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關於中國書法的欣賞 第三節 書法的文字內容和書寫風格都要與使用場合相適宜

書法作品要以優美的形式,傳達意境深遠的文字內容,在公共場合出現,供人欣賞。還必須注意:它的文字內容和書寫風格,都應與使用場合和環境相適宜,而不能隨心所欲、任筆為體。這也反映一個書家的學問素養和敏銳的洞察力,看他能否準確地把握生活對藝術的需求,創作出貼近生活的文字內容與書寫風格和諧統一的、完美的藝術作品來。

文字內容的得當與否,常常直接影響到作品的欣賞效果。比如我們在一所豪華的大酒店裡看到大廳的牆壁上掛著一幅作品,內容是「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飲琵琶馬上催,醉卧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不知是酒店主人的要求,還是書作者的選擇,根據詩的含意,這應是一次矢誓訣死的酒會,而這裡的酒誰還敢喝呢?顯然,在這個場合掛這樣的作品是很不妥當的。不管是有意還是巧合,都不合適。店主人有責任,書家也有責任。書家為什麼不考慮這張作品的用處呢?在這種情況下,觀者無論如何也說不出這幅作品是怎樣地好。不管他的字多好,也必須把它撤下來。如果這張字果然寫得好,那麼,表現力越強,就越不對頭,越能吸引觀者,越是在作反面宣傳。

我們還看到過一對新婚青年夫婦的卧室里掛著一副「書法」賀禮,寫的是「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令人啞然,哭笑不得。內容固是東坡名句,雖也「共嬋娟」,但卻是「千里」相共,豈不是新婚燕爾就讓人家兩地分居嗎?所以作書者與欣賞者都不能不對文字內容問題給以足夠的重視。文字內容與書作的統一和諧,相得益彰,才是好的、為人們所要求的作品。

文字內容一旦與場合氛圍相違逆,就容易讓人感到這位書家糊塗,好像在一些莊重的場合說了一些不得體的話。文字內容如此,書寫風格,也就是在什麼場合下寫什麼風格的字,這也是得當與否的一個標準。

雖然有時書法作品的安置不由書作者決定,但既然有這個安置問題,作為書家便不能不考慮自己的作品將會安置的所在在決定寫法時有所取捨。如用在一個莊嚴的所在,就應寫得凝重一些;用在一個摩崖上,就不能寫得輕浮纖細了;用在一個恬適的所在,就應寫得秀雅一些;用在一個抒情的所在,就應寫得奔放一些。否則,就難免不能中款。固然這不是書寫問題,但牽涉到了書寫的得體與否,書家便不能不考慮。

進一步看,文字內容與書寫風格,既要結合為一幅作品,也一定有一個諧調的問題。這固然沒有嚴格的規定,比如限定某一類文字內容,必須用某一種書法風格;但從古代書法家們書寫的實踐看,二者還是有一定聯繫的,莊重的文字內容,在法書中往往以端莊、典雅的正書書寫,而私家往來書札,則多以輕鬆流便的行草書書寫。這就反映出,書寫的文字內容、使用場合與書法風格三者之間,既已發生關係,就不能不作通盤的考慮。作為抒發情感的藝術,從原理上講,書法的風格與文字內容的格調應該是相一致的,所謂「情動於中而發於外」,一個藝術家內心情感的涌動,勢必從其藝術形式得到印證。唐代書法理論家孫過庭在分析王羲之書作時指出:王羲之的書法之美「豈惟會古通今,亦乃情深調合」(不僅在於他融匯古今,而且也在於情感自然流露,致使筆調融洽),他「寫《樂毅》則情多怫〔fu 佛〕郁,書《畫贊》則意涉瑰奇,《黃庭經》則怡懌〔yi 意〕虛無,《太師箴》又縱橫爭折,暨乎蘭亭興集,思逸神超,私門誡誓,情拘志慘。」情感與文字內容相生髮,又曲折地展示在點畫振動、結構營造、篇章謀布上,最後統一成相互諧調的整體。因此,我們說,書法風格和文字內容之間,存在著內在相通的關係。豪放的蘇軾詞,如果能配以雄渾、激越的書法風格,則彌增氣勢;假使換成「尋尋覓覓、冷冷清清、凄凄慘慘戚戚」那樣的婉約筆調,就不免讓人感到方枘圓鑿,作品的完美意境,肯定會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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