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關於中國書法的欣賞 第四節 書法作品水平的高下必須受社會標準的品評

這裡所談的品評標準,是指社會的、一般的,即適用於各個不同部分、不同層次的社會標準,當然它是最高的標準。應當說這個標準也含蘊著歷史的標準。

在品評標準的問題上存在著兩個標準,一是時代的標準,一是歷史的標準。這兩個標準取得完全的統一很難。比如某一朝代中我們可以評出誰是第一,但把他放在歷史標準上看,可能連第10都排不上,這是兩回事情。然而,在這兩個標準中,都必然有一些共同一致的標準。

我們所提出的共同一致的標準是這樣的:來有所出,去見其才。

所謂「來有所出」,意思是書作的字是從哪裡來的,要能看得出其書法之淵源出處——這也是中國書法藝術特有的文化品質:一個表面看來質樸無華的字,可能凝聚著幾代人的智慧,並且能折射出一個時代的審美時尚或思潮。

我國悠久的歷史上有很多名家,為我們創造了豐富多彩的書體,他們在書寫的問題上已盡了他們自己的最大努力,摸索到了許多成功的途徑,為我們的學習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對我們來說真是極大的幸事。所謂「學」就是學人家的;若是「手迷揮運之理」,「心昏效擬之方」,「任筆為體,聚墨成形」,自己瞎「創造」,那就不是「學」了。所以要想真正學習書法,就必須從臨摹好的法書起步。臨摹的目的是把別人好的寫法學到自己手上來。一旦使自己的手變成了王羲之的手,或者米芾的手……那就了不起了。

一個人在書法學習的道路上跋涉了多久,他的「道行」修鍊到了什麼程度,他的字會清楚地表現出來,行家一看便知。沒有學過,或者學得不好,或比較好,或極好,都必然清楚地表現在他的字上。取法高的,學習得法,那麼其筆致境界、格調,自然卓爾不群。所以,品評一個人的字如何,首先要看他的字的出處,它的來路何在?

沒有出處、沒有來路的字,必然沒有法度,必然沒有真正地下過工夫。不是不相信個人的才華智力,沒有學過王羲之的法帖,就不可能寫出王羲之的字來。我們相信:學得好是有規律的,其實寫不好也必然在寫不好的規律之中。那種學誰都沒學好,今天學這不成,明天學那又不成,於是就說是集了眾家之長,在融匯諸家,在寫自己的風格,這隻能是自欺欺人之談。應該知道:自欺就不大容易,而欺人更難辦到。學前人是為了「入法」,沒有學過前人,怎麼能入法,沒有入法怎能寫得出合乎法度的「法書」?因此,為了看一個人是否已能入法,而且是否入了高層次的上乘妙法,首先要看他的字的來路,要看他字的出處。

有的人很可能臨過許多帖,比如先臨歐陽詢的,以後又臨過魏碑;或者先寫的行書,而後又寫楷書;或者寫過米芾的之後又轉習黃庭堅的等等,明眼人一看就清清楚楚,這逃不過內行人的眼睛。當然,臨過的帖越多——這個「多」必須是學到了一定的程度,只是浮光掠影、蜻蜓點水不行——他的根基便越豐厚,其筆下出來的字就含蘊越廣,包容越富,它所顯示的歷史、文化內蘊就越豐厚,因而也就越耐人尋味,越具觀賞價值。所謂「大方之家」便必是無所不及。因此,比容納廣闊的程度是一個品評的標準。

臨帖臨到了什麼樣的程度,這是一個深度的問題。比如某人曾臨過了三種帖,但都只達到十分之三四,當然他就不如人家達到了十分之五六的程度高。臨帖的深淺,表現在字上,就會有個明顯的高低。自然是臨帖深的表現高,臨帖淺的表現低,因為,所謂的「深」,意味著他對某一家書法研究得透徹、全面,披沙揀金、去蕪存精,他所獲必豐。淺嘗輒止,很可能只是管中窺豹,僅得一斑,甚至有盲人摸象之誤,因而經他咀嚼又復吐出的東西,很可能就膚淺、靠不住。所以,比學到的深度又是品評高低的一個標準。

綜上所述,品評書法的兩大指標之一「來有出處」,實際上就是比學習古人的廣度與深度。來的出處愈廣愈深,表現得就愈博愈高;反之便愈陋愈下。

廣與深其實也就是我們常言所說的「專」與「博」,在書法學習上,它是一對矛盾。在有限的時間內,要專就難期博,追求廣度,有時就難免以犧牲深度為代價,如何調和這對矛盾?我們以為,專與博、深與廣都很重要,但在「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時候,寧肯失之不廣,也不能失之不深。因為,如果能夠深到了相當的深度,即使不廣,甚至獨深一家,也就有了立身存世的看家本領,這要比只廣不深、十八般武藝樣樣都會卻沒有一樣精通要強得多。社會上的確有獨專一家的書家,固然不是大方之家,總不失一體之家;而那種八不像的書家,來無出處,則只是立足在自己的那點小聰明上,毫無所據,書壇上終無立錐之地。

所謂「去見其才」,意思是還要在字上,看得出發展的前景。

我們認為,一個人學字必須通過臨帖,但臨帖不是目的,最終還是要寫出自己風格的字。怎樣才能形成自己的風格呢?有成就的書家們說,臨帖是「入帖」,形成風格就要「出帖」。「出帖」必須是在「入帖」之後;如果根本沒「入」,也談不到「出」了。「出帖」就是不受帖的束縛而把自己所學過的字中最理想的東西,按照自己的意願,有所取捨,把自己的學問、經驗、性格、修養、品德、習慣、情趣、靈感等等,都融鑄在自己的字里。使自己的字被人看了之後感覺到:這字「來有出處」,而且「出處」豐富,既展示了根基之厚、淵源之深;但又感到在已有的字帖里都找不到這樣的書體,雖是似曾相識,但又誰也不是,這就是說展示出的是一種嶄新的書體。雖是新得讓人驚訝,但是又都在法度之中,而且新得讓人感到高不可攀,完全是一種新的境界——這種「新」,不是「怪」,不是「不可思議」,而是與眾不同,即「出人意料」,但又俱在「情理之中」——這就是在傳統繼承基礎上的創新,法古而不泥古。

有繼承,又有創新,這二者都很重要;更重要的,還在於一個學書者能否在自己的作品中展示出一種積極的、無法掩抑的、不可估量的才華,讓人們面對這樣的書法去作明天的設想,簡直不好想像還會上升到什麼進境。至此,人們可能都在他的字的基礎上各自按著自己的思路遐想下去,甚至替他在作下一步的規劃。但等他的新作出來之後,又完全不是他們所想像的那樣,他的字遠遠在他們的思想所及之外,又是一種新的境界。如果能夠達到這一步,那麼就可以斷定,這個人的字的前景是無限的。應該承認,這種「去見其才」的要求,是一種最理想的目標。

當然,要達到這種理想的目標是很不容易的,甚至是歷史上少見的。然而,從最理想的要求出發,不得已而求其次,逐漸降格以求,也自會有不少人在不同程度上達到某種境界。

能夠達到最理想的「來有所出,去見其才」要求的自然是天才與努力的綜合產物,這樣的書作是「神品」,屬於這一層次的書家是歷史的天才。至若只能「來有所出」者,或「所出不廣」者,尚不失為時代之人才。至若「所出不深」者,也還可算一方之地才。而「來無所出」、「去不見才」者,則與書法無涉,不在論列之中了。

尤其那些只能寫幾個「大字」的,從字到詞都俗不可耐的;明明右手很好,偏用左手來寫,而又註明左手以乞求諒解的;左右開弓的,用嘴寫、鼻子寫、舌頭寫、手指頭寫的,應該說都與書法無關。觀者不管你用手執筆怎麼寫,只管你寫的字好不好。只要寫得好,觀者都承認;寫得不好,觀者都不承認;要求可憐而降低標準,實際是人所不齒的。因為這些情況帶有極大的欺騙性,尤其容易邀得不太懂書法的朋友們的同情、好奇,會造成社會認識的混亂,所以,在這裡特別提出注意。

至於那些「狂」、「怪」、「野」、「難」,不讓人認識的字,都不足取,千萬不要被這種現象所蒙蔽。

以上所談,是一般的原則,至於一些具體問題還須具體分析。

對於書家來說,當然都是佳作,但他自己的作品與自己作品相比,也必有高低之分。有新境者高,有習氣者低。

對於一般人來說,尤其對於初學者、青少年來說,入法者優,無法者差。至於說兒童要看他的稚氣,這是一種有害的錯誤觀點。既是兒童,他只能有稚氣,而不可能有別的「氣」。所以兒童學書更應先「入法」;不「入法」而求「稚氣」,以不學為好,這是十足的荒謬。

對於老人來說,則有生氣者高,老氣者下。至於說老人要看他的稚氣,既是老人當然易有老氣,而反有稚氣,倒是一種返老還童的生氣所在。但這種稚氣是自然形成的,而不是造作出來的;那種故弄玄虛、裝腔作勢的造作非但不美,反而益增其丑。

以上從普遍適用的角度談了書法欣賞一般的、社會的、歷史的標準。然而,當我們面對一件高妙的作品,感到它讓人百看不厭,甚至收起來,還「心存目想,欲罷不能」時,我們還會希望更具體地來品味它的美:為什麼它具有這麼大的魅力?——這是因為,造詣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