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俑的製作上,有粗與精、酷似人與略具人形之分。這種形象的出現在開始階段並不僅僅是因為工匠技藝高低,而是觀念不同所致。俑又稱為偶人,所謂「偶」,是像人和寓人之意,原是現實中人的代替物。「俑」的原意有特指性,是指用木頭做的五官清楚,安裝有機關,經撥弄能踴跳、能做出一些動作的偶人。以後觀念發生了變化,偶人變成木人、泥人的專指,而俑反而具有了偶人的原始意義,成為墓葬中一切有生命的替代物的總稱。
俑是社會進步的產物,也是社會落後習俗的產物。春秋時期用人殉葬遭到一些人反對,仿人的泥、木替代物——俑產生了;但用俑殉葬這種觀念從本質上來看,仍然是人殉制度的延續。俑的這種矛盾性,也體現在孔子身上。孔子的「慎終追遠」是孝道的出發點,也是為人的根本。但孔子強調的對故去的先人的這些物質的和精神的奉獻,不是要死者像活人一樣直接享受,而是作為一種禮,作為一種訓化手段,使「民德歸厚」,使人人具有仁愛之心。在孔子看來,人死之後,不能當做死人看待,給他們提供一些無用的東西,這樣缺乏親愛之心。但又不能當活人看待,提供一些很實用的東西,這樣做又太愚蠢。最好的辦法,是給死人提供「神明之器」。什麼叫神明之器?就是「備物而不可用也」(《禮記·檀弓下》),即指專為死人加工的形象上相似、功用上不可利用的器物。例如瓦器,要做得粗疏,不能盛放東西;笙竽一類樂器,各個發音管上發出的音相互不諧和而不能演奏等等。這是指器物而言。對待人,孔子明顯嚴厲多了,他贊成用「芻靈」,反對用「俑」。芻靈是用草紮成初具人形的殉葬物,合乎「神明之物」的標準。而俑,由於太模擬人,孔子認為這無異用活人殉葬,他批評這是不仁的行為,罵發明這種俑的人,要斷子絕孫。(《孟子·梁惠王上》記載:「仲尼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為其像人而用之也。」)作為一個時代的偉人,孔子有許多思想是超前的。他反對俑「像人而用之」,卻得不到社會的肯定。以後隨著歷史的發展,由於「靈魂不滅」、「鬼猶求食」這些思想在社會上流行,俑的製作,其模擬人的形象非但沒有越來越模糊,反而越來越寫實,越來越生動。
春秋戰國之後,俑所體現出來的禮與非禮的矛盾,除了像人與不像人這個老問題外,又表現在規模、數量上的定製和僭制上。漢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儒家思想成為社會的指導思想。尤其在東漢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年)的白虎觀會議後,由皇帝御定的儒家信條成為社會成員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所遵循的禮教信條。由此而來,社會成員之間的尊卑貴賤關係得到明確,維繫這種關係的各種禮法制度也隨之而制定。禮以孝為根本,喪祭之禮是孝行的具體表現。漢以後各朝,對喪葬之禮都有增刪,但有一個原則是必須遵守的,那就是不同社會地位的人受到的待遇是不相等的。具體如明器的置放,在數量、尺寸、材料和內容等方面,就因人而宜,各不相同。禮的規定是一回事,使用又是一回事。在具體實行中,各朝各代從未斷絕僭越現象。西漢成帝永始四年(公元前13年)的詔令中,說京師公卿列侯、親屬近臣「車服嫁娶葬埋過制。吏民慕效,浸以成俗」(《漢書·成帝紀》)。說明在禮法制度逐漸完善的時期這種僭越現象就很嚴重。公卿列侯不按規章制度辦,造成社會僭越風氣形成。那麼公卿列侯又受誰影響呢?當然是皇帝了。如西漢文帝、景帝,是歷史上有名的兩位儉樸的皇帝。他們在位時,一方面讓民休養生息,一方面克勤克儉,精心治理國家,使西漢經濟由疲敝走向繁榮,國力由衰弱走向強盛,史稱「文景之治」。據載,文帝「治霸陵(文帝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漢書·文帝紀》)。晉代時,三秦人發掘霸陵,多獲珍寶,可見霸陵並非「皆瓦器」(《晉書·索琳傳》)。景帝遵循文帝恭儉之業,為史家所稱道。1990年景帝陽陵叢葬坑發現大量陶俑,陶俑均著絲綢。估計陽陵陶俑總數在萬件以上,這數以萬計的陶俑所耗絲綢數量驚人,如何與「儉樸」聯繫得上?漢成帝雖然批評公卿列侯、親屬近臣葬埋過度,但西漢皇帝中,修陵墓浪費最大的也是漢成帝。他建昌陵五年不成,「國家罷敝,府庫空虛,下至眾庶,熬熬苦之」(《漢書·陳湯傳》)。喪祭之禮中,奢侈過度的榜樣就是帝陵,難怪漢代厚葬之風屢禁屢犯,愈演愈烈。在這種風氣下,俑的使用上僭越制度就不足為奇了。東漢制度規定皇帝陵中限用俑人,只用「挽車九乘,芻靈三十六匹」(《後漢書·禮儀下》)。由於沒有任何東漢帝陵實物,無法證實這種規定是否得到落實。但東漢王符在《潛夫論·浮侈篇》中說:「今京師貴戚,郡縣豪家,生不極養,死乃崇葬喪……多埋珍寶、偶人、車馬。」這一記載,已被今天洛陽地區的考古發掘所證實。再如唐代,《唐六典·甄官署》中對明器(包括偶人)的使用有明確規定,「各視生之品秩所有」。但在現實生活中,「王宮百官競為厚葬,偶人像馬雕飾如生。徒以眩耀路人,本不因心致亂。更相扇慕,破產傾資。風俗流下,遂下兼士庶」(《舊唐書》卷四十五)。1952年西安東郊發現唐天寶四年(公元745年)內侍員外郎蘇思勖〔xu敘〕墓,出土墓俑200件左右,遠遠超過內侍員外郎這種六品官只能置放明器40件的規定。一個六品官尚能如此排場,那些地位更高者,不知還要鋪張到什麼地步。
俑在禮的容忍範圍內,常常出現違禮的現象,對禮而言,是很不幸的。然而於禮不幸,對藝術卻是大幸。正是因為在俑的製作中,不顧禮的約束,充分發揮藝術的創造力和想像力,才使這種雕塑形式成為一種獨具特色而高潮迭起的藝術品。
俑的實物,目前發現的還沒有春秋晚期之前的,也沒有發現更早期的「芻靈」和會動的木俑。除了鉛俑、陶俑、銀俑,戰國時期的俑,多為楚地的木俑,或作立體或呈片狀再經彩繪而成。秦以前的俑,由於只有零星發現,史料記載又不詳,就無法判斷其水平的高低和整個時代風尚。
在俑發展史上,第一個高峰是秦始皇陵兵馬俑。秦始皇陵兵馬俑究竟有多少,還是一個懸案。考古工作者根據已經出土的部分兵俑密度推算,估計有六七千個之多。僅就現在已發掘出來的1000多件體量與真人真馬相差無幾的陶兵陶馬來看,就可斷定這批俑的藝術價值很大。過去學術界認為,西漢以前的雕塑造型水平較低;造型能力和寫實能力,尚處於稚拙階段。秦始皇陵那些形象逼真的千軍萬馬的出現,使這些認識不得不作相應的改變了。秦始皇陵兵馬俑高度寫實性的出現,原因不是單方面的,而是諸種因素所促成。首先,是思想意識方面的原因。如前面所述,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從「仁」的角度出發,從不贊成人殉的角度出發,反對俑的寫實性。這種思想,只是一家之言。春秋顯學為儒墨兩家,墨家「非葬不非殉」,與孔子的觀點剛好相反,就是最好的例子。秦從孝公(公元前361年—前338年)開始,重視法治。孝公時商鞅「燔〔fan凡〕詩書以明法令」,說明秦朝反儒焚書早有傳統。秦始皇時,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韓非,直接提出「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儒家被視為五蠹之一。在這種反儒的思想指導下,不可能接受儒家「神明之器」的觀點。第二個原因,是秦國對人殉廢除得不徹底。秦的人殉制度,開始比中原諸國晚。但從公元前678年秦武公實行人殉以來,就後來居上,人殉之風愈演愈烈。雖然獻公元年(公元前384年)「止從死」,不準人殉,但以後各代依然盛行人殉。至秦始皇陵建成,宮人、工匠殉葬「計以萬數」,用人殉葬達到頂點。在這種繼續用人殉葬的風氣下,俑製作得越像人越能與整個社會環境協調。第三個原因是秦集戰國俑藝製作之大成。秦兼并戰國諸強,建立統一王朝,僅15年便亡國。秦的經濟、文化、思想、制度都是建立在戰國諸強的基礎上。秦在毀壞六國名城的同時,將六國宮室摹繪下來重新在咸陽北阪一帶建造。秦始皇陵是在征服六國的過程中營建的,營建過程中,必然也有大量六國工匠參與其事。始皇陵兵馬俑的製作,可看成是各國工匠共同完成。始皇陵兵馬俑的成就,是戰國造俑技巧的一次總結。舉一個例來說,始皇陵兵馬俑的陶馬頭分塊面的方法,可以在北京故宮歷代藝術陳列中的一件戰國銅馬俑的馬頭上看到,由此可找到秦始皇陵兵馬俑與戰國俑相聯繫的線索。
秦以西為上,所以秦始皇陵坐西面東。陵東門大道,正對秦始皇在東海之濱建造的「秦東門闕」。這一陵墓構思,表示了秦始皇即使在地下,也要面向東,控制六國,君臨天下。兵馬俑發現於秦始皇陵園外東側,說明這些兵馬俑是整個陵園構思的一部分,也服從於秦始皇死後仍要君臨天下這一意願。從這些戎裝待發、士氣昂揚的兵馬俑身上,很容易使人想到「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詩·秦風·無衣》),這種秦人同仇敵愾的軍歌。
追求大,是秦始皇的一貫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