜色里更大範圍的錯位中,我試圖理解西姆斯所說的意思。

「說真的,回家吧。我沒事。我喜歡這些傢伙,音樂充滿陽剛。」

「黑人音樂。」他說。

「充滿陽剛、自由奔放的音樂。」

「黑人音樂。你喜歡有你喜歡的原因,我喜歡有我喜歡的原因。改天我給你看看我家裡的一張照片。非常棒的照片,我不知道確切拍攝日期,大約是20世紀50年代吧。查利·帕克,穿著白色套裝,在某個地方的夜總會裡。很棒很棒很棒的照片。」

「紐約的一家夜總會。」

他瞟了我一眼。

「你知道那家夜總會嗎?」

「很棒的照片。」我說。

「等一等,你知道那家夜總會嗎?紐約的一家夜總會。」

「他穿著白色套裝,腳上的鞋子我記不清叫什麼來著。」

不知怎麼的,我想到我們的表情是如何變化的,想到如何在別人眼睛裡發現信號,知道我自己究竟多麼焦慮。不過,這樣的信號同時也告訴我,我應該迴避別人的目光,直到自己找到了解周圍情況的機會。在這裡響起的口哨聲和抱怨聲中,我倆看來形成了共識:假如我們的面孔與這些人的相同,我們就可以免於任何傷害。

「在這裡可以叫計程車嗎?回家吧,和她和解吧。如果這事耽擱十個小時,你倆都會胡思亂想。」

「回家吧。」

「回家。帕克穿的鞋子叫什麼來著?我老是記不清。告訴她,你很擔心。別讓事情惡化。老式的兩色鞋。」

他看著我,上下打量。

「改天我們去看一場比賽吧。你幾個月以後就會回來,對吧?我們去看比賽吧。」

「我不想看比賽。」

「我們去看比賽。」他說。

我倆把酒喝乾,離開那家夜總會。不到十五分鐘,我們已經坐在另外一家夜總會裡,聽到小號奏出的響亮聲音。四個樂手頭戴土耳其氈帽,身穿阿拉伯男式上衣,齊聲吹奏小號,一名鼓手高聲歌唱,聲音凄厲。

我們點了酒,聽了一陣。這時,西姆斯靠近我。

「自從我來到這裡以後,這樣的情況出現過兩次。他們把槍掏出來。我的生命掛在某個警察的彎曲手指上,要麼因為我和某個疑犯相像,要麼因為我的汽車尾燈沒有亮。他下了車,叫我下車。他說,我要你馬上下車。我下了車。他又說,我要你把手放在車頂上,手掌攤開。可是,我盯著他,他也盯著我,我們盯著對方,眼裡透出殺人的慾望。在某個意義上,這令人感到非常困惑,在另外一個意義上,這又非常自然。」

我點了點頭,等著他說下去。他坐在那裡,神色非常嚴肅,兩眼望著杯子。

「你希望成為我的朋友,你得聽我把話說完。」他說。

牆壁上裝飾著太平洋爵士樂專輯的封套。我們扭頭看著演奏台,感覺到音樂的力量。這種爵士樂具有質感,深奧微妙,彷彿向人訴說生死。

我告訴他:「對,對,我的頭髮有點白了。不過,我不理解,為什麼這比完全禿頂更糟呢?這就是你自己承認的宿命。」

「就是這個意思。」

「什麼意思?頭髮有點發白並不是男人遇到的最倒霉的事情。」

「我們走吧,好嗎?」

「為什麼?」

「還有一個地方。」

「我喜歡這個地方。」

「我讓你知道了某些東西,對吧?你得接受這一點,」他說,「我在這裡,你卻不在。」

「好吧。不過,你應該回家了。告訴她你很抱歉。」

「我想讓你知道我們的情況。」

「什麼?」

「我倆從不吵架。」

「我倆也從不吵架。我們的朋友吵架。」

「這就是我內心難受的原因。」

「我正聽你說呢。」

「那麼我們就離開吧。」

下一個地方在洛杉磯市中心。洛杉磯市中心——這名稱擁有神秘生命,我無法清楚解讀。樂隊正在休息,房間里瀰漫著濃濃的煙霧。

「我曾經吹奏小號。你知道嗎?」

「現在還吹嗎?」

「從當鋪買的一把舊小號,後來扔掉了。」

「可是你還有。」

「早扔掉了。」他說。

「可是你留下了,現在還在。」

「早扔掉了。」

「你沒有保留?」

「留下幹嗎?太難聽了。」

「值得保留的東西。一把舊小號?順便說一句,它們不叫鞍脊鞋,鞍脊鞋不是我剛才所說的兩色鞋。」

「聽起來像音樂死亡了,被埋葬了。」

「愚蠢。你應該把它留下來。」

「等一等。我愚蠢?」

「值得保留的東西。人們收藏這樣的東西。二手小號,很棒的藏品。」

「等一等。」

「很大的錯誤,西姆斯。」

「我愚蠢?」

鋼琴師最先出場,接著是貝司手。鼓手系著頭巾,戴著墨鏡。

「那艘船回來了,」他說,「你知道嗎?」

「不知道。」

「在舊金山海岸。」

「是誰告訴你這些事情的?」

「你知道傳言是怎麼一回事嗎?沒有誰告訴你,你只是聽到而已。」

「聽到有關船上貨物的什麼情況嗎?」

「那就是另外一碼事了。」西姆斯說罷,聲音提高了,就像一個二手車車商,一個吹牛的人。我哈哈大笑。「這真有意思,關於謠傳的最妙的之處。」

小號手終於上場了,一個又高又瘦的男人,戴著金項鏈,門牙中間缺了一顆,腳下穿著涼鞋,一身度假打扮。

「有人說,是海洛因。有人說,是中央情報局運送海洛因,以便為某個秘密行動提供資金。不過,我們不相信,你和我。」

「因為我們是有責任感的人。」

「而且,我們的判斷是正確的,」西姆斯說,「因為船上的貨物不是海洛因,不是有毒化學品。它既不是工業餘燼,也不是海洛因。」

「是什麼呢?」

「它是用詞上出現的混亂。就是這麼一回事。」

「哪一個詞?」

「你知道人們管海洛因叫什麼嗎?。它叫scag,它叫horse,它叫H,它叫smack,它叫this,它叫that。還有什麼叫法呢,尼克?」

「它叫shit。」

「明白了吧,船上裝的不是海洛因,船上裝的是shit。」

這時,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