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書法是一門藝術,也是一門學問 第四節 雜識類

有關書法的著作甚多,除以上三類外,還有大量文獻不好歸類,但十分珍貴,姑名為雜識類,介紹給有志於書法藝術者。

《寶章待訪錄》、《書史》,宋米芾著。記同時士大夫所藏晉唐墨跡,分為目睹耳聞兩類。而且都給予評論,頗有見地。

《宣和書譜》,不著撰者姓名,應為宋內府官修。收錄了宋徽宗內府所藏諸帖。共收197家,各為序論,每家各為一傳。因其信而有徵,有很高的史料價值。這是一本十分重要的著錄。

《東觀餘論》,宋黃伯思著。卷頭為法帖刊誤,其餘皆為論說、序跋、辨記。其中涉及書法碑帖者居多,其議論考證,都很精當。

《廣川書跋》,宋董逌〔you由〕著。主要記載鐘鼎款識及漢唐以來的碑帖、考據、論辨。後尾並附有法帖刊誤。

《寶真齋法書贊》,宋岳珂著。將所藏墨跡加以跋贊,開首帝王,繼晉真跡,次為唐摹,再次為唐五代及宋真跡,最後為其祖岳飛的手書。就所見加跋贊,也很得體。

《法帖譜系》,宋曹士冕著。開首是法帖譜系圖,以《淳化閣帖》為大宗,以《絳帖》為別子,其餘皆為支裔。每帖下都敘其始末工拙,尚稱詳盡。

《墨池瑣錄》,明楊慎著。雜論書帖,有輯現成之說的,有抒發己見的。對顏與米都作微抑,只對趙孟頫比較推崇,以趙為最得晉人之法,當然並不公允。

《珊瑚網》,明汪珂玉著。全書共48卷,其中書錄24卷。卷一至卷十八是法書真跡,卷十九、二十是碑帖,卷二十一是叢帖,卷二十二是書憑,卷二十三是書旨,卷二十四是書品。

《清河書畫舫》,明張丑著。將所見的真跡,都錄其題跋、印記,並有很多辨證。其中也有他所未目睹者。這本書在考訂方面頗有一些成績。

《平生壯觀》,明顧復著。此編包括法書五卷。卷一是魏至五代的書作,卷二是北宋人的書作,卷三是南宋及金人的書作,卷四是元人的書作,卷五是明人的書作。

《石渠寶笈》及其《續編》、《三編》,這是一套內府所藏書畫總集。正編45卷,為張照等奉清高宗弘曆敕編。續編88冊,為阮元等奉敕編。三編108冊,為英和等奉敕編。依貯藏所在,按次編輯。編次為:乾清宮、養心殿、三希堂、重華宮、御書房、學詩堂、畫禪室、長春書屋、隨安室、攸芋齋、翠雲館、漱芳齋、靜怡軒、三友齋。各分書冊、畫冊、書畫合冊;書卷、畫卷、書畫合卷;書軸、畫軸、書畫合軸九類。件數、尺寸、款識、印記、題詠、跋尾等等,都有詳細記載,就當時來說,已是空前之博大精深了。

《庚子消夏記》,清孫承澤著,共八卷。一至三卷是他自藏晉唐至明的書畫真跡,四至七卷是古代石刻,八卷是所寓目的記載。鑒定裁審頗為精當。

《江村消夏錄》,清高士奇著。對他自己所見的法書名畫,加以考源,記其絹素之長短廣狹、後人題跋、圖記等。雖然考訂難免失誤,但著錄集輯頗有條貫。

《式古堂書畫匯考》,清卞永譽著。共六卷,凡詩文題跋全都收錄,上溯魏晉,下迄元明,靡所不備,條理井然,較歷來著錄徵引最詳,可謂集著錄之大觀者。

這種雜識的書法著作還有許多,僅撮其要,可如上列。

古代書法典籍,除了上述各類篇目,還有大量的著作,正在研究和整理中,它們構成了我國書法理論的龐大思想體系。這裡所舉,已足可表明我國書法藝術的學問領域之寬博與深度。

作為一門學問,除了自身的歷史、理論,還有一些學科,如金石學、古文字學、碑帖鑒定學等,與書法也有密切的關係,是研究這門學問時不能不涉足的。金石學與碑帖鑒定學是考古學的一部分,前者主要研究古代文物中的「金」(指鐘鼎彝器之屬)與「石」(指出土的碑碣等石刻文物),考訂來源、訓釋文字、闡述歷史故實,也涉及書法;後者則是從時代、藝術風格、印章、紙質、古代著錄等多方面綜合研究,鑒定和甄別存世碑帖的真偽、來源、價值等。古文字學考證古代文字發展源流、考釋古文字字形、字義及其演變規律,書法既以漢字為基礎,則古文字學,也應為治書法這門學問者所必須兼攻的學科。

進一步看,書法藝術植根於中國傳統文化的沃壤,它的很多道理,都與「國學」的其他學科有緊密的關係。尤其是古代文學、歷史、哲學,它們是中國書法藝術孕生、發育、成長的文化基礎。古代學者治學,往往是文、史、哲融於一爐;古代許多大書法家,都博通經史、兼擅詞章,學有餘力,游於藝;他們的書法,有雄渾的學問根柢〔di抵〕,因而他們的書法作品,無論從內容到形式,都散發出很濃厚的傳統文化氣息。中國書法「以學養書」的傳統,要求書法家們在學問研求的道路上不斷跋涉,不斷提高自己的學問涵養和境界,最後會通大道。因此,書法雖然在古代學科分類中被列於「小學」,卻也實在是淵深似海,浩瀚無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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