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八章 涅槃之道——慧

諸行無常,諸受皆苦。

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法句經》

當一個人一時遏止住障礙,獲得靜慮時,其心澄清,如同明鏡,事事物物皆能被清晰反現出真實面貌。但他仍然沒有完全斷除惡念,因為止心一境,不善之流只不過是暫時地得以制止,它們可能在任何意想不到的時刻再次顯現出來。

戒律規範人的言行;止息把握人的心意;但是,只有最後階段的觀(Panna智慧),才能使求證聖果之人徹底根除三摩地壓服的煩惱。

一開始,瑜伽行者修習清凈智見(dittthivisuddhi)(1),知見事物本質,以一境心分析、檢驗所謂的有情眾生,這種尋思會使他明白:他所認為的我,或個體僅僅是心法色法的複雜和合而已,它們在不停的變化之中。

如此獲得了有情眾生真實本質的正確觀念後,拋棄了永恆靈魂的邪見,瑜伽行者尋找此我起源,從而認識到,在此世界中,無有一物,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不是因緣所生,而他現在的存在是由於他過去的無明(avijja)、貪慾(tanha)、執著(upadana),業力、以及現在生的食物所生起。由於這五種原因,生起所謂的眾生。如同過去因造作了現在果,現在因也將會生起未來果。如此觀想,他超越了一切有關過去、現在、未來的所有疑慮。(2)

由此,他觀想一切有為法皆為無常(anicca),是苦(dukkha),無我(anatta)的真話。無論他的眼睛轉向何處,他只見到這三種特性鮮明地出現在他的眼前。他認識到生命只不過是由內因和外緣而生起的一種遷流現象,沒有任何地方可以發現真正的快樂,因為萬物皆在不停的變化之中。

行者如此觀想生命本質,深入禪定,終有一天,大大出於他的意料,他會看到一道道聖氣從身上發出,體驗到從來未曾有過的快樂、喜悅和安隱。他的心境達到平穩,宗教熱情更一步提高,心念更為清晰,觀想更為敏銳。由於出現了聖氣,他錯誤地把這一道德提高的發展之境看成是聖果,從而對此種心境產生了愛執,但不久他就會覺悟到這些新的進展對道德的進一步提高是一種阻礙,因此,他修習清凈智觀,區別何為道,何為非道。(3)

憶念正道。他再次觀想一切有為法的生滅。在這兩種現象中,後者在他心中產生了更深刻的印象,因為變化終是比生起來得明顯。因此,他集中精力觀想事物的壞滅。他認識到構成有情眾生的色法和心法總是在一種變化之中,從未剎那止留而相同。然後,他明白了一切壞滅皆是十分可怕之事,他看到整個世界如同一燃燒著的火坑,是痛苦的根源。然後,他又認識到此可怖和迷妄世界的可惡和虛假,生起厭惡,由此而產生強烈的出離之願。

以此為動機,瑜伽行者再次觀想無常,苦,無我三大特性,而後修習徹底的舍離。平等地看待一切有為法—不貪執不厭惡一切世間之物。(4)

達到這一修證境界後,他選擇三大特性中的一種,作為一特別精進求證目標,並朝著這一方向更加努力用功修習智觀,直到輝煌的4天,他第一次獲證最高果位—涅槃。(5)

正如達卡博士所說:

「正如一個夜行者,在一道閃電中,看到他周圍的風光、此後這種景象會在他眼花目眩之中延續很久。同樣的,瑜伽行者,在一道智觀的閃電之中。徹見涅槃、以至所存之影象再也不會在心中消失。」

當瑜伽行者第一次見到涅槃後,他被稱為斯陀邁,意為第一次進入導向涅槃之流。

此流代表著八正道。

證預流果者不再是凡夫(puthujjana),而是聖者(ariya)。

初證第一聖果,即斷如下束縛眾生於生死的三種障礙(samyojana),它們是:

一、五蘊身見(sakkaya—ditthi=sati+kaya+ditthi)。在這裡,Kaya意指五蘊—色,受,想,行,識。因有此色心之身,故以為有一實體,永恆靈魂的存在。《法集論》列舉了二十多種這樣的靈魂之說(6)。sakkaya—ditthi通常被解釋為邪見、個體之說,或我見。

二、疑(vicikiccha)這些是對,1.佛,2.法,3.僧,4.戒,5.過去,6.未來,7.過去未來, 8.緣起(paticcasamuppada)的懷疑。

三、執迷於錯誤的宗教祭祀(silabbataparamasa)。

《法集論》(第一千零五節)如此解釋:「非佛法之外道和婆羅門持有這種學說:解脫由道德行為的規範,或祭祀,或道德規範和祭祀而獲得。」

為了斷除剩餘下來的七種障礙,初果聖者最多再生七次。他對佛法僧絕對信仰,毫無疑問,他將絕對不會因任何原因冒犯五戒,不再墮落惡道,決定證得覺悟。

初次遙見涅槃,再次鼓足新的勇氣,聖修者更加勇猛精進圓滿智觀,成就一還果(sakadagami),逐漸熄滅兩種煩惱,即:貪慾(kamaraga)和嗔恚(patigha),而證第二聖果。

這時,他被稱為一還聖者,因為如果他不在當生證得阿羅漢果,只來此人間一回。有趣的是,證得第二聖果的聖者只能削弱無始以來束縛他於輪迴之中的兩大煩惱。有時侯,雖然十分的微弱,他也可能有一點點貪心和嗔心。

在證得第三聖果,即不還果(Anagami)時,聖行者完全根除了此兩種煩惱,此後,他不再來生人間,也不往生天道,因為他徹底斷除了貪慾和物慾享受,死後即得生於凈居天(suddhavasa),唯不還果聖者居住。他將在那裡證得阿羅漢果,並一直生存到生命結束。

當在家居士證得不還果時,他即以梵行為生。

其時,不還果聖者再作最後一次努力,消除余留下來的五種煩惱,即色界貪(ruparaga),無色界貪(aruparaga),我慢(mana),掉舉(uddhacca),無明(avijja),獲證究竟聖果—阿羅漢。

預流聖者,一還聖者和不還聖者皆稱為有學(sekha),因為他們還要修學。阿羅漢名為無學者(asekha),因為,他們再也不須修學了。

阿羅漢,原意為應供者,不再受生,因為他不再造作新業,他再作新業的種子己被全部根除。

阿羅漢覺悟到所作皆辦,最終放棄了沉重的痛苦負擔。所有形色的貪和一切種類的無明皆被斷除無遺。此時,快樂的行者位尊高於天人,去除了放縱情慾,熄滅了世間煩惱,體驗了不可言狀的涅槃至樂。

此人不再輪迴,因為新的行為不再產生有再生能力的種子。

雖然成就了阿羅漢,但是他並不是完全脫離了身體上的痛苦,因為解脫的喜悅經歷只不過是間隙性的,另外他仍然沒有拋棄他的肉身。

阿羅漢叫做無學,不再修學,以梵行為生,圓滿成就了理想。

在這個方面,也許應該指出的是,修習了色界和無色界禪定的不還果聖者和阿羅漢能夠在現生不間斷地享受涅槃之樂達七天之久。這在巴利語中叫做Nirodhasamapatti,意為成就滅道(7)。在這一情況下的聖者沒有任何痛苦,他的精神活動也停止了,他的意識之流也暫時終止。

有關入定者(Nirodhasamapatti)和死者之間的區別,《清凈道論》說:「死者不僅身行息滅,語行息滅,意行息滅,而且壽盡,暖消,諸根破壞,而入於此定比丘雖然身行息滅,受想滅定,但生命持續,心依然存在,諸根不壞。」

根據佛教,從通常情況來看,這是此生命中所能享受得到的最高樂趣。

為什麼阿羅漢證得涅槃後還繼續生存?

這是因為產生其現在生的業力仍未竭盡。用叔本華的話說,就如陶工之手不再轉動制器之輪,但輪仍會繼續轉下去。從我們自己的經典中舉一個更好的例子,阿羅漢如同一棵從樹上砍下來的樹榦,不再生長任何新鮮樹葉、花朵和果實,因為它再也得不到樹木提供的樹液,而那些本已生長的樹葉、花朵和果實,將會繼續生存,直到那根樹榦枯死為止。

阿羅漢盡自己的壽命生存於世間,不再增添任何新業,故爾對生死沒有任何影響。

「不樂死,不執生,即刻放下此無常之身,心念警醒,意識一境,不遊戲死念,亦不喜樂生存,如同所作已辦者,等待著時刻到來。(8)

阿羅漢圓寂後怎樣?

如同火焰被風吹得搖曳不定,熄滅後不再燃燒,同樣的,阿羅漢從色心二法中得以解脫,消失後不復生起。

這樣的阿羅漢果真蕩然消失,不復存在?

《經集》說,對於寂滅之人來說,不存在任何一種可以說成是自己的形式。當一切因緣斷除之後,一切可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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